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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和农业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省农业厅决定开展“2009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巩固近几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成果,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转变生产方式,加快推进基层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整治,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饲料产品监测平均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监测平均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
2.主要任务。一是大力整顿农药市场,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重点单位:农药生产、经销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区域:*等8个蔬菜、水果、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创建县。
此项工作由厅种植业处牵头负责。
(二)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2.主要任务。深入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与规范;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和现代化养殖,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力度,加强奶畜养殖场(户)养殖档案和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生鲜乳监测工作,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硫氰酸钠、动物水解蛋白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签订《广东省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责任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生鲜乳;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兼顾生鲜乳运输车辆和奶畜养殖场(小区);重点区域:*等8个生鲜乳主产区。
此项工作由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牵头负责,与《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三)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和频次;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地区,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牵头负责。
(四)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2.主要任务。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查处禁用药物;三是加强兽药监督抽检,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的清查行动;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五是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禁用、未批准的兽药,假劣兽药及兽药标签组方违规产品,以及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重点单位:列入2008年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在我省辖区的重点监控企业、假劣兽药生产经销企业;重点区域:畜禽养殖大县(区、镇),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
此项工作由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牵头负责。
(五)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增强获证单位用标积极性,确保95%以上的用标单位规范用标。
2.主要任务: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严厉查处非标生产行为;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重点单位:“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相关流通场所;重点区域:“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及省农业环保与农村能源总站负责。
(六)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具体目标。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杜绝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种子质量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肥料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75%以上,饲料兽药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杜绝在饲料中违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2.主要任务。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三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五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县(市)建设;六是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3.整治重点。重点产品: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重点单位: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和县乡农资集散地;重点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配合,与《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食用农产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相衔接。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2月10日-2月底)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工作。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各地对农产品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省农业厅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省农业厅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厅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抓。要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现场指导、督查督办,及时指导各地行动实施。
(二)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任务牵头单位和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联系,建立农资规模生产、经营企业和规模种养单位(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监管档案,摸清家底,加强动态管理,加大对问题农资产品企业的监督巡查力度。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2月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要向我厅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处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各级农业质检机构要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各地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农业部门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也要着眼今后的日常监管工作,要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要改善检验检测条件,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准出准入、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执法,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重大活动安排
(一)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3月初,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启动“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
(二)召开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2月份,联合相关省直单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2009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部署。(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
(三)组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3-12月,对农药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大监管力度。3月中旬举行“农药市场监管年”启动仪式。(厅种植业处牵头负责)
(四)组织开展第九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月份,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培训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负责)
(五)组织开展以“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为主题的饲料执法年活动。2-12月,重点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和督导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牵头负责)
(六)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2-12月,严厉打击各种涉及疫苗和兽药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强化对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省畜牧兽医局兽医处牵头负责)
(七)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2-12月,选择部分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升综合执法能力,通报表扬农业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厅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
(八)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宣贯活动。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在惠州等几个市组织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宣贯活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牵头负责)
(九)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结工作会议。12月份,全面总结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