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劳保局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民工培训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根据省、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技能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予培训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就业和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全县农民工培训目标任务是:组织培训农民工7500人,其中转移就业前培训52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就业率达到80%以上;在岗农民工培训2250人,培训合格率和稳定就业率分别要达到90%以上;全县农民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单项职业能力证书)率要达到60%以上。
三、培训对象和内容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对象为三类:
1、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农村“两后生”(初中或高中毕业后未升入上级学校学习且未就业)、退伍军人为主要培训对象。全县各类企业含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录用初次就业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应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为400-500个学时(2-3个月),理论知识培训和实践操作训练的课时比例为3:7左右。
2、转移就业前培训。以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为对象(含原籍户口在农村的中专、技校毕业生),转移就业前培训以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和实用够用为主,培训时间为1个月左右。
3、在岗农民工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以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为对象(含县内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和省内其他市县来我县就业的务工人员,包括在县开发区企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注重培训工种与企业岗位的对接,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1-6个月。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依照“国家职业分类大典”、“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需求进行,并安排一定的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等知识课程,选用劳动保障出版社统编教材(无统编教材可自行编制,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备案)。劳动预备制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后,原则上应经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转移就业前培训应突出专项职业能力培养,原则上组织其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四、培训及补贴方式
1、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或组织专家论证认定等方式,确定一批培训质量高、效果好、社会认可度高的培训机构,作为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的定点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安徽省农民工培训定点机构》牌匾。主要包括:一是劳动保障部门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等,作为农民工技能培训机构;二是教育等其他部门主管的初高中学校、职业学校、中专学校等,作为农民工转移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三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四是依托一些条件好、管理规范的工业园区企业与学校进行校企合作,搞好在岗农民工的技能提升培训。
2、培训方式。以培训为基础,以就业为目标,实行订单式、定向式、合作式等多种形式培训,有效解决培训与生产实践相脱节和就业等问题。并与创业培训相结合,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民工,特别是外出务工返乡创业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农民工创业技能。
3、补贴方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就业任务后,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培训补贴申请。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农民工培训工作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成立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各培训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制订实施培训计划,确定各阶段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
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培训机构公示制度。将定点培训机构、培训工种(专业)、培训时间、政府补贴标准、就业去向、培训承诺以及师资配备情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建立培训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县劳动保障部门将农民工培训目标任务或培训计划,以项目的形式,发包给各相关定点培训机构,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各自责任和需要承担的义务。三是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登记管理制度。各乡镇、开发区要开展入户登记调查,摸清劳动力资源状况,分类造册,建立台帐和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定期收集、相关信息。四是建立培训基地的进退机制。在方便农民工培训前提下,以培训质量和就业率为标准,对培训任务和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并向优质培训资源倾斜。五是建立检查验收考核制度。实行开班前验证、培训中检查、培训后核查的工作机制,对定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抽查,了解培训情况,每次抽查人数不得少于培训总人数的10%。对操作规范、培训质量高、成效显著、深受农民工欢迎的定点培训机构将予以表彰奖励,在次年相应增加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于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要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并追缴套取的补贴资金。
3、加强就业服务。各类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劳动事务等“一条龙”服务,引导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对于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的职介机构可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4、加强协调配合。县劳动保障、财政、教育、农委、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与配合,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民工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城乡统筹就业,构建和谐*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