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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独具特色,历史悠久,形式多样,是罗布淖尔文化最具地域特色的组成部分。但是,随着社会的变迁,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堪忧,一些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流失严重,一些民间传统艺术技艺濒临灭绝。今年,按照州文化局统一要求和县人民政府提出的罗布淖尔文化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目标以后,我局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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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组织机构,建立专家咨询机制
*年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在州文化局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为工作原则,成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
二、推进“三个工程”,切实做好保护工作
(一)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程。
*年,我县已成功完成“罗布淖尔民歌”,“罗布淖尔狮子舞”和“罗布淖尔做饭舞”分别申报国家级。*年,在充分利用我县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抓紧抓好,采取多种普查手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运用文字、录音录相、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对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准确掌握本地区第一手资料,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和数据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举办普查工作交流会,根据国家有关评审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评审办法和抢救保护规划,切实组织落实,在科学认定的基础上,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受到尊重并有效弘扬。
(二)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程。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完善对老艺人的保护制度,积极鼓励老艺人的传承活动,加强对传承人的传承情况、生活状况的调查了解,建立并落实老艺人补贴和奖励制度,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项目,对传承人给予必要的表彰奖励。将传承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鼓励学校对列入名录的项目开展传习活动。对列入名录的、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为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和特定区域,研究制定动态的整体性的保护措施,在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乡,镇组织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活动。
(三)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献工程。
*年,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验以及保护项目、传承人(传承单位)的宣传,积极扩大影响,不断提高全民的认知程度和保护意识。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留下完整的文字声像资料。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各级文化宣传部门以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要定期组织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保护工作的文化和科学含量,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四、具体工作步骤
(一)从3月初开始,开展全县性普查工作。先行试点、摸索经验、以点带面、扎实推进,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对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摸清家底,了解现状,紧急抢救。
(二)6月初至中旬,召开全县普查员工作汇报会,对挖掘整理的项目进行深入研讨、筛选,确定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项目办公室成员指导各申报单位做好申报准备,包括评议、修改论证报告,制作视听、图片资料等,此项工作至7月底结束。
五、对罗布淖尔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计划
(1)*年起,对罗布淖尔文化现有传承人员进行保护,培养和评选自治区、自治州、县三级民歌和舞蹈方面的传承人才。力争给自治区级传承人、自治州级传承人、县级传承人每月发放特殊津贴。
(2)*年—2009年,设立罗布淖尔民间文化保护、传承中心,罗布淖尔民间文化培训中心,以培养口头文学、民歌、舞蹈的传承人,保证在罗布淖尔民间文化主要集中的乡村的原始生态传承。
(3)*年—2009年,将罗布淖尔民间文化编写成适用于中小学使用的爱国主义乡土教材,普及罗布淖尔民间文化的知识,培养各个年龄段的罗布淖尔民间文化爱好者。
(4)罗布淖尔民间文化研讨会
主要工作和宗旨:就罗布淖尔民间文化的背景、内容、特点、形式、发展计划、保护措施和人民生活的关系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研讨。自*年起每年一次,每次3-5天;
(5)编纂《罗布淖尔民间文化艺术文献合集》
主要工作:对现存的有关罗布淖尔文化艺术的唱词、曲谱、音像、论文和书籍进行编目、分类、合集和计算机数据处理。
(6)建立罗布淖尔民间文化种类传承数据库
收集、记录罗布淖尔民间文化的种类及传承人的相关图片、文档、音像和曲目资料,建立数据库。
(7)组建罗布淖尔文化艺术团
主要工作和宗旨:委托新疆艺术学院对艺术团编排人员进行系统的基本功培训;在收集、整理、研究罗布淖尔民间文化的基础上,创编出新的艺术作品,使罗布淖尔民间文化得到发展和弘扬。
(8)出版《罗布淖尔民间文学合集》、《罗布淖尔民间歌》(记谱版)、《罗布淖尔民间舞蹈舞谱》
(9)展演活动
宗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展示罗布淖尔文化独特的艺术魅力,增强弘扬民族文化的意识。力争*年、2010年秋季(两年一次)
(10)、*年—2010年,在中小学及文化社区开展罗布淖尔民间文化艺术系列讲座活动,宣传罗布淖尔民间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价值,提高全民对保护、宣传和振兴罗布淖尔民间艺术的认识。
(12)、继续加大对罗布淖尔博物馆的投入,民俗展品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入罗布淖尔民间乐器、服饰、道具等内容。
(13)、2009--2010年划定罗布淖尔民间文化保护样板区域;鼓励村民穿着罗布淖尔民间服饰,使用罗布方言,从事民间文化表演等等尽可能保留原始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