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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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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安全整治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从9月份至12月31日,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等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部门牵头,严厉查处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依法查处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行为和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行为;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抽检;督促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验收制度;严禁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到今年年底,全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市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桶装饮用水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重点产品是:全市范围内的含乳饮料、桶装饮用水、面粉等。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突出抓好对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抓住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到今年年底,全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各办事处及乡镇政府所在地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卫生部门牵头,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全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市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要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商务部门牵头,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进入市场、超市销售;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到今年年底,市区的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市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重点整治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棉花及絮棉制品等11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到今年年底,11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是:南顿的农机配件和连杆、建筑材料等。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全面清查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的行为,严格出口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责任制,全面实施对出口水果、饲料(含原料)、种子苗木和水生动物的注册登记制度,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运输过程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行为。加强检验检疫,防止动植物危险性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强化玩具、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等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到今年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等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九)农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业部门牵头,抓住秋播秋收农时,集中力量开展化肥、农药、种子、农膜、农机及配件等涉农产品的专项打假工作。严厉查处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农药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安全性能不合格农机,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及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把区域整治与秋季“农资打假下乡”结合起来,对重点地区重点农资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与打假活动。今年年底前,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配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大幅减少,全市曾发生区域性农资质量问题的地区不出现问题反弹。辖区内纳入行政许可的农资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00%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了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组织,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根据本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目标;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工作方案。要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市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指挥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二)依法办事,协同配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制假售假重大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无论是牵头部门还是配合部门,都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加快相关信息化建设,集中制定修订一批急需的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地方标准。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认真实施食品等产品的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在全市迅速掀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让专项整治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产品、使用安全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举报者给予必要的奖励。

(四)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行动期间,各相关部门每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