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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清洁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项惠民工程”之一。为实施好“城乡清洁工程”,切实改善城乡环境,按照《河源市实施十项惠民工程总体方案》(河委发[*]8号)和《关于印发(河源市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河委办发[*]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卫生问题为出发点,以全面治理“脏、乱、差”现象为重点,建立系统、科学的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考核、监督长效机制,提高城乡文明与环境卫生水平,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目标
用4年左右的时问,使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和秩序得到根本好转,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城乡环境清洁保洁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环境清洁保洁工作,重点整治小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公路、内河、桥梁周边的卫生死角。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周末全民卫生日制度和每月一次清洁卫生大行动制度。建立县城各单位、各镇、各村(居)委会日常保洁制度,财政提供必要经费,配置相应的环卫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生产、生活垃圾。
(二)整治城乡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问题。加快集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加强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顿路边奇场,还路于民。
(三)规范城乡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管理。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源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河源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和办事程序,遏制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切实解决广告乱贴(画)顽疾。
(四)加强施工工地与工程车辆管理。县城要规划建设一个建筑垃圾处理场。组织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强化建设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运输建筑材料与渣土的车辆要采取加盖密闭运输措施,严厉处置各类运输车辆污染城乡道路的行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区别对待,分离处理。
(五)加强城乡居住环境的综合治理。全县所有商住小区纳入政府行政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具体的管理方案并抓好实施。推进和规范城镇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凡新建居住小区,要严格按照规定,达到基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对无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要尽快规范。县建设、城管部门和各镇要逐年安排综合整治任务,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镇出入口和主要街道的治理,完善基础设施。切实抓好镇村建设“三四五”工程和村庄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面貌。
(六)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塑料购物袋管理。禁止生产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和严禁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避免“白色”污染。
(七)加快推进城乡污水处理和垃圾综合处理工作。有条件的镇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引进社会资金的力度,加快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理顺环卫管理体制,建立便民、高效的环卫管理机制。开放环卫作业市场,实现清扫保洁、垃圾收运与处理的企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四、责任划分
(一)县城:由县城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实施,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以及紫城镇、附城镇、乌石镇密切配合。
(二)各镇、村(居)委会:由县建设局统筹协调,各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实行属地管理、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行业责任。
五、资金投入和筹措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城乡市政、环卫基础设施。
(二)资金筹措渠道。县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86万元,各镇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万元,每个村(居)委会每年自筹4000元,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应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城乡清洁工程。其中县级资金只用于县城城乡清洁工程支出,不负担对各镇、村(居)委会的经费补贴。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10月以前)。
1、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
2、召开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暨创卫工作再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年10月一2011年6月)。
l、*年10月—12月:主要解决县城、圩镇、村庄的“脏、乱、差”问题。具体工作如下:
(1)彻底清理地上、墙上、水上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小街小巷、江河湖塘、集贸市场、旅游景点、公路村道沿线等公共场所的垃圾。
(2)整治超门槛经营、占道经营、尾随兜售等现象。
(3)整治乱停放、乱堆倒和乱种养问题。
(4)按照镇村建设“三四五”工程竞赛活动要求,各镇要建设l条标准的混凝土样板路、1个农民新村、1个垃圾屋(池);中心镇要建设1条标准样板路、1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点、1个垃圾填埋场、1个无害化公厕;县城要建设1条高标准样板路(安良大道)、1个标准样板住宅小区(*花园)、1个生态性公园(千家寨公园)、1条高标准步行商业街(特美街)、1个标准垃圾填埋场(林田青河径垃圾处理场)。
2、2009年1月一2011年6月:县城和各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做好各自保洁责任区日常保洁工作。紫城镇要在灭鼠达标的基础上,确保2009年灭蝇工作达标,2010年实现广东省卫生镇。各镇、村达到市级卫生先进镇、村要求,2009、2010、2011年分别完成镇、村总数的40%、.40%、20%。
(三)总结阶段(2011年6月—12月)。
1、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2、总结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经验和教训,表彰先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府办、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各抽调1名股级干部组成。
2、宣传报道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各抽调1位同志组成。
3、督查考核组。
(1)督查考核一组(负责督查县城)。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从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公路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各抽调1名股级以上干部组成。
(2)督查考核二组(负责督查各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从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团县委各抽调1名股级以上干部组成。
各镇、各单位要根据市、县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城乡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并切实加强对本镇、本单位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督察工作。
(二)建立考核制度。县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镇、各单位的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各镇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列本镇、村(居)委会的考核。
(三)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县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镇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投诉举报内容,要及时进行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在广播、电视上开设专栏和专题,宣传和曝光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的正反典型事例,鼓励、引导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强城乡管理部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容管理快速反应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实施细则,使市容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