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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安全生产管理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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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安全生产管理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年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和进一步好转,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年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定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思想、措施、责任、监督”四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努力构建全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自主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确保市下达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领导

区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年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李继光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张广晖、区安监局局长周卫新任副组长,区安监、经贸、监察、公安、消防、城乡建设、科教、劳动和社会保障、旅游、卫生、工商、工会、文化广播新闻出版等部门的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由区安监局局长周卫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落实工作。各镇(办)和有关单位、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本地方、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年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步骤

全区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1月1日~2月28日)。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基本情况和各类安全生产专家情况,查找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环节,完善各类资料,建立企业资料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各类专家库,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镇(办)、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实施方案。区安委会要重新修定《*市*区区直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宣传发动阶段(*年3月1日~4月30日)。加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安全法规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活动,要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中、技校中设立安全管理副校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中小学、幼儿园、职中由区教育局负责,技校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所有安全管理副校长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要把安全教育列入区委党校各级党政干部培训班的课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意识;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要在企业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语上墙工作检查,加强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加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检查;要开展电教化宣传,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上,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三)全面推进阶段(*年5月1日~10月30日)。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镇(办)三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三项配合活动(即:一是3月份开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生产大型专题文艺晚会的巡回演出;二是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月”活动;三是7、8月份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活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区安委办在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责任落实、历年安全事故较少的企业中,培育并推广示范企业,树立安全生产的典型企业,推广安全管理经验,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依法监管水平,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明显好转。

(四)检查考核阶段(*年11月1日~12月10日)。采取自下而上、分三步骤进行。第一步是企业自查,安排在*年11月1日~15日;第二步是各镇(办)及部门检查,安排在*年11月15日~30日;第三步是区安委会检查考核,安排在12月1日~10日。区安委会检查考核采取“一听”(听取有关方面的工作汇报)、“二看”(现场检查)、“三查”(查安全生产有关见证材料、资料)的方式,结合年终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组深入各镇(办)及厂矿企业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年各项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五)总结表彰阶段(*年12月11日~12月31日)。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区安委会结合检查考核情况,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落实、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重点

区安监、公安、消防、建设、教育、劳动保障、旅游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固本强基,查漏补缺,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大对事故隐患查处和专项整治力度,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区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区安委办综合协调的职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重点健全完善十四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区、镇(办)、村(居委)三级安全监管责任,逐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建立镇(办)安全责任人和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每年向区安委会进行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述职,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履职责任感。

三是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国家行政许可的范围,在招商引资、工程项目兴建、改建、扩建等活动中,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新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高危行业企业应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落实“三同时”制度。

四是坚持每季度召开防范重特大事故安全隐患评析会议制度。

五是坚持重特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重特大安全隐患,坚持“挂牌公示,限期整治,指定部门,专人督办”制度,在*日报进行公告,指定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

六是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在部门监管的基础上,安委会统一领导,采取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权威。

七是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雇主责任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在非煤矿山企业中推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雇主责任保险制度,增强企业抗灾避险的能力,切实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减轻企业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善后工作负担、彻底改变“矿工受难、老板发财、政府买单”的工作局面。

八是建立各行业的专家库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九是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和监督管理制度,必要时向社会预警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十是制订《*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建立乡镇和街道安监机构,在乡镇政府机关和街道办事处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监察员,把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监管第一线,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基层政权得到落到。

十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预警制和问责制。对安全形势严峻的企业,实行动态监管,并及时向所在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发出预警通知或黄牌警告。对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还将对企业法人实行问责。

十二是建立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直有关部门新闻工作者、离退休人员中聘请兼职安全监督员,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

十三是建立《*市*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生产事故的组织救援工作。

十四是建立企业月报制。对重点监控单位和行业、领域要实行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加强信息统计工作。

区消防大队要以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根本目标,紧紧围绕“执法为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化消防宣传”三个着力点,通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加强消防队伍值班执勤和岗位练兵,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工作,全面提高“两个水平”(消防监督执法水平、正规化建设水平),切实增强“三个能力”(预防火灾的能力、执法为民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区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制度。安全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较上一年要有所下降,全年要力争杜绝三级以上重、特大安全事故,百亿元建筑产值死亡率要控制在6人以内;要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监督制度。建筑工程监督面要达到100%,“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力争达到100%,应监理的工程监理率达到100%,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检测率达到95%以上;要严格执行安全措施费单列制度。要按照省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严格审查安全措施费落实情况,确保建筑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要认真执行安全巡查制度。通过不定期、不预先通知的施工安全巡查,采取现场拍照或录相的手段,加强施工安全日常动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机具安全检测制度,提高建筑施工机具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要抓好对建筑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和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同时要抓好我区10个渡口的渡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辖区内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教育局要以治理学校周边环境为中心,以“加强宣传,深化教育,狠抓落实,确保平安”为工作目标,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健全教育系统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学校领导、班级、教师安全职责;要充分利用教育网站、电视新闻、信息和宣传专栏等途径,大造安全声势,大力宣传《中小学生自护自救安全常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导学生提高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校内危房、用电线路、消防、饮食饮水、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药品和防雷电、防盗窃等专项整治;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学校安全事故责任人员。

区旅游局要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落实旅游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旅游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加强旅游景区道路、防护栏、警示牌等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安全员培训工作,加强对旅游经营场所、易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单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旅游安全档案,完善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项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和遏制重特大旅游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旅游经营活动安全、健康的运行,树立我区安全有序的良好形象。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进一步健全技校系统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技校(含民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技校领导、班级、教师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技校校内危房、用电线路、消防、饮食饮水、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药品和防雷电、防盗窃等专项整治;协助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参加工伤保险的伤亡人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工作;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技校,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校方有关事故责任人。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分层面分阶段,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镇(办)、区属各部门要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目标,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本镇(办)、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年实施方案,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各项配合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始终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依法监管两个重点,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下功夫。通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监管手段,全面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四)加强指导,边整边改。区安委会要加强对“管理年”开展情况的动态管理,及时推广各镇(办)、各部门好的做法,及时纠正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年目标的实现,切实提高我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