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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局《2009年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政府纠风办《*市2009年市直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良好形象,在省局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海洋与渔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行业作风转变,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形象,促进我市海洋经济跨越发展,为争当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排头兵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确保评议结果客观、真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市海洋与渔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市局行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行业的协调、指导、检查、督导、考核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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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评办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材料撰写、宣传报道、统分汇总、信息上报等;负责广泛征求意见,群众满意度调查及反馈;负责协调组织对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检查督导;负责加强与市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和省局行评办的沟通协调;负责配合市直行评分团开展各项工作;完成省局行评办和市局行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评议范围
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重点评议资源环境管理科、海域管理科、捕捞加工科、养殖科及渔政支队内设的渔船检验科、渔政渔监科、海洋监察科等部门。
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局接受当地政府组织的评议,参照省、市局做法,重点评议机关重要岗位。
五、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涉海涉渔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落实科学发展观、“三促进一保持”精神;落实好《广东省实施〈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方案》,全面做好*钢铁基地等重大用海项目的服务工作;切实加强海域使用、柴油补贴、转产转业、渔港建设和资源保护工作,更好地为海洋与渔业发展服务。
(三)维护群众利益,减轻渔民负担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各项惠渔政策;认真整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重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解决个别行政和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法行政、野蛮执法等滥用职权现象;建立学法、守法、执法监督与责权利相统一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落实执法督察制度。
(五)政务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推进政务运作公开透明;实行政务公开和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清查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问题。
(六)行政审批效能情况。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维护好、建设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效能良好的服务型机关;缩短审批时限,简化手续,便民利民。
(七)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一把手负责政风行风;实行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推进行业监督的上下联动。
(八)开展“转变作风落实年”情况。落实市委的部署,认真开展“转变作风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情况;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解决渔民群众实际困难的情况;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决策、干事业。
(九)机关作风和工作作风情况。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党政机关干部出国(境)、办公等五项费用“零增长”和举办的各种有关活动“减半”要求;重视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解决机关办事拖拉、推诿、效率不高、迟到、早退等问题。
(十)廉政建设情况。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干部职工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吃拿卡要现象。
六、方法步骤
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步骤、按计划组织实施,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统一部署、分头实施,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进行,全系统评议的内容和标准应基本一致。要广泛宣传,做到渔民群众、服务对象、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单位职工知晓、参与、监督和评议。全系统接受市直行评办和市直政风行风评议团(简称市直行评团)的检查指导和评议。工作上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5月初)。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分级组织、分级实施、分级负责。市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被评议科室、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习文件,部署任务,明确责任;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积极营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局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联络员,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局行评办,市局汇总后报省局行评办。
第二阶段:自查自评阶段(5月初―7月底)。全系统应坚持真查、真摆,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并将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政风行风建设存在问题的书面材料。市、县二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的不同地区、不同层面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开辟专栏,公布本部门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可以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方案可会同本级统计局共同商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按省局的要求在省、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三级联动的基础上,向基层延伸,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变年度评议为经常性评议。这一阶段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查摆问题。按照评议内容的分类,先分部门和个人自我查摆;再邀请服务对象、关联单位、渔民群众、监督部门等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电话询问、互联网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会诊,切实达到真查、真摆的效果。
二是分析原因。针对查摆的问题,要逐条进行对照分析,做到边查边改,凡是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短时间不能整改的,要找出与设定标准的差距,先从主观意识出发,分析问题的根源,再系统分析客观因素。
三是做好配合工作。按照市纠风办的要求,全系统要配合好市直行评办(团)组织对全系统的明察暗访、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召开情况汇报会、反馈调查意见等工作。要加强与市行评办、省局行评办和各县(市、区)局的联系、沟通、协调,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是做好材料收集和上报工作。市局及各县(市、区)局在自查调查阶段要注意收集材料,及时总结本单位好的做法、经验,树立典型,撰写信息简报上报本级政府行评办和省局行评办。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阶段(8月初—9月底)。各单位针对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和市直行评团反馈的意见、建议,要逐条梳理,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组织进行整改。整改措施的制定要客观、实际,有可操作性,要把整改的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责任清晰、措施得当,要设定整改时间表,整改落实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
第四阶段:评议总结阶段(10月初—11月底)。市局和各县(市、区)局行评办根据本级评议方案,组织评议组,对被评议单位、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它评议内容认真开展检查评议,形成检查评议总结报告,向市县(市、区)行评办(团)和省局行评办汇报,并虚心接受市县(市、区)行评办(团)的检查评议。要通过评议,使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政风行风得到根本好转,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少发生或不发生,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市局评议结果由市直行评团组织评定,以“满意度”确定评议结果,综合得分≥80分为“满意”,60分≤得分<80分为“基本满意”,得分≤59分为“不满意”。市直行评领导小组将对政风行风评议确定为“基本满意”的单位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不满意”的单位第二年将组织复评。
行评工作结束后,市局对全系统行评工作进行总结,对评议结果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整改。
七、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部门、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密切合作,建立高效、协调、畅通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局要参照省、市局或者按照地方政府的部署,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抓好评议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评工作,因本单位原因造成省局整体评议为“基本满意”、“不满意”或单独评议的单位被评为“基本满意”、“不满意”的,将严肃处理单位负责人,追究其责任。
(二)要坚持求真务实,深入查摆问题。各单位要与电视、广播、报社等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开设“热线电话”、“政风行风专线”、“政风行风信箱”、“政风行风网站”等,加强与人民群众直接沟通,虚心接受群众、媒体和本级政府行评机构的评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件认真研究解决,对评议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请示报告,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统筹协调,做到“五个结合”。今年是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年,转变作风落实年,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要做好统筹协调,做到“五个结合”,要把评议、整改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相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与省局的要求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四)要突出工作重点,注重评建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目的是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坚持把对问题的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以评促改、纠建并举,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要注意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加以推广应用。要注意摒弃不符合时展和社会进步的做法、制度,注意调整和修订。要通过社会各界的评议,找准政风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