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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总体部署,根据《*年*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轻重兼顾、突出重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要求,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本着求真务实,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法。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从重品种、环节和企业入手,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提高我县食品安全水平,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信心增强,食品安全得到保障,促进我县食品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预期目标
(一)工作重点
突出源头治理和监管,抓住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
1、重点品种: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7大类食品及*特产食品和直接饮用水。
2、重点环节:农业种养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市场及餐饮制售等环节。
3、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集市贸易市场、学校和工业区周边区域。
(二)预期目标
1、全县蔬菜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平均下降3-5个百分点。
2、学校食堂、餐饮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30%以上。
3、全县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食品大中型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到90%以上。
4、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进货索证率达90%以上。
5、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6、初步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制度。
7、基本实现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
8、面粉、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生产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9、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
10、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及控制。
11、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农产品种植环节污染的治理
1、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监管。县政府汇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好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加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通过政府引导,将分散的农户与定点的生产基地合作,推行“龙头企业(公司)+农户+标准(科技)+基地”的模式,促进农业生产管理科学化、规模化、标准化,从源头上保证安全。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和技术培训工作。一是开展农资打假,重点加大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流通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和使用环节禁用药物滥用的监督力度;二是开展整治蔬菜农药残留和畜产品兽药残留超标行动,实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加强农药、饲料和兽药市场的准入,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三是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依法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四是加强农业投入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者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技术水平。
3、积极培育和扶持创建农产品名优品牌,开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推进农产品包装上市,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管理。
4、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力度,协调整合现有的检测资源,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的检测能力,逐步实施农产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定期大中市场农产品监测结果,使我县蔬菜农药残留、畜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得到有效控制。
5、加快农业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形成与国际接轨、具有本县特色的农业标准体系。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竞争力”主题,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逐步形成以国家标准为主,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配套,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互有侧重,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农业标准体系。
以上五项工作由县农业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严把食品卫生准入关。一是对新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从生产条件,卫生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严格审查发证,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二是对原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严格卫生准入要求,坚决清理并收回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三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面粉、膨化食品、蜜饯、饮料、肉及肉制品、调味品生产加工企业,主要检测面粉的过氧化苯甲酰,膨化食品、蜜饯、饮料的糖精钠,调味品和碳酸型饮料的焦糖色素,肉及肉制品的胭脂红和亚硝酸钠等主要添加剂品种,以及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购入的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按《食品添加剂食用卫生标准》规定,是否为该产品允许添加的品种,是否超过国家允许最大使用量;四是选好突破口,在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自律意识,扶优打劣;五是逐步在直接饮用水、饮料等行业实施GMP及HACCP管理。
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2、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对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的准入展开全面检查。严格按标准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10类生产企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要退出市场。
此项工作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3、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县城实行定点生猪集中屠宰,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生猪购入登记、检验和猪肉销售记录制度。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上市,肉品质量要明显提高,依法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县经贸局、县农业局组织实施。
4、开展*特产食品生产销售市场的整治。扶持上马一批具有*特色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特产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实行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提高*特产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水平和*特产食品的卫生质量,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维护*信誉。
5、加大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要重点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对抽查和检查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查处。对多次抽查不合格和问题严重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退出市场。要进一步加强现有食品的检测机构建设,逐步整合检测资源,发挥现有检测机构的效能。统筹协调好抽检工作,避免重复交叉抽检,提高检测结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此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6、对食品类定量包装商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计量监督检查。
此项工作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三)抓好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1、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严格依法执行前置审批规定,规范经营者的市场退出行为。
2、全面推行和实行食品进货验证,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标签和质量追溯模式,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改超市、农贸市场退路进厅的步伐。
3、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的监管。要认真履行食品进出口监管职责,加强企业稽查工作,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严厉查处走私和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食品违法活动,把食品列入打私重点商品之一,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
以上三项工作由县畜牧水产局、县经贸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4、继续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的监督管理。做好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工作,认真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消除采购、储存、加工制售等过程的食物中毒隐患。加强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的饮食摊点,同时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保证饮食卫生安全。
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实施。
5、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检查。我县以连城购物中心和大姆指商场为重点整治对象,按照《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重点检查经营散装食品是否索证,经营场所散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注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保质期限等;销售的食品是否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具有隔离防尘设施,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超过保质期限散装食品的处理情况、有无记录等。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这些食品商场散装食品的可溯源性,提高食品经营环节的卫生安全,促进重点商场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此项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四)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通过宣传教育,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安全意识,督促企业加强企业道德和规范,重视企业信用,建立自律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的警示和惩戒作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
1、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试点工作。
2、扶优扶强,推进我县食品行业诚信建设。组织推荐一批我县食品的名牌品种和企业,通过名牌带动,促进我县食品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3、大力表彰诚信企业,不定期公布曝光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企业,营造讲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三项工作由县卫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食品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五)开展食品专项打假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打假行动,针对不同时期市场质量状况,组织开展联合打假行动。重点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专项整治,特别是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色素和甜味剂,肉类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等的使用,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腐竹、干果、干菜,用工业双氧水、甲醛加工水产品、用农药加工咸鱼制品,使用非食用物品、回收的上市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用过期变质食品加工食品,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同时,要重点加强查处无证生产白酒产品、生产伪造或者冒用生产许可证白酒产品、生产不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的酒类产品、食用酒精类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2、在中秋、国庆和元旦期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保证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安全。
以上二项工作由县卫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放心工程。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放心工程,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对假冒伪劣食品和违规企业进行曝光,引导消费者选择放心安全的食品。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学校和职工食堂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以上二项工作由县卫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实施。
(七)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1、根据上级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要求,规范我县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统一信息的内容,保障信息的真实、全面、及时、准确,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领导决策提供真实的预警信息,向社会公布准确的食品安全信息。
2、条件成熟时建立我县食品安全网站,及时准确公布食品安全的信息和动态,做到信息统一共享。
以上二项工作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1)。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我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抓专、抓细、抓实。
(二)加强协调,综合监督
食品放心工程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工程,涉及环节多、战线长,要整合现有资源,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集中人力,多采取纵横联合方式实行综合的专项的整治,提高工作效能。
(三)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
加强督查督办是实施好食品放心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媒体曝光率较高、群众反映集中的地区或问题、县领导批示和两会代表提出的问题,要加强督查督办。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以及材料上报工作。从9月份开始,各有关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具体组织部署情况、阶段性总结、大案要案查处情况及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报表(附件2)于每月6日前报送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赖勇刚电话:*(传真)。各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总结及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报表于12月10日前报送。
各有关部门要把材料报送专责人及联系电话于9月15日前报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