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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开展平安建设的部署,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保证“五年实现社会治安根本性好转”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村)”活动。为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现根据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整合村(社区)资源,抓好村(社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基层治安防控能力,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逐步将各村(社区)建设成为“共居一地,共保安宁,共建和谐,共促繁荣”的“平安社区(村)”。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经镇委镇政府同意,成立“*镇创建‘平安社区(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沛根同志兼任,办公室电话:*。
三、工作措施
根据市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平安社区(村)”创建工作将按照“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从今年开始力争通过4年时间,把我镇全部村(社区)建设成为“社区稳定、治安良好、管理完善、服务优质、宜居宜商”的“平安社区(村)”。具体分三步走:
(一)*年为起步动员阶段。以李家坊村、赤坎村、埔心村作为首批创建试点,按照《东莞市“平安社区(村)”达标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评估标准》)的有关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力争上半年将李家坊村建成“平安社区(村)”,其余两村于下半年成功创建“平安社区(村)”。
(二)2009-2010年为全面铺开阶段。将余下各村(社区)作为创建重点,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2009年,要将全镇50%的村(社区)建成“平安社区(村)”。2010年,要将其余各村全部创建成“平安社区(村)”,使“平安社区(村)”覆盖率达到100%。
(三)2011年为巩固提高阶段。对前段创建成功的“平安社区(村)”进行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果,确保村(社区)治安局面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创建责任。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是我市继开展“治摩”、“治窝”、“治吧”等工作后,为实现“五年内社会治安根本性好转”目标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村(社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平安社区(村)”创建工作纳入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评估标准》,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村两委干部成立创建“平安社区(村)”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等组织,落实专人抓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二)加大创建投入。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平安社区(村)”创建工作,要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要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支持,特别要在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的开展和社区治安防范工作上水平。
(三)抓住创建重点。要对照《评估标准》的各项内容抓好工作各项措施落实。重点推进“五进社区”的落实:一是群防群治组织进社区。健全社区专职治安巡逻队、保安队和治保、调解、帮教、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组织。二是警务进社区。落实一区一警,实行社区警务、村(居)委、治安、保安有机结合的社区治安防范和服务机制,落实社区治安防范管理责任。三是科技监控防范进社区。我镇第二批视频监控系统马上投入使用,并正在筹建第三批视频监控系统,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镇公安分局的工作,科学布局视频监控点,力争覆盖金融、学校、主要出入口及治安重点部位,并要推行出租屋视频监控系统,全面增强社区治安防控效果。四是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司法所要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全面增强市民的法制知识及自防意识,并要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五是物业管理服务进社区。各村(社区)要探索保安工作市场化监理制管理模式,尝试由村民组建物业管理公司或聘请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公司承包辖区内的保安工作,创新工作模式,丰富创建内容,保证“平安社区(村)”的长效性和创建质量。
(四)发动创建宣传。在创建活动中,由镇宣传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广泛深入地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要运用镇电视台、报纸、墙报、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社区(村)”的目的和意义,并广泛征求群众对创建活动的意见。镇电视台及《东莞日报·*周刊》要辟专栏、设专题,大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大造创建“平安社区(村)”的舆论声势,使广大村(居)民及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积极配合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