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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民主政风评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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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民主政风评议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市纪委、市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年各级各类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进和加强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和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原则是:坚持依靠群众,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健全机制,推动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各学校要实行校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校办、纪检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落实,确保评议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成立*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参评学校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并对各学校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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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教育局行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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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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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及行政班子负责组织本校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各学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负责本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日常工作。

三、评议范围

今年接受市纠风办评议的学校有:*财贸学校、*艺术学校、*机电学校。

今年接受市教育局评议的单位有:*教育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市幼儿师范学校、*市爱周职业技术学校、*市特殊教育学校。

“回头查”的学校有:*一中、*市二中、湛师附中、*市实验中学、*市教师进修学校。

各县(市、区)举办、主管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去年尚未开展(完成)行风评议工作的应按市政府纠风办的要求,继续由各县(市、区)纠风部门统一组织开展行评工作。

四、评议内容

(一)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情况。

(二)学校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教育方针、政策情况。

(三)依法办学情况。

(四)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情况。

(五)执行收费公示制情况。

(六)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

(七)执行“阳光招生”、“阳光采购”政策情况。

(八)有无巧立名目收费情况。

(九)深化教学改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十)实行校务公开情况。

(十一)学校干部教师廉洁奉公情况。

(十二)改进学校机关干部作风,服务教学情况。

(十三)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情况。

(十四)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态度及处理情况。

(十五)建立健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五、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暗访检查、公开评议和组织考核四种形式进行,各学校的评议内容、标准保持一致,做到议评结合,结果公开透明。

(一)群众问卷调查:通过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填写和回收“民主评议学校政风行风工作问卷调查表”的方式进行。

群众问卷调查采取定向调查和抽样调查两种形式进行。定向调查应在学生、家长中进行;抽样调查应在学校的“窗口岗位”中进行。

问卷调查表中的总体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被调查者根据问卷调查表中的评议内容,应实事求是地对受评学校作出评价,80-100分的为满意,60一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同时,可填写对学校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暗访检查:采取不定期地组织暗访组对学校的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暗访;检查暗访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三)公开评议:通过深入调查、召开会议、面对面地进行评议。由市直行评团在群众问卷调查和暗访检查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基础上,召开有学校主要领导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会议,由市直行评团按《测评表》逐项对学校政风行风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面对面的评议。

(四)组织考评:由市直行评团根据多渠道收集和掌握的情况,对学校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落实整改、接受评议四个阶段,从4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4—5月下旬)

1、成立领导机构。各学校均要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学习行评文件,提高认识。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和市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制定实施方案。各学校要根据我市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

4、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行评工作。市教育局将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和市的有关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要求,部署全市未评学校的行评工作。各学校也要召开动员大会,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动员大会,对搞好本校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广播站、电子屏幕、校报校刊、横幅标语、情况简报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意义和作用、评议内容和要求,宣传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使学校广大师生认识政风行风评议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投身于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

6、运用各种渠道,广泛收集意见。各学校要在学校电子信息网上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栏,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教育)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拓宽渠道,广泛收集意见。

(二)自查自评阶段(6月—7月中旬)

各学校要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趣就要解决什么问题,要将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本校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各学校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要及时写出自查自评报告,分别报上一级行评办和当地政府纠风办及行评团。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自评及征求意见的主要做法,自评的等次,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等。

(三)落实整改阶段(7月底—8月中旬)

各学校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结合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通过落实整改,促使学校广大干部和教师进一步坚定立德树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理想信念,提高学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能力,较好地解决学校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迎接各级行评办、行评团组织的学校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情况检查。进行“回头查”的单位,要在突出解决去年遗留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新年度的新情况,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问题,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政风行风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对前面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向由市教育局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转段申请报告,由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市直行评办审批,经批准后转入评议阶段。

(四)接受评议阶段(8月下旬—10月底)

在巩固提高上一阶段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作好准备,认真向政风行风评议团汇报本校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并虚心接受检查评议。行评团将通过听取学校情况汇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面对面”、“背靠背”的评议,各学校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行评团做好评议工作.对行评团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抓紧落实。评议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于11月下旬对各学校的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取消该单位的各项评先评优资格。各学校要通过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从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入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学校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认真开展我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对近几年来我市学校工作成果的集中展示和检验,是推进教育改革,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助推器,也是对全市高校及市直属学校领导干部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大检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把它与推行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与学校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与继续解放思想活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和建设“和谐校园”、“阳光校园”结合起来,把它作为维护学校形象,创建文明学校,改善和优化学校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认真抓紧抓好。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要做到师生知晓,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工作务求成效,进一步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广泛宣传,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采取各种办法措施大力加强政风行风评议的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学校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主流新闻媒体与利用教育自身舆论阵地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教育的地位、作用,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学校先进典型的精神面貌和模范事迹,宣传学校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要实事求是就学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征求意见。

各学校要坚持“两手抓”,正确处理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日常教学工作的关系,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评议实施办法,精心组织落实,以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大力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廉洁自律意识、教书育人和服务育人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找准问题,落实整改

各学校要转变思想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各自实际,找准存在的问题,重点是要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尤其是对教育收费、考试招生、教材采购、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政务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建设等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狠下工夫,认真抓好落实整改,要把整改贯穿到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务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要立足建立长效机制,把行评的阶段性目标和学校作风建设的长期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把治标和治本有效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构建学校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联系,主动配合

各学校要尊重评议代表的监督权、评议权和表决权,加强与本地政府纠风部门及评议代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地配合评议代表开展工作,正确对待评议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议代表顺利履行职责。

学校在政风行风评议期间,要建立简报制度,及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行评办沟通和报告情况。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学校都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书面逐级上报。评议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将评议工作总结上报市教育局行评办,以便由市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和市纠风办。

(五)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的政风行风评议结果进行通报,并将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及评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实效的重要依据;对政风行风建设效果不明显、政风行风结果差的学校,在全市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在政风行风评议中解决问题不力,工作推诿,工作方案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单位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