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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61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监[*]131号)要求,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实效,推动隐患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定于4月至10月开展打“三非”反“三违”、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的执法监察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30日)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对照《关于转发〈广东省*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安监[*]51号)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需要,动员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做好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10月30日)
这次专项行动采取日常执法监察和集中执法监察相结合,全面执法监察和专项执法监察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具体分如下几次专项行动:
第一次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打“三非”反“三违”专项执法监察行动(5月1日至5月30日)
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摸清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和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法律)现象,保持高压态势,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存在“三非”和“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次执法监察专项行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执法监察行动(6月1日至6月30日)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三是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情况;
四是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劳保用品的配备、发放使用情况;
五是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及整改落实情况;
六是事故报告、处理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七是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八是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九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第三次执法监察专项行动:非煤矿山(尾矿库)专项执法监察行动(9月1日至30日);
1、非煤矿山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是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进行生产;
三是爆破作业是否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进行;
四是地下矿采矿作业掘进、回采、运输、提升、通风防尘、防排水、顶板管理、地压监控、供电、爆破、职业危害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状况;
五是露天矿是否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2、尾矿库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是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情况;
二是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埋深、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是否满足设计与《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要求;
三是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应急预案、物资器材准备等情况;
四是库区内存在从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矿库安全的隐患整改情况;
五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等情况;
六是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防垮坝、防浸顶、防自然灾害等事故情况,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演练情况。
第四次执法监察行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专项执法监察行动(10月1日至30日)。
1、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是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方面是否做到合法生产、经营、储存;
二是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定期做好安全评价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三是应急救援预案有无演练、有无演练记录(登记、照片、录像)、消防设备是否完备、有效;
四是安监部门所发的整改指令有无得到落实;
五是重大隐患是否得到整改。
2、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是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是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仓库有无违规或超量存放;
三是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
四是零售点有无存在安全距离不足或连片经营、超量储存等问题。
三、总结提高
各县(市、区)对各阶段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应进行认真总结,研究提出今后强化执法监察工作的措施,各阶段执法监察专项行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并上报市局,市局将对各地开展执法监察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在每一次的专项执法监察行动中,要认真填写《*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执法检查情况表》,做到一企一表,以便存档备查;每一次专项执法监察行动结束后3天内填写好《*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小结报市局执法支队;在第四次执法监察专项行动结束后,还必须将四次专项行动的《*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汇总表》及全年工作总结于*年11月10日前报市局执法监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