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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经济秩序,促进教育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精心部署,稳步推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的原则,坚决纠正在教育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教育活动中存在的商业贿赂行为,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二、工作重点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内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贿赂问题,预防和重点治理中小学教材的选定和征订、教育书刊和教辅资料的发行、单位及学校集体采购、工程建设、学生平安保险等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宣传阶段(6月底前完成)。县教育局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制定《*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教育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形成共识。各乡镇初中、中心校、普职高中、县直教育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教育网站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利用教育网站、会议、校报、宣传栏等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系统干部、教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舆论氛围。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前完成)。各教育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周密的自查方案,引导各学校、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工作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重点解决商业贿赂易于侵袭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主要环节中的问题。在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肃对待,防止走过场。一方面要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并将以下问题列入自查自纠重点:教材、教辅资料、图书购销,工程建设以及其他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问题。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分处理。要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单位及学校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31日前上报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阶段:督查处理阶段(10月底以前)。各乡镇初中、中心校、普职高中、县直教育单位,要动员群众积极举报本系统、本单位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公布群众举报电话、网址、信箱,鼓励内部人员举报投诉,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予以奖励。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配合有关机关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对已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掩盖问题的,以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惩处。第四阶段:整改规范阶段(*年11月至*年3月)。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中,各初中、中心校、普职高中、县直教育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针对本单位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针对教材的选定和征订、教育书刊和教辅资料的发行,教学实验设备和用品采购、单位基本建设、抄写本、纸张印刷等经营活动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和规范。要按照“预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和《*教育局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操作性、监督的有效性,提高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预防职务犯罪、抵制商业贿赂的能力。在整改规范阶段要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二是完善和健全相关管理和法规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和金融监管制度,有效遏制做假帐、收入不入帐行为。四、主要措施1、深入开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县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我县教育系统干部、教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在全县教育系统形成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2、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实效。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各教育单位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及要求,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部署,对商业贿赂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确保治理实效。3、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各初中、中心校、普职高中、县直教育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和性质,制定或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管人、管财、管物等部门、岗位和人员的监督。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教育书刊、学生平安保险和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坚决制止违规征订发行教辅资料和强制学生平安保险的行为。三是完善校舍基建工程和教育设备等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四是进一步做好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和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4、强化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各初中、中心校、普职高中、县直教育单位,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相关领导者和责任者的责任。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初中、中心校、普职高中、县直教育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指导,及时提出具体的治理工作对策,切实把全县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成效。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学校要写出书面总结材料,报县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