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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惠市委发[*]28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局党组和局直属机关党委党务公开工作,促进卫生工作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为重点,以探索并建立起富有卫生特色、成效明显的党务公开制度和机制为目标,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切实推进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宜公开即公开。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是程序性、制度化的党务工作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及时公开。
2、党务公开与政务(或院务等事务)公开有机结合,协调运转。根据我市“*”卫生规划以及当前卫生工作重点,科学地选择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将党务、政务公开两者有机结合,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动推进、互为促进的效果。
3、健全党务公开监督机制。建立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尊重和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党务公开化。
三、主要内容
根据卫生工作实际,主要在六个方面进行公开:
(一)全局和中心工作方面
1、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2、本单位发展目标规划、阶段性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等情况;
3、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落实完成情况,重大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4、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决策、办理落实情况;
5、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情况。
(二)思想建设方面。
1、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和落实、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情况;
2、年度党员教育主题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
3、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计划及落实情况等。
(三)组织建设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领导干部述职及测评情况等;
2、干部选拔任用,主要包括:选拔任用程序,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用或选举结果,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考核奖惩情况等;
3、基层组织建设,主要包括:组织落实“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情况;党支部“六有达标”建设情况;单位党员发展程序、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党员发展前的公示,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和评议结果、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员设岗定责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对困难党员的救济情况等。
(四)作风建设方面。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购建房、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家属和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拒收上交礼品礼金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的情况,出国(境)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党员干部违纪政纪的处理结果等;
2、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落实情况;
3、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情况。
(五)制度建设方面。
1、党组织议事规则;
2、党内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相关制度;
3、党的机关工作流程以及党的工作者日常行为规范。
(六)其他方面。
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四、公开形式
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针对不同的内容确定公开形式。
1、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点等形式进行公开。
2、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要在群众集中、便于观看的醒目位置长期设立固定公开栏,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并充分利用*卫生信息网站、电子触摸显示屏、有关会议、情况通报、文件、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电话等平台进行公开。
3、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将党内重大事项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党外人士等人员中的代表通报并征求意见。
五、公开时限
根据公开的内容合理确定公开时间,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
1、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
2、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
3、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4、重大或复杂性问题报上级党委审批后公开。
六、基本程序
严格按照“拟定工作内容,党组织审定,第一责任人审签,领导小组核准,向党员(群众)公开”的程序,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
1、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拟定党务公开内容。
2、审核把关。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由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党组织集体审核,特别重大的,应报经上级党委审核把关。
3、实施公开。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由上而下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4、反馈整改。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保障机制
1、实行预公开制度。党组织在决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需要进行调整的,予以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2、实行党务公开责任制。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明确执行部门,做到责任到人。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关科室或组织、纪检组织,承担各自负责的公开内容,把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聘请监督员。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从熟悉党务工作,公道正派,原则性强,在群众中威信高的离退休人员、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3—5名。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4、加强监督检查。局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坚持定期不定期对本局机关及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八、组织领导
局党务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卫生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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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卞少莲同志兼任,成员由童振辉(市卫生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副调研员、规财科科长)、邱欢余(市卫生局直属机关纪委委员、局机关支部书记、医政科科长)、杨文捷(市卫生局主任科员)等人员组成。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