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科技局科技兴贸实施方案市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粤战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根据外经贸部、科技部《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国科发计字21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提出我省的科技兴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宗旨和目标
实施方案的宗旨:贯彻科教兴粤战略,发挥科技及高新技术产业与外经贸结合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出口商品科技含量,扩大我省高技术产品和技术出口,促进我省从贸易大省向贸易强省转变,使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的目标:力争在3年内(*-*年),将高技术产品出口和技术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从*年的12.19%提升到20%,年均递增30%。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确定和发展高技术出口产品。
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在我省高技术产品优势和其技术领域中将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领域作为全省重点扶持和开拓的产业;把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和建筑材料等作为高技术改造和提升档次的传统产业。重点扶持、发展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二)加快高技术产品及技术出口基地的建设。
1、要充分发挥我省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发基地的高新技术产业集中、信息快、机制活、人才多等有利条件并加快其建设。深圳市和珠三角高技术产业带应加强科贸结合,创造支持高技术产品出口的有利条件与环境,优化和调整外经贸出口结构,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积极引导基地的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开拓国际市场,促进高技术产品的出口,最终形成高技术产品出口区域经济带。其目标:一是力争在短期内形成有较大出口规模的主导产品,并拥有出口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二是形成高技术出口产品创新、开发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2、着力扶持50家省重点发展的工业大企业或企业集团办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使之成为全省工业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更好发挥已建成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开发优势,将其中已产业化且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尽快形成规模;扶持科研院所、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机构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
3、抓好外经贸部、科技部列入科技兴贸行动计划重点扶持的出口企业:其中广州市5家、深圳市18家、其他市20家(具体名单附后)。
(三)建立高技术产品境外研究开发基地,生产、加工基地与销售网络。
1、总结和推广深圳康佳、创维、华为、中兴、惠州TCL、珠海格力等公司在境外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和办厂的成功经验。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大型工业生产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的生产企业到发达国家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到低成本国家开展加工贸易业务;在主要目标市场建立销售服务网络,扩大高技术产品市场的占有份额。
2、增强对加工贸易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能力。鼓励和坚持高起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重视优势产业的适用技术引进,注重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及配套技术的引进,切实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引进,提高我省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推进现有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改造。鼓励产、学、研联合,提高加工贸易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的水平和档次,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名牌产品。
(四)建立高技术产品及技术出口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为开拓高技术产品出口市场,建立适应高技术产品出口特点的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1、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培育和建立起高技术产品出口咨询服务中介机构。
2、根据外经贸部和科技部统一部署的要求,做好省、地级以上市外经贸和科技主管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及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与外经贸部电子贸易信息网、国家科技信息网、国家技术贸易信息中心网站的联网工作。通过信息网介绍我省高技术出口产品情况,积极组织各市技术出口企业和高技术产品出口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网上交易。
3、加强与我驻外使馆经商处、科技处的联系,通过其提供国际技术贸易市场,特别是技术和高技术产品的供求信息。
(五)加强高技术产品出口队伍的建设。
1、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大力培养高新技术产品及技术出口人才。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技术交流、培训班,对有外贸权的科研院所、高技术产品及技术出口经营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世界贸易规则、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知识和电子贸易等贸易手段的培训,使一批既懂技术又懂国际贸易的人才尽快成长。
2、积极推进广东外贸人才优势与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技术优势的结合,促进企业走向国际市场。
3、建立有效的分配制度,提高市场信息搜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推销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在高技术产品出口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以调动各类人员促进高技术产品出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积极组织参加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洽谈会。
结合目标市场的开拓工作,积极组织省内企业参加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尤其要积极参加国家每年秋季在深圳市举办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和春秋两季的广交会。
三、实施的措施
(一)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各级领导必须把科教兴粤摆上突出位置,各市、县(区)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科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各级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扶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和项目的发展。
(二)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加大技术引进,特别是引进软件技术和必要的关键设备。通过技术引进,促进产业升级和支柱产业的形成,并提高高技术产品和技术出口能力。加强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重大引进项目立项前,省科技厅、外经贸厅"科技兴贸"成员参与小组论证。积极支持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直接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逐步转为企业法人,实行科工贸、科农贸一体化,以产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开发新产品为己任,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积极推进粤港澳在发展高技术产品出口方面的合作,通过共同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中心等办法或合资合作、加工贸易等方式,大力开拓高技术产品及技术出口市场。
(四)建立高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和积极引进境外的风险投资公司,充分利用这些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和经验,增强我省高技术投资和开发的力度。
(五)利用我省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的各种有利条件,形成成果孵化的技术环境,集聚一批人才和管理咨询公司,加快我省科研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特别是加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积极推动我省经国家批准的6个高新技术开发区争取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工业园"。园内实施隔离封闭,遵循"境内关外"的国际通行做法,最大限度地方便高新技术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人员以及货物和服务的交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六)支持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对符合条件的国有、集体所有制的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可按外经贸部外经贸政发第595号文通知,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鼓励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年出口额达到外经贸部门规定规模的民营科技企业,经批准可享有进出口经营权。
(七)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帮助企业尽快通过ISO系列国际认证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必需的其他国际标准认证,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八)积极帮助高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向国家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农业开发银行申请优惠贷款。鼓励和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鼓励和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科技兴贸专项资金的资助和补帖。
(九)认真贯彻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粤府21号),规范有关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各地均应禁止擅自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对技术创新、高新企业的税收问题,一律依照国务院规定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通知执行。
四、组织和管理
建立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科技兴贸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两厅推动高技术产品出口联席会议,确定我省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任务,审定我省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和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动计划实施中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