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县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有效拉动作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依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财农〔2005〕362号)*《*省200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总结我县前几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我县农机化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节本增产增效*农民增收,以提高农业技术水平、改善装备结构、增强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提高主导粮油作物关键环节*粮食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为重点,兼顾血吸虫病防治,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自主权,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拉动效应,进一步调动*保护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推动农机富民工程的实施,为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打好基础。
二、主要目标
(一)改善装备结构,提高粮食*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农机装备水平,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二)加大先进实用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水平;
(三)增强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能力,扩大农户直接受益的范围,促进农民增收;
(四)实施“以机代牛”,提高血防区的农业机械化水平;
(五)促进农机工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
三、基本原则
(一)向水稻、小麦、蔬菜等重点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的机具倾斜;
(二)优先安排血吸虫病重疫区村、“以机代牛”项目区,实施整村推进;
(三)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四)操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简便、高效。
四、补贴资金规模
我县今年属中央财政补贴县,补贴资金总规模为570万元。
五、补贴范围与对象
(一)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为全县,其中:“以机代牛”项目区为白桥镇红旗村、历阳镇东河村。
(二)补贴对象是全县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当地农牧渔民(含地方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
六、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
(一)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按以下条件确定优先补贴对象:
1、农机大户*种粮大户;
2、配套购置机具的(主机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
3、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
4、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5、“平安农机”示范户;
6、已处理耕牛的养牛户(限血防“以机代牛”项目区)。
(二)申请补贴资金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排定。
七、计划补贴机具种类、数量、补贴率及补贴金额
(一)计划补贴机具的种类、数量及金额:今年全县重点补贴动力机械类、耕作机械类、种植机械类、植保机械类、收获机械类、粮食干燥机械类、设施农业用机械类*水产品生产机械类等八大类,全县共计划补贴农机具955台套,总补贴资金570万元(详见附表)。
(二)补贴率:各类机具的补贴标准按照《*省2009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规定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实施。
(三)如某类机具申请人员不足,计划可做适当调整,直至资金补完为止。
八、申请购机补贴起止时间
今年购机补贴申请的起止时间:自购机补贴文件下达之日起30天内申报,逾期不予办理。
九、申报*审批程序
(一)申报:购机农户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镇农机中心站领取购机补贴申请表,直接向县农机局申请。申报时,血防区“以机代牛”项目村购机者需持与本村签定农机作业协议,优先保证为本村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已处理耕牛的养牛户,须提供由所在村出具的已处理耕牛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审核、审批:县农机局根据农户申请,逐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农户,集中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与农户签定购机补贴合同;
(三)资金兑现与机具发放:农户自行选择机具,将购机差价款通过县农机局汇至供货商。县农机局根据与农户签定的协议及时将计划报至省农机局,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汇总后将补贴资金汇至供货商,由供货商直接向农户供货。
十、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月1日-2月9日):主要任务是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机化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县2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并向县政府负责人汇报同意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宣传阶段(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抓好宣传周活动,向全县农户宣传今年购机补贴的相关政策、申请程序、补贴种类等(须公示)。主要做法:一是召开三个会(领导组会、镇分管负责人*农机中心站站长会、各村负责人会);二是开展一次政策咨询活动(在*城主要街道、血防村*庙会、送科下乡等期间开展购机补贴政策咨询*宣传活动);三是制作专题片(由县政府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四是开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材料,扩大宣传面。
(三)受理阶段(3月1日-3月31日):主要任务是受理农户购机申请,审查申请人资格,确定补贴初选对象,第二次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与购机户签定购机补贴协议,并按规定分类统计上报省财政厅、省农机局。
(四)总结服务阶段(4月1日-10月30日):主要任务是定期汇报工作进度,协助做好购机户的供货提货*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第三次将补贴结果张榜公示,搞好供货衔接*货物验收,做好机手的技术培训,车辆入户登记,督促销售商*厂家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对补贴机具进行编号并喷涂标记,建立完备档案,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阶段性工作小结、全年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组,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农委、县财政局、县农机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协调、组织*领导;
(二)加强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购机补贴政策宣传,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象、村村贴有《通告》,使政策精神家喻户晓;
(三)保障工作经费: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购机补贴工作正常开展;
(四)确定专人办理:县财政局、县农机局抽调专人成立补贴工作组,定期接受购机补贴政策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五)严明工作纪律:制定严格的工作纪律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明确各自职责:县财政局负责补贴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县农机局负责补贴政策咨询、申请受理、合同签定、审核、公示、档案管理、驾驶员培训及机具入户等工作;各镇、村做好宣传、动员及相关的配合工作。
十二、有关要求
(一)一户农民或一个农机服务组织本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即一台主机*与其匹配的三台作业机具);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套(即三台主机*与其匹配的九台作业机具);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购买水稻插秧机、水稻直播机、深松机*选更施肥播种机直接从事作业服务的,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可适当放宽。一户农民(渔民)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6台、6台、*1台。
(二)享受补贴的机具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转让或转卖;
(三)农户购买的机具未上《*省20*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