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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的总体安排部署,按照《*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规划》和《安顺市*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规划》汇报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安顺市*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规划》会议精神,抢抓机遇,提升旅游品位,打造魅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打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服从和服务于实现贵州建设生态大省、旅游大省、公园大省的总体目标,以《*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规划》为蓝本,把景观整治工作与“整脏治乱”工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集中力量,用2年的时间,强力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和绿化美化等工作,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完成目标,把**高速公路两侧建设成为高质量的生态走廊、文化走廊、景观走廊,为高速公路沿线群众提供安全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旅客提供舒适便捷和宜人的行车旅游环境。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本次整治范围为县辖区内*高速公路两侧200米可视范围,包括该路段内的2个匝道。途中经大山乡、城关镇全长9.86公里两侧200米可视范围的建筑物、构筑物、采石场、坟墓等。涉及村寨有大山乡的双山村、大山村、龙井村、岩坡哨村,城关镇的丁家庄村、刘关村共6个村,涉及户数201户。
(一)拆除
对沿*高速公路10米范围内严重影响景观的建筑物、构筑物、零星建筑物,特别是破旧、没有改造价值的建筑以及施工中留下的临时建筑应给予拆除。规划范围内拆除建筑共7户,其中:大山乡双山村2处、大山村1处、龙井村3处;城关镇刘关村1处,拆除建筑总面积530.80平方米。
(二)屋面改造
对建筑特色不明显的平顶建筑以屋面改造为主,采用平顶改坡顶、筑女儿墙、加小坡顶等手段进行屋面改造。规划范围内屋面改造共109户。其中:大山乡双山村25户、大山村22户、龙井村28户、岩坡村13户;城关镇刘关村21户。平房顶改坡屋顶面积13567.90平方米。
(三)立面装饰
对与周边环境卫生不协调、影响景观没有特色的建筑进行装饰。立面贴地方特色石板进行装饰;瓦屋面、石板屋面破损严重的进行翻新、整理。规划范围内立面装饰共75户。其中:大山乡双山村15户、大山村1户、龙井村27户、岩坡村6户;城关镇刘关村26户。木质立面清理刷油漆1728平方米,立面贴石板、清理石板、瓦屋面6203.54平方米。
(四)其他措施
对建筑密集区、采石场、坟墓,采取成片改造、加强绿化和声音、障墙遮掩等措施进行处理,在建房屋一律严格按规划实施。规划范围内绿地遮掩5处,按规划建房8户。其中:大山乡大山村1处2户、龙井村1处3户、岩坡村1处1户;城关镇刘关村1处2户。绿化遮掩面积1500平方米。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工作方案,分解下达整治任务,并督促检查落实;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并协调处理整治工作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筑景观整治的日常工作。各相关乡镇也要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五、规划要求
依据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规划》的标准和要求,按照规划总则,明确规划范围,分段推进整治,全面实施规划目标。
(一)规划总体构想:建筑造型突出地域性和民族性,合理整合建筑环境与立面,形成风格各一、色调雅致、特色明显的建筑景观;规划采取拆除、屋面改造、立面装修等措施进行建筑景观整治,并辅以绿化遮掩、声障遮挡等措施,同时注重匝道口、建筑密集区等节点的处理;绿化和建筑两个规划要同时实施,要按照总体规划和“少拆多改、拆除增绿、立体绿化”的原则,搞好沿线建筑景观整治。
(二)沿线建筑风格: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建筑景观,突出自然景观建筑和布依文化建筑。
(三)加强规划审批:对*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严格按照农村建设实行规划审批,严格按整治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避免出现新的违规建筑物和构筑物。同时,要作出街道整修的专项规划,并加大整治力度,按照规划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
(四)确保效果一致:各整治路段施工要相对统一,确保整治效果的一致性。
六、整治经费
以属地为主,整合资源,全面实施。
(一)将整治补助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根据测算,*辖区*高速公路沿线200米整治范围,涉及屋面改造、立面装饰、拆除重建的总户数为201户,改造总投资为190.88万元。拆除的每平方米补助基本材料费200元;屋面改造的每平方米补助基本材料费65元;立面装饰的每平米补助基本材料费40元(含瓦屋面、石板屋面破损严重进行翻新、整理);木质立面清理刷油漆每平米补助5元;规划新建不补助;绿化每平米补助绿化材料费100元;以上补助以规划实施验收为准。
(二)紧紧抓住实施《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首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安顺市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黔党发(*)18号)的机遇,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多渠道筹集整治资金。
(三)涉及企业的建筑景观整治,由企业自主承担;涉及居民的建筑景观整治,以居民自行筹资为主,政府适当给予补助。
(四)要将整治工作与水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文化建设、退耕还林、土地整理、乡村旅游民居改造项目等结合起来,整合资金、捆绑使用、渠道不变、各记其功,充分发挥各项资金在整治工作中的作用。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
1、*年2月13日前,制定《**县*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工作方案》,做好召开全县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2、*年2月下旬,召开**县*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3、*年3月上旬开始,在*电视台、*网站开辟专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相关乡镇及有关单位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并公布整治成果。同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专项整治
1、*年3月31日前,深入单位和农户开展调查摸底、复核,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2、*年6月3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任务总量的50%。按照先易后难、先单位后农户的原则,加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力度,以及声障遮挡和较为容易的建筑景观整治,同时启动绿化遮掩工作,整治初见成效。
3、*年10月底前,实施重点突破和攻关,重点为农户的建筑景观整治,同时注重辅以绿化遮掩和对村(寨)的“整脏治乱”,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4、*年12月,认真对照《整治规划》的要求,做好收尾工作,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小组初步评估验收,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对*高速公路沿线建筑景观实施规范管理,并随时接受省、市评估验收。
八、督促检查
建立有效的目标考核机制,实施专项目标检查,强化执行力,把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一)建立目标考核机制。要建立有效的目标考核机制,把整治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进行考核,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整治工作无力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督促检查工作。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全面推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相关乡镇、部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将开展整治工作情况,以简报形式及时向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