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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推出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省、市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产业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这是我镇加快跨越式发展、实现后来居上的重要契机。为形成与跨越式发展战略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运作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创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全面实现城市建设从“停”向“放”转变,结合我镇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经济发展的政策精神和镇委、镇政府“扶项目、稳基础、放发展”的工作要求,把握新阶段的发展形势,全面放开,全力激活,全速发展,实现城镇建设从“停”向“放”转变,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加快*经济社会双转型和跨越式发展步伐。
二、工作目标
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重点采用发挥好规划导向作用、节约集约用地、完善物业证照等方式,大力推进新增物业的建设和现有物业的保值增值,配合村组围绕已经分配的宅基地和插花地、闲置地等,放开住宅、厂房、商铺和出租屋等各类建筑物的建设,盘活土地,增加村民的财产性收入。
三、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镇放开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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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由利沛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统筹实施。
四、部门职责
规划建设办:负责为项目办理工程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积极帮助符合镇规划的项目办理或补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照。
规划管理所:负责完善镇、村两级规划,审核新建的工程项目和补办手续的物业是否符合镇规划,审查项目设计,积极帮助符合镇规划的项目办理规划证照。
国土分局:负责加快完成土规修编工作,加快完善历史遗留用地手续办理和宅基地的换发证工作,全面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并积极帮助建设单位申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房管所:负责进一步完善全镇物业房产普查,贯彻落实东莞市房产证办理的政策法规,积极帮助、指导村、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村民五个类别的申请人做好产权证的办理。
财政分局:负责拓宽收入渠道,加大财政执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能收早收;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与银行、担保公司沟通,协调解决好融资问题。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坚决制止不符合镇总体规划或未经镇城建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建设。
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指导群众利用宅基地、空置地、闲置地兴建科学合理的出租屋,引导群众对现有的出租屋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和协助符合规划的出租屋补办相关证照。
五、工作措施
“放”的核心,是简政放权,即适当放权、合理授权,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结合*的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放开项目用地
根据东国土资〔*〕203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完善用地手续的历史遗留用地,可补办协议出让手续,无需进行招、拍、挂手续。国土分局根据普查情况建立台帐,告知用地单位,实行专人跟踪服务,使用地者能够尽快办理用地手续。对符合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使用农村的空闲地,在*年前分配的,属一户一宅,面积在150平方米内的本村人使用的在建、已建宅基地,加快换发证工作;对符合申请用地指标条件的用地项目,国土分局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帮助建设单位申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年度经营性用地指标,同时全力组织落实好相关报批材料,为项目的上马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二)充分放开项目审批
完善镇、村两级包括土规、总规、控规、专规、村规等各项规划,在镇级规划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下来全面完善18个行政村的建设规划。结合行政村建设规划及基层调研工作,通过主动介入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提前帮助村组确定项目选址用地,明确规划设计要点,指导项目设计,避免项目前期走弯路。落实专人跟踪项目筹建和报批进度,做好贴身服务,协助建设单位顺利办理报批手续。通过各部门协调联动,明晰审批程序,简化镇级审批机制,缩短审批时间,推动项目迅速上马。进一步完善镇城建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制度,缩短候会时间,减少具体审批内容,加快审批进度。全面放开市场主体,对于镇、村、组、民营、外资增资扩产的投资项目,一律实施“绿色通道”,全面放开项目审批,推动项目尽快动工建设。
(三)充分放开民房建设
对*年12月31日前由各村委会分配给村民的民房宅基地,只要符合镇规划,可允许村民兴建私人住宅。由镇规划所组织设计院所设计民房住宅的标准建设方案,形成多套民房住宅的设计方案,供有意兴建住宅的村民结合自身实际择优采用。民房住宅建设统一以村(社区)为单位集中报送审批,以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四)充分放开招标投标
为缩短招投标时间,将工程招投标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量压缩在一个月内完成。目前,正在探索招投标工作新模式:一是统一好招投标相关资料,供村、组参考,缩短招投标资料的准备时间。二是编制预算、财审工作与招投标公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从而进一步缩短招投标时间。
鼓励和支持本地人创办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鼓励其通过竞标参与道路、桥梁、供电、供水、电信、消防、环保、园林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鼓励本地人通过竞标取得市政公用事业经营权,包括燃气、公共客运、出租小汽车、公共停车场、车站、垃圾厂、污水处理厂等方面的经营权和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清洁服务、路灯、绿化维护等各项管理事务;鼓励本地人创办房地产企业,鼓励其经核准获得房地产经营权,独立从事房地产开发。
为鼓励本地人就业创业,对一些建设规模不大的工程,如本地人参与工程投标的,可适当放宽资质要求。
(五)充分放开物业办证
对于符合我镇规划,且有土地证、房屋结构经鉴定可安全使用的建筑物,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帮助其补办相关证照。规划、城建、房管要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最大支持,简化历史证照的补办程序,规划建设办帮助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房管所协助补办《房地产权证》,确保物业合法化,能切实盘活村组、村民的资产。
同时,积极做好村组历史遗留违章建筑的清理,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帮助业主补办物业证照。城建部门要根据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是否符合镇规划,在政策上采取不同方法分门别类认真处理。镇规划建设办设立“民房住宅补办证照小组”(以下简称“民房组”),专门受理民房住宅补办证照的申请,对于符合镇规划的历史遗留违章民房建筑,业主出具房屋鉴定机构提供的《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报告》后,民房组安排专人跟踪处理,并逐一到用地单位或个人所属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加盖意见,为其办理“东莞市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证”和“东莞市民房住宅竣工验收证书”等证照,随后,协助业主办好民房住宅房地产权证,实行一条龙服务,从而为群众抵押融资,盘活物业提供有效途径。
(六)充分放开融资渠道
对于镇、村、组、民营、外资、村民的建设项目,全面放开融资渠道。一是用足用活市政府10亿元融资贴息支持资金。对已纳入融资支持计划名录的企业,鼓励和支持其增资扩产,引导银行对这些企业的放贷,对未纳入融资支持计划名录但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后备企业资源库,外经办、经贸办主动帮助其准备资料,向市提出入库申请,并在名录内企业获得贷款后,采用先付后贴的方式,先按期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经审核后,再由银行将贴息资金拨付到企业的银行账户。二是协助企业融资,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继续搭建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建立银企合作长效机制。三是充分放开,协助村组做贷款担保。对村组拟投资建设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可由镇属企业提供担保向银行借款,村组以物业资产形式进行反担保。四是充分放开,协助企业做贷款担保。引进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同时,对担保费进行补贴,减轻企业负担。
全面放开融资渠道,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多渠道融资,二是减少对银行资金的依赖,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的投入。通过全面放开融资渠道,全面激活全镇投资创业的活力,舞动*。
(七)充分放开出租屋建设
对符合镇规划,且允许村组、老百姓兴建出租屋的宅基地、闲置地和插花地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当前我镇可以兴建出租屋的土地资源情况。了解当前工厂、企业新莞人员工对出租屋的户型、结构、大小、采光、价格以及地理位置等方面的需求,形成兴建出租屋的指导意见,指导村组、老百姓兴建通风透光、设计科学合理、居住舒适的出租屋。引导出租屋业主进一步完善现有出租屋的消防设备、大力推行出租屋视频监控系统和意外保险,提升我镇出租屋档次,改善新莞人居住环境。大力宣传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意义、作用以及办理的条件和步骤,积极动员符合镇规划且经鉴定可安全使用的出租屋补办相关证照,盘活现有资产,增加村组、老百姓创业的资金来源。
(八)充分放开,促进闲置地处置
加快闲置土地的处置和盘活利用,主要分为四种方式。一是对历年已批的闲置土地,根据市有关要求进行分类,采取计征土地闲置费、限期开发、地块置换、退地复耕复绿、协议收购或托管、强制无偿收回等六种措施。二是对违法推填土空闲地,违法单位必须先做好复耕复绿处置工作,然后根据每宗地的情况分别对待,对在镇土地统筹范围内的土地,由镇统一协议收地;对不在镇统筹范围内且符合规划的土地,抓紧协助做好有关用地报批手续,加快动工建设;对不符合规划但符合调整规划条件的土地,落实调整规划后补办用地手续;对规划严格控制建设区域内的土地,限制建设并要求恢复原貌。三是历年已转让未建土地,对在镇土地统筹范围内的土地,由镇统一协议收地;对不在镇统筹范围内的土地且符合规划的土地,督促相关单位加紧完善用地手续后动工建设;不在镇统筹范围内又不符合规划的土地,应解除转让协议,强制收回。四是村中边角闲散荒废地,由镇、村结合旧村整治做好规划报镇审批,尽快动工建设。
(九)充分放开,促进工程设计及工程质量保证
对照镇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进度表,科学安排项目设计进度,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专人跟踪,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引入建筑、装修、园林、雕塑等设计领域一流的设计院所参与重点工程设计,切实提高设计水平,打造精品工程。同时,积极开展全镇工程的日常质量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做好建筑节能工作,督促在建工程提前做好节能计划和提出建筑节能方面的具体要求,努力开展创建“省(市)优良样板工程”、“省(市)双优工地”等活动,推荐优质工地参加省、市评比。
六、工作原则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充分放开的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放而不乱,确保财税收入。
(一)确保放而不乱
全面放开后,要保证项目能以尊重和执行规划为前提,以注重品质为根本。无论是村组集体还是村民私人的项目都必须经过镇城建领导小组审批,必须符合镇规划。
要加强与各村(社区)的合作,充分调动各村(社区)城建干部的积极性,加强村组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及责任意识,并要求各村(社区)参与属地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城建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质量、安全的巡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及抽查制度,在全面放开后,狠抓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不放松。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建立巡查制度,发现不符合镇总体规划或未经镇城建领导小组审批的项目,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做好宣传劝导工作,直到其停工为止。对劝阻无效且继续施工的,联合多个部门进行处理,一是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理,二是实行停水、停电,三是不得办理有关证照(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租赁证、工商执照以及不得通水、通电),并报上级部门审批。要尽快成立村一级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完善三级管理网络,加强属地管理。
(二)确保财税收入
严格执行市和镇制定的收费标准,明确界定征收对象、征收范围,规范收入程序。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完善监督制度,对发现未报建的建设项目,要坚决制止或勒令补办手续;国土、城建、房管要核实其费用是否缴足,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证照。镇财政分局加强部门联系,加强监督,对各项收费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提高征收效率,做到公平公正,应收尽收。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放开项目建设工作。
一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镇放开项目建设及完善物业证照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性,提高村、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村民对本项工作的重视度,并在物业普查中不走过场,做到符合条件的全部登记汇总,并分门别类加快处理。
二要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站在加快全镇跨越式发展和推动群众物业升值的高度,认识这次放开项目建设及完善物业证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机构,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协助做好普查工作,并协助职能部门做好宣传和证照补办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加深协作,形成合力。放开项目建设及完善物业证照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参与。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