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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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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任务和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以种养殖业、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业等为重点区域,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内容,以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为重点对象,以着力解决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为突破口,紧紧抓住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产品和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达到的整治目标是: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彻底清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方法步骤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利用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的任务和目标。

第一阶段:开展自查自纠(**年12月10日至**年1月10日)。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经营企业以及餐饮单位要立即停止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有无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自纠。各职能部门要通过明查暗访、产品抽检和举报线索摸排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

第二阶段:全面清理整顿(**年1月11日至3月10日)。各职能部门在摸清管辖区域基本情况后,按照职责分工及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并采取有力措施,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追溯非法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

三、责任分工

(一)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饲料生产企业违法添加违禁药物、有害化学物质和掺杂使假等行为。开展禁用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对农药质量和标签进行抽查。

(二)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件审查关,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同时,对全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地毯式”普查,全面掌握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的综合情况,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切实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对此类企业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严厉打击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生产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对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添加剂批发零售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

(四)卫生部门负责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餐饮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管,严格实行添加剂原料索证制度,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五)商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增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六)市经委要组织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守法意识。

(七)**部门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各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

(八)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定期专项整治工作综合信息;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并依法组织开展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发生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于12月10日启动。按照要求,我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经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等10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

各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一定要从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遵循“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同时,要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密切配合,加强监管。各县(市)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万无一失。特别要加强对年货市场、农村、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和集体用餐的食品安全监督,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妥善处理整治中的有关复杂问题,关注社会动态,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向社会大力宣传国家、省、市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食品安全的做法,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实施奖励措施。还要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向社会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普及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常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四)加强督查督办。各级政府要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分阶段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市政府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五)强化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要将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每10天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综合信息。同时,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要在**年1月10日之前和**年3月10日之前分别报送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的阶段性总结,在**年4月10日之前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全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