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环保局加强企业违法排污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2009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国内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顺利实施“*”规划的关键之年。要在前四年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以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继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整治一批遗留污染难点问题,督办一批环境治理工程,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力求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三、工作机制
继续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督办、乡镇部门联动”的领导机制,实行“挂牌督办、专项整治、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公众参与、有奖举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百分考核等六项制度。
四、工作内容
(一)2009年专项整治重点
1、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
2、遗留的工业废水塘;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敏感区以及各类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
3、分散的酸洗加工企业污染问题;涉及重金属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二)开展四年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工作
1、组织对2005年以来挂牌督办的案件“回头看”,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整治成果长效管理落实情况。
2、组织对2006年以来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后督察,重点检查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问题整治情况。
3、对整治不力、督查不力和监管不力,造成挂牌督办案件污染反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时间安排
(一)排查准备阶段(2月1日—2月28日)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全市范围内仍然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09年整治工作重点,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列出本地区的重点整治单位(名单见附表)。
(二)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部署2009年全市专项行动工作,并确定本市专项整治行动挂牌督办案件,完善后工作方案于3月8日前报泰州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重点乡镇要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整治动员会议。
(三)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9月30日)
各有关乡镇、部门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对排查出的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大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环境安全隐患。
1、案件过堂。对梳理出的重点案件,组织召开过堂会。对整治单位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实施的方案、整治的责任和时限逐一过堂,不符合整治要求的方案责令限期整改。
2、挂牌督办。对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的挂牌督办案件,公开案件基本情况,明确整治要求,落实整治责任人和督办责任人,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整治效果。
3、集中整治。对两级挂牌督办案件,按照过堂会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且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遗留的工业废水塘规范整治,恢复原貌;对分散的小型酸洗加工企业限期整治;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构成影响或存在隐患的排污单位,关停搬迁到位;对涉及重金属污染企业进行重点整治。
4、督促检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分阶段开展督查督办活动,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对行动迅速、整治规范、成效明显的典型做法在全市推广。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将组织对4年来挂牌督办案件进行复查,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巩固成效。
(四)责任追究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对在专项行动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将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1、整治不力、督办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治和督办任务的;
2、对顶风作案,擅自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故意偷排、直排造成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群体事件的;
3、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姑息迁就、包庇、纵容的;环境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失察行为的。
(五)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在各有关乡镇、部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有关乡镇、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找出不足和差距,于11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上报泰州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准备,迎接泰州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我市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
各有关乡镇、部门要继续将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广泛动员,有序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治理环境污染问题。
(二)加强挂牌督办,强化整治效果。
要继续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及奖惩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案件,并报泰州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备案。同时,将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
(三)加强督查质量,强化考核检查。
要针对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切实加大督查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措施,有效地推动专项整治。对挂牌督办单位加强跟踪督查,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和单位不定期地组织复查,防止污染反弹。要进一步加强环保专项行动的考核,从组织领导、信息报送、阶段情况及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切实保障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综合整治,强化责任追究。
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在加大环境行政执法的同时,不断在产业政策、金融信贷、产品运输、流通和消费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有法不依的行为。要不断加大对行政部门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公众监督。
要结合工作特点,制定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进展、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六)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渠道畅通。
加强环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向泰州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简报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报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和管理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的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