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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小化肥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成效,确保小化肥在我市永不反弹,特制定*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年,我市小化肥长效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保持对制售假劣小化肥行为的高压监控态势,巩固长效管理成果,确保小化肥在我市范围内永不反弹;加强引导和扶持,积极争创化肥优质生产基地,促进化肥产业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保持对小化肥的高压监控态势,以对企业设立、原料设备供应、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包装袋印刷、产品运输及销售等五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以加强基层政府的日常监管、层层落实小化肥长效管理责任制为手段,密切部门协调配合,整合监管执法资源,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形成小化肥监管合力;以争创化肥优质生产基地为抓手,制定化肥行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化肥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树立长期监管的意识。小化肥监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目前,小化肥监管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由于全市加大了小化肥监管力度,小化肥连续三年没有出现反弹现象,部分基层单位和监管人员存有“松口气”和厌战的情绪,放松了对小化肥的监管力度;受周边地区和利益驱动的影响,个别不法分子还在等待观望,有企图卷土重来继续造假销售的迹象;个别正规的化肥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产品达不到质量要求等等。对此,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小化肥再次出现反弹的可能性和危害性,树立长期监管的意识,增强做好小化肥长效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持高度的警惕,发现一例、严打一例,确保小化肥永不反弹。
(二)强化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年,市政府将继续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责任状》,并将其列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各县区政府作为小化肥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和落实本辖区内的小化肥长效管理机制,并对本行政区域的小化肥长效管理和监管工作负总责。各县区政府要与县区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者的责任,确保压力的有效传递和责任追究的严肃性。通过强化基层政府防线,在全市建立起以村(街道)保乡镇(办事处)、以乡镇(办事处)保县(区)、以县(区)保全市的块状防控体系。同时,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政府和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在春、秋两个化肥产销旺季,由县区政府组织质监、农业、工商、整规等部门和单位开展2次全县(区)范围的拉网式联合检查和2次督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附表),每次检查完毕后,要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整规办。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广泛参与的小化肥监管氛围。
(三)强化各执法部门的监管和暗访督查。市各相关部门对本系统的小化肥整治工作负全责。小化肥监管要坚决把好四道关口:环保部门要把好环保评价关,不为涉嫌小化肥生产的企业提供任何环评手续;农业部门要把好肥料登记关,涉嫌生产小化肥的企业一律不予登记;工商部门要把好工商登记关,没有农业和环保部门的前置审批手续,不得为化肥生产企业登记发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把好标准备案和监督抽查关,不为小化肥企业发放生产标准或进行标准备案,加强对化肥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抽查。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拉网式联合检查和暗查暗访力度,在春、秋产销旺季,市农资打假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农业、新闻出版、监察等部门进行2次暗访督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附表)。每次检查前,牵头单位要负责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包括检查人员、检点、检查时间、检查方法等,检查方案报市整规办同意后方可实施。每次检查完毕后,检查牵头单位要负责形成检查情况总结报告,说明检查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检查工作重点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整规办。同时,在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局设立举报电话,在市农资打假办公室设立举报中心,制定并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发动和依靠群众,在全市范围内继续保持对小化肥的高压严打态势。通过各部门的执法检查,真正建立起以基层执法单位为前沿阵地,以市执法部门为指挥调度中心,上下联通,监管到底的条状防控体系。
四、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市政府将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年度小化肥长效管理责任状》,明确县区政府及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政府要在*年3月底前,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将小化肥长效管理的责任和压力,逐级分解、传递到乡镇(办事处)、村(街道)和各相关部门的基层单位。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年3月底前将市政府下达给本部门的小化肥长效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和人员,明确责任和责任追究。
市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坚持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要将各单位小化肥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及针对性工作部署作为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按照全市小化肥长效管理情况检查暗访工作计划安排,市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6月份和9月份,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在化肥企业的设立、原料设备供应、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包装袋印刷、产品的销售运输等五个环节上的把关监控情况和长效管理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在暗访中发现的工作典型进行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市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履职报告制度,定期汇报小化肥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
市整规办将会同市农资打假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对“五个环节”的监控情况和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半年和年终书面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