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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强,极易引起暴发流行。由于我市流动儿童较多,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不落实等原因,2003年以来,全市麻疹发病数持续上升。*年全市共报告麻疹2275例,较*年上升79.00%,位居全省前列。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在一定范围内、短时间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形成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传播,消除麻疹的有效手段,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护儿童健康,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所有国家承诺于2012年消除麻疹。*年,卫生部制定了《*-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年,省卫生厅下发了《*-2012年广东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我省消除麻疹目标:“到2012年,全省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不含输入病例),无本地麻疹病毒传播”。为遏制麻疹疫情上升的势头,确保2012年我镇实现消除麻疹目标,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88号),东莞市卫生局、教育局《转发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东卫〔2009〕8号)、《东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二、实施时间
2009年3月1-15日。
三、实施目标
以村(社区)为单位,所有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分年龄组的接种率≥95%。
四、目标儿童
自强化免疫活动实施之日起,各村(居)委会辖区范围内8月龄-14周岁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均接种一剂次(0.5ml)麻疹疫苗。
强化免疫接种麻疹疫苗,符合常规免疫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复种的剂次,具体如下:
(1)18月龄以下儿童
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1剂次;
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18月龄后常规复种第2剂次。
(2)18月龄及以上儿童
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一个月后可安排第2剂次常规复种。
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复种。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是消除麻疹病例的重要策略措施之一,关系到我镇儿童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我镇能否在2012年如期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为加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卫生、教育、财政、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组成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协调小组,负责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过程中,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协调小组要认真组织做好工作计划、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麻疹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镇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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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医院要具体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辖区接种率调查等各项工作。宣传发动由李燕军负责、黄敏如协助,技术培训、疫苗管理由姚考玲负责、邓敏珊协助,注射器的准备分发、回收处理由邓敏珊负责、陈佩仪协助,报表汇总上报由黄敏如负责、刘述话、钟锦坚、李升炽协助。
教育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负责有关学校、幼儿园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张贴“公告”、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同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附表1的填写和组织学生接种麻疹疫苗等到相关工作。
财政部门要按照《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市镇财政补助方案》要求,保障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经费。
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和各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宣传发动、摸底造册、接种组织等工作,并协助组织适龄儿童接种麻疹疫苗。
宣传文广部门要通过镇电视台公布麻疹强化免疫工作有关信息,让强化免疫活动有关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
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负责辖区内适龄散居儿童(包括散居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相关资料的登记、上报等工作。
(二)成立技术指导小组
为更好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技术指导小组,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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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动员与宣传
在活动开始前充分利用电视、电信、报纸、标语、板报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公益广告,提前3-5天开始,并持续至活动结束;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的宣传活动可与强化免疫同步进行,可以采取张贴标语,印发传单等形式;各村(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要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开展入户宣传,力争宣传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对幼儿园、学校学生的宣传,*医院组织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交由各学校、幼儿园分发给学生,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接种通知单。通过大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
(四)经费保障
本次强化免疫活动所需疫苗、注射器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基层预防接种劳务费由市财政支付,工作经费由镇财政安排。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要高度重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培训工作。2009年2月教育办负责人、*医院分管业务院长及防疫组参加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动员大会。同时派*医院专业人员参加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专业人员业务培训。
2009年2月下旬,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并完成辖区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人员的培训。*医院负责对本次强化免疫接种人员进行接种技术培训,经培训合格获“东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人员培训合格证”人员方可参加强化免疫接种工作。
(二)摸底登记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附件1),是保证高接种率,使全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因此,各村(居)委会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深入了解辖区目标儿童数。
各村(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站负责辖区内流动儿童摸底工作,向流动人口派发回收“新莞人子女资料登记卡(附件9)”,将未入托、入学的散居儿童资料填写到附件1,并在强化免疫活动开始前将填写好的附件1交到本村(社区)接种点处;本地散居儿童资料由社区医生(乡村医生)会同村干部收集(填写附件1);学生摸底登记以学校提供的学生名册为主,各学校由班主任根据学生资料填写好附件1。在摸底过程中要向家长或学生发放“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通知单”(附件11),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地点和接种时要携带预防接种证和签名后的通知单。
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届时镇将组织人员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未达要求的地方要重新开展摸底调查。
(三)接种方式
接种方式以设立临时接种点的接种方式为主,各村(社区)选定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或村(居)委会作为临时接种点,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期间适龄散居儿童前往村临时接种点接种麻疹疫苗,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2;学校、幼儿园学生强化免疫工作由*医院在学校、幼儿园设置临时接种点,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3。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每个接种点必须具备疫苗冷藏相应的保存条件和应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人员和药品。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并根据负责接种对象的多少适当增加人员数量,人员分配及职责:
1、现场组织员
由村(居)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新莞人服务管理站副站长、学校班主任担任。负责应种儿童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登记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儿童家长进行有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内容的宣传。
2、现场记录员
现场记录员由村医生(社区医生)或医院防疫组医生担任,负责询问儿童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儿童,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并将记录有禁忌症的处方交由儿童家长保存,作为快速评估时不计入应种儿童数的凭证;对应种儿童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儿童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整理和上报。
3、现场接种员
现场接种员必须由经过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对应种儿童进行接种。
(四)疫苗运输和后勤保障
由于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服务范围大,应种目标儿童多,*医院要切实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各相关部门,参与强化免疫活动。
疫苗和注射器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发给*医院,*医院再分发至各临时接种点。
*医院要做好疫苗、注射器计划,于2009年1月10日前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医院负责完成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发的各类宣传培训资料分发至医院各门诊部、各村(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学校。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学校负责本单位宣传专栏等宣传资料的制作。
(五)实施安全接种
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接种。接种人员必须经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前的正规技术培训方能参加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按规范的接种实施步骤,核实接种对象、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观察等。
本次强化免疫保证每一名儿童接种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要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安全盒等专用容器,统一由*医院回收处理。
麻疹疫苗免疫禁忌症: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或对鸡蛋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已知免疫缺陷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和妊娠妇女不予接种。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接种麻疹疫苗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接种麻疹疫苗至少2周后方可注射免疫球蛋白。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糖丸、麻疹疫苗、风疹疫苗、麻腮风疫苗、水痘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狂犬疫苗等)者,可暂缓接种,并在满足时间间隔要求后进行补种。
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要注意如下事项:
1、冻干麻疹疫苗加水溶解后呈橘红色透明液体,如发现有颜色变紫、变黄(变紫是安瓿有微细裂纹、变黄有杂菌生长)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溶解不好,超过效期等情况,均不可使用。
2、麻疹病毒对温度和光线抵抗力较弱,接种现场要保证疫苗和稀释液的温度要求,并避光保存,不能反复冻融,不能提前大量稀释疫苗等待接种。
3、冻干疫苗经溶解成液体,必须置于适宜温度下,在半小时内完成注射,未用完的应废弃。
4、启开安瓿和注射时不能使用消毒剂接触疫苗。
5、用75%酒精消毒皮肤,待晾干后再注射,不能用碘酒消毒,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6、儿童接种后应休息观察30分钟。
(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各接种点及其医疗卫生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的,应当依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及时处理,并立即逐级上报。
(七)督导
1、督导方式
由卫生、教育、财政、新莞人服务管理等部门联合组成镇麻疹强化免疫督导组,督导组分成几个督导小组,巡回对各村(社区)、学校、托幼机构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摸底、宣传、现场接种工作等情况进行督导。*医院选派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定点督导组,分片负责,加强对各接种点强化免疫活动的督导,确保强化免疫活动保质保量开展下去。
2、督导内容
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附件7、8)。附件7、8由督导员完成,并带回本级督导单位。
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应重点督导基层的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
进行现场实施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
进行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
3、督导方法
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当地组织实施等情况的介绍等,全面了解当地强化免疫工作情况。
4、督导反馈
镇督导组每天督导结束后,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镇政府和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同时将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经验向本级督导单位进行汇报,督导组及时收集各督导点信息,并将各组信息和问题进行归纳和分析,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及时反馈至现场各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
七、评价和总结
强化免疫活动评价内容包括活动实施情况评价和麻疹疫苗接种率评价等内容。在活动完成后,各相关接种单位应按方案要求及时进行资料汇总,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及时上报。
(一)接种率评价
接种工作完成后1周内,*医院要组织人员对辖区接种工作进行检查、评价。按照《东莞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附件3),完成本镇接种率的快速评估,接种率快速评估后将附件3的资料汇总到附件4。届时镇将组织人员对部分村(社区)进行检查、评价。接种率未达到95%的村(社区)要查漏补种。
接种率快速评估方法如下:以*医院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随机抽查1个村或社区,每个村或社区入户调查约10名目标儿童,累计调查30名儿童;随机抽查一个学校,调查30名目标儿童;在市场或车站调查30名目标儿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期间不在本镇(街)的儿童也要调查,但注明来源,不计入30名儿童)。市场、车站等地调查时不查在校学生。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或学生本人)认可及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市场调查可不查接种记录),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调查地点的抽取应有完整的记录。
(二)资料总结上报
各接种点应于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2天内将附件1上报*医院,医院要认真审核、汇总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站上报的附件1,填写附件2,并认真分析总结本镇(街)麻疹强化免疫活动情况,完成本镇工作总结,填写附件5、6。附件2、4、5、6及活动总结于2009年3月25日前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镇卫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