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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保障合法经营者*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严厉打击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整治重点
(一)工作目标: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进一步加大行业管理力度,通过整治*规范,使全县车进站、人归点,交通运输秩序明显改善,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客运价格平稳有序,经营行为明显规范,车容车貌整洁舒适,服务质量明显提高,道路运输安全得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整治重点:根据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重点是明确客运站场主体责任,加强客运站场监管,督促客运站场落实人员*措施,保障运输秩序。重点整治班线车辆、出租车乱涨价等行为;客运、公交车辆在站场外上下乘客、沿街揽客等行为;出租车在招呼站点外上下乘客、随意调头等行为;出租车抢客、拉客,挤占正常客运班线,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等行为;外籍车辆、无证车辆、伪造营运证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各类车辆乱停乱放、随意调头、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载超限、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从现在开始至5月底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14日)。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刊登整治通告,利用电视播出滚动字幕,在重点地段悬挂宣传横幅及在重点人群中散发宣传品等,大张旗鼓地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宣传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舆论氛围。对本地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非法营运车辆及农村客运市场现状进行调查摸排,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非法营运车辆的基本情况。研究县内客运班线公司化经营的措施;研究“村村通”班车的站点布局、线路、运力安排等有关农村客运市场建设规划。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5日至4月30日)。主要工作是对道路运输市场存在的非法经营行为*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查处。交通、*、物价、城管等执法部门提高运输市场的稽查频率,采取有效手段,加大对非法营运及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逐步减少非法营运*其它违法经营现象,净化道路运输市场。本阶段的具体任务是:清理查处无证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的轿车、旅行车、微型小客车;清理查处使用货车、农用车及其它非客运车辆从事客运的行为;清理查处外挂车辆在本地长期经营,偷逃交通规费及地方税收等行为;清理查处营运车辆私改车型、超限超载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清理查处公交车不按规定线路、站点经营等行为;清理查处使用残疾人代步车、机动三轮车从事客运的行为;清理查处无证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行为;清理查处跑长途专线的出租汽车及客运车辆中途换客行为;处理社会闲散人员喊客、拉客行为;清理乱涨价、宰客甩客等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主要任务是: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巩固*发展整治工作成果;完善运输市场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运输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村客运班线“村村通”班车工作试点;在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全县出租车市场工作方案,征求群众意见,组建出租车公司,并召开听证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整治工作未实现预期目标的单位限期整改。
(四)整治总结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各部门在巩固整治效果的基础上,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存在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27日前上报县整治办。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县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交通、物价、*、建设、监察、工商、安监、城管、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具体负责整治的日常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机构,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整治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政府领导、辖区负责、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实行相关行政部门联合执法。整个行动在县政府专项整治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交通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打击非法营运等工作,开展超限超载治理*交通安全检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稽查;
物价部门:完善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并会同财政部门规范涉及道路运输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查处各种乱收费、乱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客运价格的监控;
*部门:负责整治无证无牌无照车辆*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规范交通秩序,对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车主、司机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专项整治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建设部门:规范公交车线路审批,维护公交车运输秩序,查处公交车违规行为,保证公交车与客运车辆有序经营;负责*城内的客运站场的选点规划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经营主体资格的确认,清理并取缔超范围经营*无照经营行为;
信访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中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收集*掌握,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的疏导*化解工作,预防*减少集体上访等群体事件发生;
法制部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中难点问题的法律解释,为联合执法提供法律支持;对整治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县直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公务人员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为非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行为;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运输行为安全监管工作,督查有关部门*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并依法牵头组织查处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宣传部门:负责对整个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领导组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领导组办公室要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交通、*、物价、建设、城管等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协作,履行职责,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查处。要明确责任,从严管理,杜绝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对于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严格纪律,依法行政。联合执法队员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按时参加每次的集中统一行动。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意维护好交通秩序,对核查后排除嫌疑的尽快放行,防止发生交通堵塞;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把握好政策界限,避免因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而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坚决杜绝“三乱”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注意保护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揭露违法违纪行为,弘扬遵章守法风尚。鼓励合法经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全面营造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推进全县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五)巩固成果,完善机制。要依法研究制定加强运输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要通过集中整治,在全社会形成对非法营运行为自觉抵制的良好氛围。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要继续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已整治的问题不再反弹,保持运输市场秩序的长期稳定,为我县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