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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交通部《关于加快农村客运网络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客运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解决当前农村公共交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善农村客运条件,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农村城市化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好交通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整合配置农村客运资源,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各负其职、联动实施”为整治方针,以满足群众出行合理需求和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按照“政府领导、职能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下大决心,花大气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前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地区农村由于道路交通环境不便、以及城乡改造过程存在就业困难,还有当地居民图方便省事、安全意识淡薄,从而逐渐滋生起来的非法载客市场,通过宣传、整治、规范,联合执法,加大对该地区违法载客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城乡公交顺利开通,为*地区居民营造平安、规范、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打击非法营运和整合现有农村客运资源,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城乡结合部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交服务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城乡公交一体化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公交服务较好满足群众出行的合理需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以交通、公安、工商、城市综合执法、当地政府和公交企业等为成员单位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其他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综合整治办(梅华西路62号,交通大楼409室),日常联络机构设在*地区唐家交管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掌握各部门分工负责整治工作进度,定期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反映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总结各阶段综合整治进展情况。
四、部门职责与具体任务分工
(一)部门职责
综合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与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一并组织*片区运管、公安、交警、城市执法、工商、市场管理、市公汽公司等部门分头落实以下职责:
交通局:负责建立*地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协调、督促、检查整治方案落实情况。
运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管站(所)负责落实*地区客运市场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重点联合交警、城管、工商部门开展整治打击行动。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地区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完善金鼎市场公共汽车站、亭及相应通道交通管理标志的设置。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地区市容环境的监管;完善金鼎市场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
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地区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改善该地区公共交通服务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高新区管委会(唐家镇政府):负责组织发动镇、村政府及居民支持和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管理金鼎市场秩序,消除阻塞交通的安全隐患;解决金鼎市场公共汽车首末站用地,为公共汽车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发挥社会及舆论监督宣传作用。
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建设金鼎市场公共汽车首末站、候车亭,制定*地区公共交通的合理运行方案,针对当地居民出行难问题,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交通服务。
(二)任务分工
1、宣传工作
(1)针对*地区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常识缺乏现状,发挥行政村居委会作用,深入调查摸底,开展对参与非客车载客所有人、驾驶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使其主动退出客运市场;发挥区政府部门职能作用,通过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全过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建立安全宣传联系点、落实宣传联系人,耐心做好当地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农村交通秩序环境,保障农村小公交模式的顺利开行(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区属部门配合)。
(2)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刊物等媒体,营造*地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声势,大力宣传开展整治工作的意义、方针、政策,公布对违法、违章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处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宣传乘坐非营运客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使车主及老百姓了解市场整治的情况,鼓励有奖举报,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综合整治办负责、辖区运管部门配合)。
(3)做好方便群众出行、创新公交模式的舆论宣传工作。在*地区沿途公交停靠站点设置宣传牌、张贴标语及宣传画,沿线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小册子,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型公交运行模式、服务时间、开行时段,以及途经行政村、自然村停靠地点等。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印发小册子等,大力宣传公交优先政策、农村公交运营方式,使当地群众了解公交企业为发展农村公交作出的贡献,熟悉小型公交车的开行服务时间和上落点,选择乘坐公交车出行,支持公交企业普及农村客运市场(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
2、市场秩序维护工作
(1)对*地区道路的安全管理负总责,建立相应的镇、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本区域管理重点,组织开展针对管辖区域非客运载客车辆的调查摸底,重点做好“四查”:查是否有牌有证、查是否有违法载客行为、查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查是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实行登记造册,定期通报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备案。做好宣传教育、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等各项工作。掌握本地区违法载客存在的事故隐患情况,督促镇、村政府、各部门落实防护、防范措施,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本区域无违法载客现象的发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镇、行政村配合)。
(2)密切关注*地区综合整治期间发生的社会不稳定因素,防止聚众滋事、人为破坏公共交通站、亭设施,重点加大对金鼎市场的治安管理力度;加强对无牌无证机动车的监督检查,逐车落实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化路检路查密度和力度,凡摩托车、农用车、面包车违法载客的,一经发现,即依法从严查处。重点加大对*地区市场旁边的路面监控和路查、路检力度,取缔无牌无证、假证假牌车辆,打击防碍公务或聚众闹事等违法活动(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
(3)禁止在金鼎市场内无证照经营、乱摆乱放和车辆乱停乱放(市工商部门负责,金鼎市场公司配合);对金鼎市场周围环境出现的乱摆乱卖、无照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维持良好的市容卫生环境(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
(4)组织*地区相关执法部门建立联合整治队伍,落实各部门联合行动人员名单,突出重点区域、路段、路口,采取联合检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着重在金鼎市场候车亭、公共汽车首末站周围巡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从严查处违法载客行为。该处罚的坚决依法处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卸客的坚决卸客,坚决做到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行(市交通局负责,辖区运管部门配合)。
3、公共小巴站、亭建设工作
(1)落实金鼎市场周边设立临时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的选址问题。协助公交企业做好相应的场地租用、规划建设报批、设置道路交通管理标志等工作,确保公交站亭顺利施工(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市交警配合)。
(2)落实金鼎市场周边设立临时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制定相应建设方案和施工计划,签定租用协议,确保如期完成建站施工任务(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
4、公交运营服务工作
(1)协调督促市公共汽车公司制定*地区公交小巴线路运营方案;加强对行政村通车情况和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设置情况的检查督促;结合*地区居民出行特点,支持公交企业因地制宜、灵活开展客运班车通村工作,并对基本符合营运条件的当地居民自备车辆加以规范、吸纳,引导企业既减少管理成本又防止恶意竞争,采取多种形式保证班线的正常运营(市交通局负责,辖区运管部门、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2)在金鼎市场公共汽车首末站、候车亭建设竣工提交使用基础上,按期实施*地区公交小巴线路运营方案。提前做好运营模式和运营线路、投放车型等广泛宣传工作,向当地居民印发有关公交小巴运营线路、运营时段、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交通法规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手册。密切关注运营进展情况,及时制定有关线路调整、运力增加计划。通过现有线路延伸或调整、开辟新线、开通区间车、行政村车等方式,科学构建客运网络,切实解决当地居民出行难问题(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
五、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综合整治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统一组织、联合行动、集中打击和各职能部门自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准备阶段:11月20日—1月15日
1、制定整治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做好召开联席会议准备工作(市交通局负责)。
2、落实金鼎市场公交站亭规划设置及相关申报手续(高新区管委会、市公汽公司负责)。
3、完善公交运营基础设施(金鼎市场公交始发站选点、建设、交通管制标志和标线的划制),做好制定运营方案、调整线路、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等准备工作(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公汽公司负责)。
(二)实施阶段:1月15日—2009年2月30日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城乡公交一体化宗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地区城乡居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公布对违法、违章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处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宣传乘坐非营运客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使车主及老百姓了解市场整治的情况,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活动(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2、建立联合整治队伍。*地区交管、交警、城市执法、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检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加强车辆路查路检,取缔无牌无证、假证假牌车辆,打击“拉客仔”,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严查处违法载客行为,坚决做到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行(市路运处负责组织联合打击行动,相关部门配合)。
3、整顿金鼎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打击、取缔乱摆乱卖和无照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为完善该地区公交服务提供良好的市容卫生环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工商及金鼎市场管理部门配合)。
4、完善*地区公共交通服务。及时调整、开通*地区镇内及镇到村、村到村公交线路,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改变运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出行合理需求(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
5、及时跟踪、收集、汇报和妥善解决整顿实施阶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
(三)总结阶段:2009年3月1日—4月31日
1、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巩固成果,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努力提高农村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工作分工提交总结材料,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
2、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工作结束后,建立起定期召开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部门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通力协作的良好互动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地区客运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是农村城市化进程中阶段性矛盾的一种表现,是目前农村客运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这次综合整治对探索解决农村客运问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为此,各单位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抓好综合整治工作,增强抓好农村客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确保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实现综合整治预期目标。
(二)搞好宣传,减少阻力。各有关单位尤其是要充分发挥当地政府部门职能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减少冲突,化解矛盾,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在整治过程中,各执法部门要用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综合整治涉及多个部门联合执法,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综合整治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本部门职责,细化和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机构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联合行动到位;各部门之间还要加强整治过程的工作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出成效。
(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交服务要在按既定方案实施的基础上,重点保障群众上下班时段、节假日、赶集日的交通需求。在整顿客运市场秩序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营运和取缔无牌、无证车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整顿区域,以金鼎市场为重点,联合打击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实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