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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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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防邪办〔20*〕15号文件精神,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维护奥运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经县政府批准,制定查处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防邪办〔20*〕15号文件和*防邪办〔20*〕7号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集中开展查处非法销售、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副县长姚亚妹为组长,县政法委副书记姚则林、县广电局局长盛安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综治办、广电局、工商局、*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整治活动由县政法委牵头,全县分成四个整治小组,由县政法委、*局、工商局、广电局各负责带一队一组,每组由*、工商、广电抽调专人参加。按照“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属地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统一行动,依法治理,务求实效。

三、工作任务和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使用行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严防境外卫星电视非法落地。严厉打击和严密防范“”等邪教组织人员收看“新唐人电视台”从事电视插播等捣乱破坏活动,切实维护奥运会期间我县的社会政治稳定。

四、时间安排

1、从现在开始到7月20日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开展宣传发动,摸底排队,登记造册,上报县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2、20*年7月21日至20*年8月上旬为集中整治、查处阶段。县非法整治领导小组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

3、20*年8月中旬至10月底为总结提高阶段。广电、工商部门对这次查处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材料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各级执法人员要加强执法学习,利用好“两台”优势,采取打字幕等方式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印发相关学习宣传材料。

2、依法查处非法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按照“网内严禁使用,网外限制发展”的原则,对有线电视覆盖范围的卫视设施要坚决拆除;对有线电视覆盖范围以外的用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采用技术手段,锁定收视范围;对批准使用的卫视要建档管理。

3、清理整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单位。对未经审批,没有安装许可证非法开展安装业务的企业及个人,要坚决查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安装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凡管理混乱、资料记录不完备的,要督促整改,对不具备条件或违规安装行为严重的,要吊销许可证。

4、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堵塞源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定点生产、销售和安装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市场巡查,取缔无照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经营行为。同时,将卫星电视地面设施市场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工商所的日常监督管理。

5、加强深挖打击工作,形成震慑。对广电、工商等有关部门和个人提供的涉及卫视接收设施案件线索,*机关要立案查处,加强深挖。要重点查处城市社区、学校和机关等单位及个人擅自使用卫星设施收看反动境外卫星频道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严格按照《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法发〔20*〕38号)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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