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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发〈*市*区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学组发〔2009〕1号)精神,我局党组决定,从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集中半年时间,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广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近年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推动思想、理论和制度建设创新,有力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发展,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巨大指导作用,充分证明中央决定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全正确,意义重大。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遭受了困难,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考验;一些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理解有偏差,制约我区长远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把握科学发展机遇,真正把坚持科学发展观作为应对危机、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治本之策、长久之计,显得尤为迫切。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部署上来,坚持实践第一、质量第一、群众满意第一,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区委*届四次全会精神,突出实践性要求这个根本,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个总要求,牢牢抓住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这个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找准并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是:坚持解放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八个必须、八个解放出来”的思想共识,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观念,对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再认识,形成新共识;突出实践特色,重实际、讲效果、抓落实,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确定活动的实践载体,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进“三促进一保持”取得更大成效;贯彻群众路线,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参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实事求是查找突出问题,注重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注重因地制宜,要区别不同单位不同行业,区别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不同层面,不断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按照“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机制体制,促进科学发展”目标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坚持突出为民主题,突出民生特色,突出实践载体,突出活动实效,切实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加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大力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创新,掌握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态度,弘扬科学精神,推进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提升干部素质,提高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调查研究、破解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决策能力,提高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能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民政工作的新需要、党的*大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
(三)解决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发展水平。以解决好一批基层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全局问题、重大问题、疑难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成因,明确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完善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规划,使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解决党员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四)完善制度体系,创新科学发展机制。准确把握民政工作的内在规律,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制度设计,以加快推进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核心,统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慈善事业、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等各项民政业务,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建立健全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政策规定和体制机制,保障和促进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五)推动民政工作,开创科学发展局面。把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增强党性修养和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进一步推动并完善民政工作目标任务,把“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民政核心职能落到实处,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三、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解决突出问题,既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目标,也是衡量和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紧密联系民政部门实际,坚持边学边改,重点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思想观念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重点解决小成即满、固步自封,畏难发愁、消极无为,回避矛盾、揽功诿过,追赶超越使命感、紧迫感不强等问题。二是着力解决民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解决工作不到位、服务不到位、职能缺位等问题,竭尽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着力解决制约为民服务的瓶颈问题,重点解决为民解困的公共服务设施发展滞后的问题,要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更加宽广的为民服务平台,做大做强做亮民政事业。四是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党性不强、党风不纯,作风不硬、为政不勤、为政不廉,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作风漂浮、缺乏积极性创造性等问题。五是着力解决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重点解决改革攻坚决心不大、制度创新力度不够、科学发展活力不足等问题。
要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抓住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当前具备整改条件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对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要多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多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推进。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时间从2009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安排45天左右)
这一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要做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大精神,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三学习三调研三落实”活动,重点学习《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汇编》、《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实践科学发展观重点行动纲要》等。建立学习内容测试和学习效果考核制度,保证学习质量。要求在职党员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对离退休党员可根据实际提出更具灵活性、针对性的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又要积极参加党组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做好表率。
(二)调研落实。重点是围绕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减灾救灾体系、社区服务体系、双拥优抚安置服务保障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如何切实加强城乡低保和灾害救助、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城乡社区建设、慈善事业和福利彩票发行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保障和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服务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具体措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各下属单位根据各自分工、业务职能确定调研题目。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时间从2009年4月下旬至6月上旬,安排45天左右)
(一)精心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和各下属单位党支部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追赶超越”确定主题,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在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广泛进行谈心,相互交流看法,认真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充分准备。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吸收部分区级、科级党员干部列席,邀请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派人指导。各下属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也要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参加。机关支部组织党员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工作和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二)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解放思想学习讨论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简明扼要概述取得的成效,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要深入分析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对本地本单位带来的挑战和不利影响,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干部在“三促进一保持”上形成的共识,明确进一步做好工作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举措。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个重点,避免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报告。要注重深入,敢于做到“八个触及”:触及发展的短板、触及体制的软肋、触及作风的症结、触及服务的冰点、触及和谐的路障、触及民生的痛处、触及社会的焦点、触及矛盾的关键。在此基础上,形成局党组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发各股室、下属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经党组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后,反复修改完善,经区委指导检查组审核后,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时间从2009年6月中旬至8月上旬,安排55天左右)
这一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出成果的重要阶段,要做好以下环节的工作:
(一)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局党组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落实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各股室组织党员围绕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积极建言献策,并注意搜集整理,及时上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单位参照上述方法形成整改落实方案。
(二)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向和工作方法,切实解决查找出来的、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宏观政策层面的突出问题和事关民政工作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问题。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采取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方式,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妥善加以解决。解决问题切实防止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
五、工作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在局党组的领导和区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开展,成立以黄俊强(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局党组书记为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每位局党组成员按分工指导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各下属单位也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好实施方案和计划。局党组成员和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整改落实。
(二)统筹安排,督导检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股室、下属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加强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整个活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有机衔接、有序进行,确保质量。对离退休党员,根据其身体状况和居住地点,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其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与。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作用,在民政信息、民政网站开辟专栏,编发专题简报,及时反映学习实践活动有关情况,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通过舆论引导,在民政系统营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浓厚氛围。
(四)做好结合,推动工作。正确地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当前实际工作有效结合,以活动为推动力,以工作成效为检验标准,做到有机有效的融合,做到全面推进、全面发展。
(五)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一手抓学习实践活动,一手抓业务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民政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