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民政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市、区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为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加强领导,确保我镇*年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完成。

1.为规范*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执行,成立*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

2.*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推行区大病统筹、镇小额补助和困难群众救助“三条医疗保障线“,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收益率。

3.*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五级筹资,一级管理“的办法,即由农民个人和镇、区、市、省财政五级共同筹集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由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统一进行经费的收缴、报销工作。

二、资金的筹集方式和额度

*区*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2元,其中包括:(1)农民个人每年出资40元,以户为单位参加;(2)四级政府共补助62元。

三、报销标准和范围

1.镇小额补助型农村合作医疗从1元起报,不设封顶线,全年可累计报销,也可单次费用及时报销,报销比例25%。

2.报销范围是:(一)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门诊药费。(二)本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扣除自费部分后不足2000元(区大病统筹农村合作医疗起报线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

3.大病统筹农村合作医疗仅报销起报线以上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大病统筹报销起报线为2000元,区外医院的报销起报线为3000元。

4.特殊病种(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肺结核)的大病报销原有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大病报销的基础上再增加报销金额20%。

5.中医治疗列入定点医疗门诊报销范围,门诊中成药和中药饮品在正常报销额度上再增加报销金额30%。

6、育龄妇女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械分娩将列入合作医疗门诊报销范围,报销办法与区定点医疗机构大病报销一致。

7.一次性住院总医疗费用超过起报线的,可列入大病统筹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在扣除自负部分后,起报以上部分按分段计算、累计相加的原则报销。具体比例如下:起报线至10000元,按45%报销;10001元至50000元按55%报销;50000元以上按60%报销。报销最高封顶额为50000元。

四、具体报销内容:

1.药费部分,包括中西药品,参照社会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执行。

2.医疗费部分,包括诊察费、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护理费、输氧费、化验费、普通特检费。

3.大型仪器检查、治疗,如CT、彩超、磁共振、同位素、x-光刀、加速器、介入治疗、各类大型镜检等限报10%。

4.凡不能区分用药类别(甲、乙、丙类)的,报销药品费按总药费的30%计算。

五、不属区大病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1.由打架斗殴、酗酒、自杀、吸毒、交通事故、工伤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2.计算生育等的医疗费用。

3.一切自购药品及各种预防服药、接种及生物制品等费用、丙类药和单剂(片、粒、支、瓶等)价格超过100元的乙类药。

4.床位费、出诊费、会诊费、伙食费、血费(不包括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的血费)、植入性材料费、陪客费、煎药费、空调水电费、急救车费、各种矫形整容费、各种商业保险费等。

六、报销程序:

1.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必须作凭合法有效的凭证,各项住院和门诊收据及住院清单必须是原件。若原件另有他用,则复印件由原件留存单位盖章证明。镇合医办经办人员进行复审后,送交至区合医疗办。

2.定点医疗机构及转诊比例:

逐级转诊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报销金额支付比例按医院分为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不打折;区外省内定点医院为打7折;省外定点医院打6折;自选医院打5折。转诊医院医疗费用报销以最后出院医院级别为准。

3.镇小额补助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手续:

(1)门诊报销: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在本镇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凭正规发票、农村合作医疗证、病历证明(或病历卡)直接在该定点医疗机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窗口进行报销兑现。

(2)住院报销: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在本区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2000元以下住院医疗费用,在出院后即可凭正规发票、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复印件、病历证明(或病历)直接在该定点医疗机构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窗口进行报销兑现。2000元以上住院医疗费用参加区大病统筹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起报线以下(即2000元)仍可享受镇小额补助的报销,由该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