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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汲取广东**区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按照省政府、周口市政府统一部署,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08年9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部、省政府、市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以降低火灾总量、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切实改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公共娱乐场所数量彻底澄清;无证经营场所全部取缔;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全部关闭;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杜绝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治理范围
1、影剧院、放映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酒吧、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游艺游乐场所;
5、洗浴、按摩、保龄球馆、旱冰场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四、必查项目
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场所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2、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做末端试水试验、自动启泵试验,室内消火栓必须做出水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进行主备电源切换及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测试。
3、安全疏散设施及管理情况。场所疏散总宽度、每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宽度、最远疏散距离是否符合要求;疏散楼梯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现象。
4、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情况。是否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阻燃制品及阻燃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使用容易误导疏散的玻璃、镜子等进行装修。
5、技术防范措施应用情况。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是否按照*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装置;需要实施出入控制的安全出口是否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是否联入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中心。
6、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在位并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整治措施
1、凡公共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开业的,一律予以关闭,并对直接负责的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工商、文化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
2、凡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居民楼、图书馆和危险化学品仓库毗邻建筑内以及建筑地下二层(含二层)以下的,一律责令停业、限期搬迁。
3、凡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一律对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4、凡公共娱乐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5、凡公共娱乐场所消费人员超过核定人数的,坚决予以清理,并责令停业整顿。
6、凡公共娱乐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7、凡公共娱乐场所内燃放烟花、动用明火的,一律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28日至10月15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召开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通过媒体公告专项治理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动员社会各单位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自查整改(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公共娱乐场所要逐一张贴《河南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告》、《河南省*厅、工商局、文化厅关于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对照相关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自查整改结束后,要向辖区*派出所或*消防部门呈报《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报告表》。
(三)排查整治(10月16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组织*派出所、安监、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全面排查,澄清底数,逐一发放《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对“必查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并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从严整治。行动期间,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验收(12月11日至31日)。市政府将于12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并紧密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统筹安排,在完成“百日会战”期间各个阶段工作目标的同时,时刻不放松对公共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致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同志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消防、安监、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要联合行动,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处理,联查联办。文化、工商等部门要把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条件,对未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坚决不予审批;对决定取缔、关闭的场所,*、消防、文化、工商等部门必须吊销其核发的有关证照;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当地政府要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严格执法,重拳整治。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取缔的必须取缔,该拘留的必须拘留。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划清责任,严格倒查,严肃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把握导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处理好依法严管与发展经济、繁荣文化的关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
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填写《全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后),于每月13日、28日17时前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务于12月29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