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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计划生育整治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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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计划生育整治活动方案

各村(街)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了确保今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保类进位的奋斗目标,结合县计划生育重点工作集中整治活动万人动员大会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年7月26日开始至9月26日,举全镇之力,大战2个月,全面开展计划生育重点工作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本次计划生育重点工作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村为主工作机制,全面摸清人口和计划生育底数,以开展好第三次返

乡孕检收底为契机,大力提高孕检的阳性检出率;以政策外补救为切入点,全力遏制政策外生育;以两女户结扎为至高点,彻底还清节育手术的新、老欠帐;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为抓手,促进计划生育向纵深开展。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夯实基层基础,以扎实的工作迎接省、市、县计划生育考评。

二、目标任务

1、四项手术任务。计划生育重点工作集中整治期间,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要做到不欠新帐、还清老帐。全镇必须完成手术任务345例(含手术老帐32例),其中结扎103例(老帐27例),两女户结扎55例(老帐14例),上环2*例(老帐5例),引产37例。

根据20*年度生育情况,对今年后三个月的手术量进行测算,两女户结扎在完成欠帐任务的基础上,平均每村必须突破1例,坚决杜绝两女户结扎空白村;政策外怀孕补救原则上有多少做多少。凡总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政策外大月份引产必须突破1例;总人口在2000人及以上的村,每村必须突破2例。

2、第三次孕检。各村(街)孕检到位率必须达到98%以上,8月底前妇检必须结束,确保政策内阳性检出率达到6‰以上。

3、性别比案件。村对持二孩证长期未孕,怀孕无结果,二孩大月份办证,逆向查实,每万人有1件实质性案件。

4、社会抚养费征收。各村(街)对于过去征收不到位或根本没有征收的对象户,要在“集中整治”期间认真摸底造册,按照抚养费征收标准和程序,依法征收到位,及时足额上交,确保执行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各村(街)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造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报计生办备案,一份归档留存。

三、方法步骤

全镇计划生育重点工作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镇、村(街)二级分别召开计划生育重点工作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村级动员大会要组织村民组长、协会全体成员(每组6人),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广泛发动,宣传造势。在“集中整治”期间,各村(街)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活动,每村要张贴10条标语,固定规范的宣传标语3条以上。

镇、村(街)广播每天有1-2次的以计划生育为专题内容的节目;镇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在街道、单位、交通要道和公共场所出专栏、拉横幅标语,*镇网站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利用集中返乡孕检的机会,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面对面的教育与培训;发放张贴《致广大已婚育龄群众的一封信》。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集中整治阶段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抓住三个关键。一是手术全面落实到位。凡是长效节育措施欠帐的,要下大力气完成手术,特别是20*年元月以来生育户、两女未扎户、政策外怀孕补救户的手术要一个不少地落实。政策外大月份引产任务,必须在1个月之内全部完成。二是孕检全面落实到位。对于流出已婚孕检对象上次未返乡妇检的,无论本次寄回孕检单与否必须全部返乡见面检查。通过对孕检质量的把关,各村对4个月以内的早孕要全部发现;政策内二胎在孕检出率达到100%。三是案件查处到位。镇、村(街)要利用一切有效手段摸清“两非”线索,及时报县计划生育110协助查处,使“两非”案件有新的突破。

2、开展三项清理。一是要大力开展政策外怀孕的清理。凡发现政策外怀孕的,必须补救到位,决不允许再出现政策外生育;对统计年度以来的政策外生育,要立案调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处理结果报镇计生领导组备案。二是出生人口错漏报的清理。(1)对40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的结婚、怀孕、出生、手术进行认真摸底清理,确保信息不错、不漏、不虚、不重;(2)对再婚户、两女户、符合再生育政策未领证的长期外出户要进行重点清理;(3)从三个街道(*、十路、江黄)、镇直单位入手,对常住户、人户分离户、暂住户、寄居户和流入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不留死角死面。三是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清理。对于违法生育对象户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足额征收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标准,具体征收工作由包村的片、点长负责,村干部协助;按照一孩5000元,二孩不少于30000元的标准征收。确因情况特殊,片、点、村负责人审核认可,一孩首期不低于4000元,二孩首期不低于15000元,否则不予办理入户手续,谁办理将严肃追究责任;在征收社会抚养费过程中,要统一使用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专用票据,严格程序,依法征收,足额上缴县财政;合同违约金由片、点、村用规范性票据收取,收取的违约金由片、点、村共同使用。凡村(街)走出去抓计划生育工作,一例两女扎(引产)奖励2000元,但不予报销其他费用。

3、整顿三个秩序。一是大力整顿生育秩序。对一孩生后补证、二孩孕后办证、生后补报出生信息、中间有怀孕史等情况的,要逐个排查,摸清生育史。凡涉及到有性别选择史并已处理认定的,一律按政策外生育处理。认真规范生育秩序,一孩怀孕3个月内,要及时报告;二孩要先申报审批、凭证取环、持证生育。要坚持定点生育,所有政策内怀孕对象,必须到生育点住院分娩。二是大力整顿依法行政秩序。要规范签订合同,已婚育龄群众要本人本户签,做到合同与其婚、育相关证件一齐存放;要完善村规民约,依法履行程序,大力开展宣传,人手发放一份,做到家喻户晓,严格标准、认真兑现。要加强违约金和票据管理,确保规范有序。三是整顿社会抚养费征收秩序。镇计生办、财政所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进行补差补缺,达到统一标准、规范程序、完善卷宗。坚决杜绝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的“放水养鱼”现象。在县计生领导组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凡发现擅自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下达或变相下达征收指标、不按规定出具票据的,镇将对直接负责的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到位;对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从9月21日开始至9月30日,各村街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中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及时补差补缺。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的,向党委、政府写出自查报告。任务差距较大的,要坚决做到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实际,不完成目标任务,工作重心不准转移。

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全面结束以后,党委、政府将抽调专门力量对集中整治成果进行抽查验收,纳入20*年度计划生育考评成绩,并适时召开“集中整治”总结大会,镇财政将拿出一定数额资金,兑现奖惩。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我镇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镇党委、政府成立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指挥部。党委书记洪晓东任政委,镇长王德兵任指挥长,陶善均、徐士伟、程德云、常坤、陈勇、张士甫、孙业涛、梅春田为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案件查处组,组长陈勇;督查组,组长孙业涛;宣传组,组长张瑞岚;社会抚养费征收清理组,组长王德兵,副组长陶善均、徐士伟、常坤、张士甫、孙业涛、梅春田;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组,组长程德云。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做好集中整治活动阶段的服务工作。

2、集中治理,同奖同罚。在集中整治期间,镇六个工作片片长要对本片各村街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协调。由包村点长督促村“两委”,在9月上旬要按照六安市计划生育村级规范文本内容,对村两室进行补差补缺。活动结束后若在省、市、县年度考评中因村“两室”出现重大失误的,党委、政府将逆向追究村和片、点长的责任。

3、成立村(街)计生办,促进村为主。从现在开始,各村(街道)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村街党支部(总支)书记担任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镇包村干部和村两委其它干部为成员,村专干负责村计划生育日常业务。每月村包组“两委”成员向村计生办上报计划生育信息。

村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有教育培训、孕情跟踪、落实手术、信息上报、提供保障等职能。

4、强化调度,确保效果。集中整治期间,对起步慢、效果差,或者均数管理重点指标相对较差的村(街)进行不定期调度。调度时,联系村的点、片长一同参加调度会。

凡工作不力、参加2次及以上调度的村(街),除通报批评外,镇纪检、组织对村(街)主要负责人和包村点长进行约谈、诫免直至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以促进整治活动的健康发展。

对政策外生育二例或二例以上的村(街)、或者清理期间仍有政策外生育,或拒不上报查实的,其村(街)主要负责人要向镇党委书记、镇长说明原因并进行逆向追责。

5、严明纪律,齐抓共管。各包村点长、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具体负责孕检的到位、四项手术的落实、早孕的发现、孕情的包保、超生的处罚,以及人口出生漏报的清理。要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村主要负责人要以主要精力抓计划生育工作,其他成员负责所包村民组的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各村(街)要抓住时机,细化任务,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干部包保责任制,真正把村为主落到实处。

镇计生办及全体计划生育专职干部要认真负责,主要负责性别比案件的查处和大月份引产的攻坚,以及有关计划生育信息的提供,为集中整治活动当好参谋。

严禁弄虚作假。凡上报假数字,提供假证明,虚报假手术、假孕检、假进度、假信息、假资料等行为的,将在月考评中扣分,并由镇纪检部门严肃查处到位。

狠抓责任追究。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县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奖惩暂行办法》(*办[20*]35号文件)和镇村(街)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规定,兑现奖惩。

严格干部纪律。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镇、村(街)干部必须在岗在位,工作在一线,全天候履行职责,请假需主要领导批准,镇、村(街)干部所负责的业务工作一律在晚上或周日处理。如果镇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镇、村(街)干部一次不在岗通报批评,二次不在岗停职待岗,并向党委写出书面检查。

6、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村(街)在集中整治期间,要做到以宣传教育开路,向群众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