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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省委和总局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委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省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结合湖北国税工作实际,制定省国家税务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省局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国税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做好国税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国税工作的各个方面。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主题,围绕省委和总局制定“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学习实践活动总体目标要求,联系我省国税工作的实际,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目标要求具体化是:努力达到“一创两优三满意”。
所谓“一创”,就是要大力创建和谐国税。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明确国税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牢牢把握构建和谐国税这一主题,积极推动全系统在构建和谐国税,实现税收与税源协调增长、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执法与服务有机融合、征税与纳税良性互动、治税与治队和谐统一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不断开创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所谓“两优”,就是要实现管理秩序优良、纳税服务优质。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大胆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起符合国税实际、具有部门特色,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的征管体制、管理机制,促进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做到执法规范、运转协调、秩序优良。同时,探索建立优化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做到依法、公平、文明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的公正需求、便利需求、礼遇需求、帮扶需求,促进纳税人自觉主动依法纳税,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
所谓“三满意”,就是要让纳税人满意、社会满意、基层满意。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自觉纠正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和做法,使国税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新提高。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税水平、行政管理水平和科学发展能力,进一步巩固文明执法教育、加强执行力建设“两项活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真心实意地为基层服务、为基层减负、为基层排忧解难,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从而赢得纳税人、社会各界和基层的赞誉。
二、基本原则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重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符合党的执政规律,使税收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紧密结合全省国税工作实际,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结合起来,与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税收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起来,与促进税收工作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把实践特色贯穿活动全过程。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
(三)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基层税务部门、纳税人、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努力解决税收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
(四)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三、解决的重点问题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在取得实效。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紧密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坚持边学边改,着力找准并解决税收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不够强,以及如何保持国税收入持续增长的问题。
—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牢固树立严格、公正执法是最根本的服务理念,着力解决执法与服务“两张皮”,以及为纳税人服务意识不强、忽视纳税人权益等问题。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税收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不能很好地促进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以及单一就税收论税收等问题。
—按照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的统一,把国税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全盘考虑,统筹规划,着力解决国税当前与长远不能有机结合,传统管理方式与现代科学技术不能有机结合,税收管理成本与税收效率不能有机结合等问题。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坚持治税先治队,治队必从严,积极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国税干部队伍,以人才队伍的蓬勃发展推动国税事业不断前进,使干部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提高素质、成长成才。
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明确哪些问题已具备条件,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可以解决;哪些问题难度较大,需要条件成熟才能解决。解决问题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省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年9月28日开始,到2009年2月28日结束,按照以下环节和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准备环节(9月28日至10月10日)
(1)9月28日至10月9日。主要任务是:召开党组会、局办公会传达贯彻学习中央、省委和总局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筹备召开动员大会。
(2)10月10日,组织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视频动员大会,省局机关全体党员(含离退休党员干部)参加。同时,组织各市州局党组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视频会议。青山、英山、赤壁县(区)局三个第二批试点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参加所在市州局视频动员会。会上,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勇同志作动员讲话,对省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请省委指导检查组第十八组的同志到会指导,组长郭佩英同志作指示。
(3)在省局动员大会后,各支部进行再开会再动员,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方法要求、主要原则、工作环节、实施步骤等,进一步提高对活动的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增强信心,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省局的部署上来。
(4)局机关党委办一期宣传专栏,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方法步骤进一步宣传。在省局内外网站开辟学习实践活动专栏,交流学习体会。
(二)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年10月11日至*年11月29日)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大报告、《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省局机关党委用一周时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培训,请有关专家学者做科学发展观专题学习辅导报告。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税收制度改革和完善纳税服务建设,组织3次专题学习。机关各处室除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培训外,还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好本单位的学习,引导党员真正领会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学习的效果。
2、深入调研。省局领导结合分管工作,选择1个市州局作为联系点,重点围绕建立健全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等基层和纳税人迫切期待解决的问题,带队深入开展调研。调研工作主要做好“三个结合”,即上下结合、点面结合、内外结合,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省局机关党员群众、基层国税机关、有关部门、纳税人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梳理出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机关各处室也要结合工作职责,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初步梳理出本单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省局在内外网站开辟专栏,开展基层评机关、纳税人国税部门的“双评”活动;分别召开重点企业负责人、特邀监察员座谈会,广泛征求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意见;上线湖北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由局领导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在线受理行风问题投诉。
3、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结合“中国税收与改革开放30年”纪念活动,省局组织一次“税收与科学发展”专题演讲比赛,并组织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克服满足现状、因循守旧等思想,开创解放思想的新境界,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解放思想讨论,进一步加深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在事关本单位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
(三)第二阶段:分析检查(*年11月30日至2009年1月13日)。重点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1、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局领导班子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重点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交换看法,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材料,作好充分准备。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肯定对的、坚持好的,纠正错的、调整偏的,形成民主、团结、务实、创新的气氛。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各支部也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这是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环节,是整改落实的依据和方向。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全省国税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前阶段深入调研、开展解放思想讨论、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等。分析报告突出检查和分析两个环节,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省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省局党组充分讨论后,反复修改完善。
3、组织群众评议。省局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采取座谈会或者书面评议的形式,组织机关党员、群众、有关专家、纳税人代表、基层单位代表参加评议。参加评议人员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体现在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中,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在局机关全体党员范围内公布。
(四)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9年1月14日至2009年2月27日)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省局领导班子要针对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阶段中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在省局机关全体党员范围内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各处室也要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解决问题是突出实践特色的集中体现。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大关于“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促进科学发展、服务基层和纳税人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逐步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和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构建文明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大力实施税收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大力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努力营造团结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努力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树立税务部门清正廉洁的社会形象。要切实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具备整改条件的及时整改,对当前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尽快加以解决。
3、完善体制机制。这是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志。从促进科学发展的需要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问题,逐步形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安排。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着力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体制机制、干部人事制度和党风廉政制度,修订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税收管理制度,逐步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要从活动一开始就重视做好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学习调研成果,勇于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
(五)总结与测评环节
主要任务是: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等适当方式,对省局领导班子和各支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和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两项内容:一是解决突出问题的满意度,二是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度。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束后,省局领导班子向省委和总局学习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总结报告。同时,以适当方式向机关党员和群众通报测评情况。
2月27日召开总结大会,省局党组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总结。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省局学习实践活动按照省委和总局要求,在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在省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省局成立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勇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振忠,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克勤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覃先文(省局党组成员、武汉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荣洲(党组成员、副局长),梅昌新(党组成员、副局长)、易凯(党组成员、副局长)、陶东元(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任传富(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周古平(副巡视员)、李和平(副巡视员)、李锋(副巡视员);陈煜(办公室主任)、李仁忠(法规处处长)、郑克俭(征管处处长)、李斯成(人事处处长)、邹昕晖(监察室主任)、杨连柱(机关党办主任)、朱晓云(巡视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振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李斯成、办公室主任陈煜、监察室主任邹昕晖、机关党委主任杨连柱、巡视办主任朱晓云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材料组、宣传组和指导检查组等四个工作小组。
(二)鼓励探索创新。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国税工作特点,因地制宜创新活动的载体和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学习实践活动要讲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搞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省局内外网站、《湖北国税》杂志、《工作简报》等舆论主阵地的作用,加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宣传交流各单位开展活动的经验和成效,引导学习实践活动健康发展。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四)坚持统筹兼顾。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更好地推动税收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同推动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推动国税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同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结合起来,同抓好组织收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改进纳税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要正确处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做好当前各项国税工作的关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边整改发现的问题,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系统各级税务机关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对离退休党员干部,确有困难的,经党组织批准,可不参加。对流动党员,原则上由流入地党组织负责,流出地党组织协助。欢迎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活动,共同参加学习,结合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学习实践活动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