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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2005〕7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等部门关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36号)等文件精神,为尽快完成构建省市县电子监察网业务系统,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运用网络技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强化行政监管工作,促进廉洁、高效、为民政府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我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进行,总体规划是在*县政务信息网络和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基础上建成全县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监察对象从审批业务扩大至行政执法、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以及上级督办等项目,监察范围将覆盖县直及各镇(办事处)业务部门。与此同时,逐步做到实时在线监督、预警纠错、开展绩效评估和提供信息服务。
三、组织领导与协调分工
为确保我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已于*年5月成立了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执法室。县直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指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办理协调小组交办的事项。县直各相关部门工作分工如下: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系统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县监察局:负责提出系统功能需求方案,督促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目标推进,制订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业务规范、系统数据交换规范和管理制度,安排专职人员实时在线监察,分析汇总上报监察情况;
(三)县信息产业局:负责健全完善县政务信息网络和有关技术层面实施的组织保障工作,包括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保障等;
(四)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和完善我县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将系统覆盖至县直所有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并开发系统接口,为我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提供监察数据支持,使我县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实现有效衔接。
(五)县发改局、县法制局:负责对县直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和审核,提出纳入我县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和县级电子监察系统监管范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工作意见;
(六)县财政局:负责县直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经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七)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直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实行网上审批,纳入我县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管理;本部门已有审批系统的,要根据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数据传输接口要求建设本单位系统接口,并按要求报送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有关审批数据,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四、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我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分三期建设。
(一)第一期。*年7月至10月。以县行政服务中心和试点镇为重点建设单位,利用县政务信息网络和县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整合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资源,建立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平台;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测评、信息服务和投诉处理等五项功能将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系统。制定*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数据交换规范及行政绩效测评量化标准;稳步推进电子监察队伍的建设;建立县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办事大厅等审批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由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在6月底前,负责对深圳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移植,完成县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技术开发和设备的采购、安装,进行运行调试,并和省、市网相联。
(二)第二期。*年11月至2009年6月。全县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除秘密级行政审批事项外)要完成与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联网接入工作并试运行。2009年底前,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产权市场以及上级督办等项目纳入系统,并会同有关部门将绩效测评量化标准扩展;将视频监控范围扩展到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以及上级督办有关的审批中心、办事大厅及窗口。全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正式运行,各单位实行网上审批并实时输送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县监察局对各单位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察。
(三)第三期。2010年上半年前完成。扩大电子监察范围,将电子监察系统和所辖的镇联网,使省、市、县的监察系统可以数据共享,资源共用,实现数据上传下达,进行分析后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最终达到全面监察管理的目标。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对运用网络技术强化行政监管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积极配合系统建设单位做好联网工作,并加大力度推进网上审批工作,按要求及时向系统提供本部门实施行政审批的有关情况,以保证系统的有效运行和监督到位。为确保按期、优质、高效完成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计划在*年8月由县监察局与县直各行政审批实施单位签订《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责任书》。
(二)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县监察局负责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起草制定系统管理办法、网上投诉处理办法、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办法和绩效测评电子监察办法。各行政审批单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要确定具体责任人,明确受理、承办、审核、批准等环节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管理制度。
(三)勤俭办事,保密安全。要坚持“勤俭办事、资源共享、简单实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电子政务平台及其他已有的网络资源开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要做到保密安全。各单位既要保证建设电子监察系统的工作成效,又要符合保密工作的要求,保证国家秘密安全和确保政府内部信息不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