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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风测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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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风测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省、市、县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倡导和树立行业新风,不断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年政风行风测评实施意见》和县政府安排,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现将*县*年政风行风测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在人民群众中对全市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广泛开展政风行风测评,促进各部门各行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增强管理水平,强化服务观念,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促进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实施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协秘书长、县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风行风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纠风办,负责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测评对象

政风行风测评坚持"应评尽评"的原则,继续以与群众利益关系相对比较密切的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为主,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将测评对象分为行政(经济)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三个序列。

行政(经济)管理部门(单位)包括:发展计划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科技(地震)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劳局、国土资源局、城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保局、文化体育局、广电局、计生局、统计局、扶贫局、交通局、经贸局、粮食局、旅游局、信访局、畜牧局、乡企(非公有制经济管理)局、供销社等27个部门和单位。

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包括:审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安监局、物价局、交警队、征稽所、运管所、农管局、公路段、农机监理站、卫生监督所、县森防站(植物检疫)、城建监察大队(市政、市容)、盐务局、烟草专卖局、消防大队、11个乡镇公安派出所等32个部门和单位。

公共服务行业(单位)包括:电力局(国电、地电)、邮政局、气象局、火车站、县医院、中医院、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自来水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农行、信用联社、农发行、人寿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中华联合公司、石油公司、民爆公司等22个行业。

继续推行政风行风评议免评制度。凡政风行风测评连续三年前三名的单位免评一年。免评单位参加当年测评的所有活动(包括参加宣传日活动、进行问卷测评和综合测评等),但不参加排序,对免评单位颁发"年度政风行风免评单位",与"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享有同等政治待遇。县国税局为*县*年度政风行风免评单位。

四、测评内容

对政府部门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情况等;对公共服务行业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事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的情况等。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测评:

1、履行职责情况。能否严格履行职责,能否严格按规定办事,能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履行职责时是否有"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等。

2、队伍管理情况。队伍管理是否严格,工作作风是否扎实,行政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问题,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等。

3、为民服务情况。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如何,能否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方面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否积极主动地予以解决,是否存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的问题等。

五、测评方式

测评分为问卷测评和综合测评。

问卷测评主要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1、通过在县政府所在地及农村集市、城镇社区等设立的问卷测评宣传站(点)发放少量问卷测评表进行问卷测评。

2、通过召开大会、发信发函或工作人员上门的形式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个体经营户(纳税户)、社区居民、农民等进行问卷测评。

3、组成问卷测评组深入到各测评对象的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中进行问卷测评。

4、采取其它可控制的形式进行问卷测评。

全县发放测评表1200份。

综合测评:采取行风建设半年考核与集中综合测评相结合的办法。一是依据测评内容,根据平时了解和掌握的各部门各行业的工作服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的情况进行测评,包括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视程度和采取的积极措施,建章立制、政(事)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的情况,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情况,主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情况以及有无媒体曝光的问题等。综合测评方式采取由政风行风测评领导小组成员、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常委及各室负责人测评的办法进行。二是将半年行风建设考核分值按一定比例计入综合测评分值。

六、测评时间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县测评宣传拟于10月25日、26日统一进行,问卷测评可在测评日前后组成测评组进行。县上全部工作于11月10日前结束。县纠风办将测评资料(测评工作总结及建议、测评统计表、征集的群众意见)于11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上报市政府纠风办。

七、征求意见

群众对测评对象在履行职责、队伍管理、为民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以及群众对测评对象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直接填在问卷测评表的意见建议栏中,也可以通过电话投诉举报,举报电话:4323281。

八、结果评定

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分为问卷测评和综合测评两种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90分,综合测评占10分。问卷测评共有四项选择,其中,选择"好"为90分,"较好"为80分,"一般"为70分,"差"为50分。测评问卷未作表记的不计分、不计票。综合测评的10分,县上根据实际将制定细化综合测评方案办法。县上按照上述赋分方式对测评对象进行量化打分,按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三个序列排出先后名次。同时,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按部门、行业进行原汁原味的归纳整理。

九、结果运用

测评结果经政府审定后采取下列方式对测评结果予以运用:

1、以政府名义发文进行通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

2、测评结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内容,占据相应分值,实行一票否决,即各序列排序最后一名的单位,建议不得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优秀"档次;

3、对"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和"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颁发奖牌并进行通报表彰。三个序列的前三名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单位)的第四名至第八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的第四名和第八名、公共服务行业的第四至第六名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可参照精神文明单位的奖励办法对单位人员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

4、对测评结果行政管理部门(单位)排名后2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排名后2名、公共服务行业排名后1名的单位,由政府负责人出面或受政府委托,由纠风办领导出面,按照警示训诫的有关规定要求,对其负责人或班子成员进行警示提醒,并帮助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将其列为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

十、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广泛开展政风行风测评活动,是贯彻"*"重要思想、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现实需要,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促进部门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开展政风行风测评,有利于政府部门和行业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反映,不断改进工作;有利于人民群众有效行使民主权利,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有利于推动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行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测评活动的认识。

(二)要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政风行风测评涉及的部门单位多,范围广,工作量大,要求很高,县上要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周密计划,认真组织,扎实工作,把组织领导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对测评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予以充分估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三)要大张旗鼓地搞好测评宣传鼓动工作。宣传日的活动安排以宣传鼓动、接待群众、受理投诉、提升各部门形象为主。测评宣传日,在县城设立测评宣传站(点);在测评站(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各部门在测评现场设立投诉举报点,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组织各部门各行业在测评现场设立宣传点,宣传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律措施、执法规范、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进行政策咨询,受理投诉,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协调引导新闻媒体在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的同时,搞好正面宣传;采取有效手段,大造声势,努力营造测评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测评宣传活动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测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做好测评宣传日各项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

(四)要客观公正确保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取得实际成效。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既要形式多样,又要注重实效。要广泛宣传,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群众如实回答问题,正确填写问卷测评表。要深入到各部门和行业的工作服务对象中开展工作,力求问卷测评的真实性。要对测评结果进行科学统计分析,减少水份,确保测评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全面。

(五)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投诉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群众对测评对象的意见建议是测评工作的重要环节。在问卷测评过程中,要在引导群众正确填写问卷测评表的同时,还要鼓励群众积极反映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损害他们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对群众反映投诉的突出问题,要归纳整理,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解决,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的典型问题,要严肃查处,给群众以满意的结果。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搞清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到底有哪些表现,原因是什么,如何纠正解决,从而对今后的纠风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六)要正确对待政风行风测评,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建设。政风行风测评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形式,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促进各部门和行业进一步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和行业要正确对待,大力协助和支持纠风部门搞好测评工作。要以积极的态度认真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的纠风工作,认真解决发生在本部门本行业当中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以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迎接政风行风测评。

(七)要建立健全政风行风测评的长效工作机制。政风行风测评是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形式,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纠风办组织协调,依靠群众参与,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的政风行风建设和测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政风行风建设和测评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要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开拓思维,创新方法,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政风行风测评评价体系。要不断扩大范围、营造声势,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树立威信、推动工作,努力使政风行风建设和测评让党委政府肯定、部门行业支持、人民群众拥护,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各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各部门各行业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