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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规范教育收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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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规范教育收费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通过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校,师德高尚,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推动教育收费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促进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有效地建立,开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局长、教育体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审计局、财政局、法制局、物价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陕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各乡镇相应成立乡级创建领导小组,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任组长,各乡镇中心校校长任副组长,同时各学校也将成立相应的创建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创建活动的要求,将各项创建措施具体落到实处。

县教育体育局及各学校要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统一学校领导和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督促学校制定出具体的创建方案和措施,要本着服务学生,服务教育的思想,带头执行好国家的各项教育收费政策。

县监察局和县法制局要加强对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县审计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检查,对出现的教育乱收费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坚决纠正乱收费行为。

县财政局要切实保障教育投入,确保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和教职工工资落实到位和按时发放,确保教育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要会同教育体育局、审计局加强对学校的财务管理,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

县物价局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管理、检查,严禁各学校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

四、教育收费示范县工作标准

1、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部署,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领导机构,有治理目标,有得力措施,有明显成效。

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教职员工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没有发生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现象。

3、收费实行阳光工程,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能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收费资金,未出现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4、在治标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全面建立和有效运行,切实落实好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及中央、省教育专项经费按省规定的比例拨付到位,财政预算生均公用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教育收费政策及管理使用制度完善,措施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行为。

5、没有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未发生强制性收费和强行统一代办学生保险、代购学生学习及生活用品等行为。

6、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没有以重点校、实验班、重点班等名义招生并向学生高收费,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一视同仁政策,未发生乱收费案件,对出现教育乱收费的问题能够及时进行纠正。

7、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未出现违反省定的限分数、限人数和限钱数的规定;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并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学校在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8、在中小学教材、教辅的发行等环节未出现违规收费行为。中小学校无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的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现象。未违反规定强行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

9、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教育政风行风状况进入先进行列。

五、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20*年7月1日至7月15日)。各乡镇和县教育体育局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成立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规划、工作方法和创建机制。

2、宣传发动(20*年7月16日至7月31日)。通过召开会议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努力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3、组织实施(20*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按照方案中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活动,积极推进创建工作,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4、组织申报(20*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认真开展本区域、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将创建活动汇报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底前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理材料向上级申请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验收。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重要性,尽快将思想统一到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的有关要求上来,认真组织和开展好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逐步实现规范收费、勤俭办校的目标,推动教育收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这一契机,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标语、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及时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把条件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和校务公开,全面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创建档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有效。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与广大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及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