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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和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对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检查验收,根据市府办《印发*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整改达标迎检宣传行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4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达标整改宣传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创模整改达标目标,大力开展创模迎检宣传,确保我市创模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建设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迎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巩固提高建设系统创模成果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作部署,成员单位为局机关办公室、建管科、市政科、综合科;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各项创模达标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
三、工作目标
在全市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创模宣传工作,在系统内营造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争做环境保护模范市民的浓郁氛围,使我市创模工作深入建设系统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人员,做到全市每个建筑工地显眼处都悬挂创模宣传横幅,确保本系统干部职工环境教育普及率超过90%。
四、宣传内容
宣传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意义;宣传近年来通过开展创模工作,实现创模既定目标,对于提高我市环保工作水平,改变城市环境面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建设系统在创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例;宣传建设系统参与创模工作对我市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的亲身感受。
五、时间安排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市建设系统迎接“创模整改达标”复检宣传工作分为以下两个时段:
(一)“创模整改达标”冲刺阶段(*年10月~11月,简称“冲刺阶段”)。重点宣传“创模”已取得的进展与成果,营造“创模”宣传氛围。
(二)现场复检验收阶段(*年12月~2009年1月,简称“迎检阶段”)。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验收工作开展宣传,充分展现经过“创模整改”后*的崭新风貌,为亮点增光,为典型添彩,努力提高市民对环境的满意率,以隆重热烈的环境宣传氛围迎接“创模整改达标”验收。
六、主要任务
(一)在“*建设网”宣传。通过在网站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创模进展情况、普及知识、先进事例、宣传口号等。
(二)开展户外创模宣传。在工地悬挂“创模”宣传横幅,在未竣工建筑物外围墙喷刷、悬挂或张贴“创模”标语,确保在建工地等场地“创模”宣传到位。
(三)普及环境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方位、立体式地在全市建设系统范围内开展创模宣传教育,确保本系统干部职工环境教育普及率超过90%。
七、工作要求
(一)创模迎检宣传工作是现阶段创模工作的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切实负起责任。
(二)从现在起至迎检活动结束,各部门、各单位要于每月12日、25日前,及时将各自落实“创模”宣传工作情况书面送局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