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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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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方案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浔政办发[*]35号)的精神,为更好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决定在基本完成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的基础上,于*年4月至7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目的是摸清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家底,全面了解和掌握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及存在的问题,并采用现代化的手段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科学的记录。同时进一步健全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逐步健全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度,使我镇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二、普查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范围

(一)指导思想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必须坚持“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的方针,统一部署、加强协调、全面展开、有序推进。

(二)普查原则

1.全面性。此次普查涵盖全镇所有镇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部类别,不应有任何遗漏;对已调查过的民族民间文化,应进行认真复查和核对,注重了解其现状。

2.代表性。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力抓主流或主要形式、作品、类型、民俗现象,选出在当地群体社会中有较大影响的代表项目,并开展深入调查。

3.真实性。尊重非物质文化的历史和原貌,确保普查内容和成果真实可靠,杜绝虚假。

(三)普查范围

凡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属普查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十八类:

1.民族语言(包括方言)。

2.民间文学(口头文学),如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长诗、谚语、谜语等。

3.民间音乐,如民间歌曲、器乐曲、舞蹈音乐、戏曲音乐、曲艺音乐、部分民间祭祀仪式音乐等。

4.民间舞蹈,如生活习俗舞蹈、岁时节令习俗舞蹈、人生礼仪舞蹈、宗教信仰舞蹈、生产习俗舞蹈等。

5.戏曲,如曲牌体制的戏曲剧种、板腔体制的戏曲剧种、曲牌板腔综合体制的戏曲剧种、民间小戏剧种、傩及祭祀仪式性的戏曲剧种、傀儡戏曲剧种等。

6.曲艺,如说书(徒口讲说、说唱相间、韵诵表演)、唱曲(板腔体、曲牌体、板牌混合体)、谐谑(相声类、快板类、谐戏类)等。

7.民间杂技,如杂技、魔术、马戏、乔装戏、滑稽等。

8.民间美术,如绘画、雕塑、工艺、建筑等。

9.民间手工技艺,如工具和机械制作、农畜产品加工、烧造、织染缝纫、金属工艺、编织扎制、髹漆、造纸、印刷和装帧等。

10.生产商贸习俗,包括农业生产、林业生产、渔业生产、畜牧业生产、商贸等习俗。

11.消费习俗,包括服饰习俗、饮食习俗与禁忌、居住习

俗与信仰、交通习俗。

12.人生礼仪,包括妊媷习俗、分娩习俗、诞生和命名习俗、满月礼、百日礼和周岁礼、成年礼、婚礼、离婚习俗、寿诞礼、葬礼习俗禁忌等。

13.岁时节令,包括节气与习俗、传统节日习俗等。

14.民间信仰,包括原始信仰、俗神信仰、庙会、祖先信仰、生殖信仰、商业信仰、精灵信仰等。

15.民间知识,包括医药卫生、物候天象、灾害、数理、测量、记事、建筑等知识。

16.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包括民间游戏、杂耍(艺)、竞技等。

17.传统医药,包括养生、诊法、疗法、针灸、方剂、药物等。

18.其他,如传统行会、香会等民间组织、村规乡约等。

三、普查时间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30日前)

1.落实组织机构,建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普查方案,印制普查提纲、登记表格;

3.召开全镇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开展普查业务培训,发放普查线索调查表;

4.各村建立相应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组,并以各种形式召开普查动员大会;

5.各村上报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方案。

(二)普查阶段(4月1日-6月30日)

1.摸排线索(4月1日-4月20日)。由镇组织,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提供线索,进行简单登记。要求每个行政村提供线索最少不得低于50条。

2.调查登记(4月21日-5月20日)。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组对前阶段行政村、社区提供的线索,进行认真筛选,查漏补缺,选择重点项目,按调查表自行进行详细调查登记,并汇总上报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组。

3.修改完善(5月21日-6月30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组对我镇登记的重点项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汇总阶段(*年7月)

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组对所有普查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绘制本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分布地图集,汇编普查成果,并上报普查清单,迎接上级验收。

四、普查工作内容

(一)制定普查方案和普查提纲。镇(普查办)要认真制定普查方案,明确普查目标、具体任务、普点、人员配备、工作步骤、调查方法,在普查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普查任务制定普查提纲,供普查人员调查时参考。

(二)加强普查宣传和社会发动。普查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要求规范的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召开讲座、悬挂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使全社会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老艺人、老专家、老教师、老干部、老年人的作用,有条件的可组织返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参与普查和保护。

(三)开展实地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必须以实地调查为主,进村入户,深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真正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不漏种类”的调查。要悉心拜民间传承人为师,完整采录讲述者、传承者或表演者的技艺技能和相关历史情况、人文背景等相关的数据,做到资料来源清楚,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要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记好普查日记。

(四)运用多种调查方式。普查工作要与各部门密切合作,取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如通过教育部门,发动全镇中小学生开展“我爱家乡”少先队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通过座谈会、走访、抽样调查等多种调查方式,充分重视和发挥当地五老人员的作用,摸清线索,确定重点项目。要重点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源较为丰富的乡镇、村落;重点选择一批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如故事家、歌手、民间艺人等)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要抓住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不失时机地进行现场采访。

(五)丰富采录手段。调查采访者要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多种形式和技术记录民间传承人和相关人员的讲述和表演等。要注意搜寻民间传抄的唱本、歌本、长诗、鼓词、皮影脚本、宝卷(宣卷)、经书、图画册等手抄本,以及各种文献资料和相关实物。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是我镇挖掘民俗文化资源的重要契机和加快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镇政府成立由沈明强(党委委员)同志担任组长的*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组织协调全镇的普查工作。各村要相应建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相应工作小组负责普查工作,镇宣传文化中心具体实施这次普查工作,组建以民族民间资源普查骨干为基础的普查工作组,按普查文件和有关要求组织好本镇的普查工作。

(二)协调配合。各村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专人负责,与镇普查组密切配合,有计划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

(三)表彰奖励。对在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