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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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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监察网格化管理方案区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扎实推进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方式创新,充分延伸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努力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劳动保障执法体系,促进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我区和谐劳动关系。

二、总体目标

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争取到*年底,我区基本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通过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社会保险参保率,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力市场秩序良好,劳动者就业稳定,劳动关系协调稳定,社会和谐。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划分网格。各镇(开发区)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实行网格化层级管理,以各镇(开发区)实际管辖地域确定为10个一级网格,由所在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管理;各镇(开发区)可根据各自区域面积、用人单位分布、职工人数等情况,按照每个网格内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的要求,将辖区内行政村(社区)进行片区划分确定若干二级网格,并报区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落实责任人员。按照每个一级网格配备2名以上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每个二级网格确定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为责任人及1名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标准,各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负责人为一级网格调查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本网格调查工作的宣传、培训、监督实施等事项;各二级网格责任人员为网格调查员,主要承担本网格用人单位的调查采集任务。

(三)建立局域网系统。通过信息化和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效率和精确度。结合实际开发管理系统,将办公自动化和业务处理有机结合,健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举报投诉管理、劳动工资监控、劳动争议办案、监察人员管理、用人单位检查、行政处罚电子文档、综合查询、综合系统维护、统计表等功能。规范劳动监察流程,实现从受理举报直至结案的全过程信息网络流转,劳动监察文书的各项数据和调查取证的内容全部存储在系统中,明确办案时限和进度,变事后检查为实时监控,避免监察人员拖沓或者由于其他因素造成的一些错误,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有效监督。

(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充实镇(开发区)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行政村(社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理队伍,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体制。

四、工作职责

区政府设立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负责*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区人力资源局为一级执法主体,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其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行使执法权;各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为处理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基层经办机构。逐步建立“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络”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

(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负责划分一级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人员;负责指导镇(开发区)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和建立本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负责辖区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镇(开发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负责划分二级网格,配置网格内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负责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采集,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档案;负责对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向上级报告劳动违法案件。

五、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及时总结”的原则,分四个阶段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一)准备阶段(*年8月15日前)。积极动员,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出台《*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二)启动阶段(*年8-9月份)。做好各网格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的配备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监管职责、工作程序、监督考核等制度,强化指导和培训,提高工作队伍综合素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推进阶段(*年9-10月份)。全面开展网格化信息采集调查工作,认真开展信息调查采集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减少错漏,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数据库。

(四)总结阶段(*年11月份)。开展验收评比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本上实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适应监察执法对象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机制的有效手段,也是提升整个劳动保障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各镇(开发区)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组织,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配合,全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区人力资源局要牵头抓总,全面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区发改经贸局负责提供辖区全部用人单位的基础数据;*工商分局负责提供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情况;区民政局负责提供区域内社团组织注册情况;统计、司法、建设、质监、公安、地税、信访、工会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要密切配合,协助做好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要重点解决好是否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否有及时足额发放以及是否有存在非法用工等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做到标本兼治,从制度和源头上防止劳动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推行网格化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镇(开发区)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少走弯路,又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确保网格化监察工作运行顺畅,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