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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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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县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活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经县食安委研究决定,从4月1日开始至10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夏季食品专全专项整治行动”。为认真开展好这次整治活动,真正把加强食品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为出发点,按照“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多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迅速查处食品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减少和控制各种食源性疾病,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身体健康、社会和谐。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餐饮业、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消费场所;小企业、小作坊相当集中的食品加工区域;食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零售商店和摊点、生猪屠宰等重点部位;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学校周边等重点环节;小麦粉、植物食用油、肉及肉制品、奶制品、水产品、干鲜蔬菜、儿童食品、营养保健品、糖果糕点、酒类及饮料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掺杂使假、滥用添加剂、生产经营“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无证照(证照不全)生产经营以及加工销售注水肉、病害及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对于恶意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要从重处理。

三、具体内容和措施

(一)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由县农牧局负责,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和蔬菜的安全监管。对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大村及分散蔬菜生产村镇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监测和检查力度,严格控制蔬菜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高剧毒农药和复混配农药;加大上市蔬菜抽检力度,对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要采取退市销毁等措施,防止二次销售。

(二)畜禽和水产养殖环节。由县畜牧兽医局、水务局负责,重点对畜禽养殖厂(户)进行拉网式俭查,看是否有使用含有苏丹红、氯霉素、瘦肉精、磺胺类等违禁药物及添加剂问题:对全县水产苗种场和水产养殖场进行检查,看是否有违规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品问题;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看生产过程中有无违规添加违禁药物和添加剂问题;对销售饲料。兽药的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看经营管理是否规范,证照是否齐全,有无违法经营销售不合格饲料和违禁药物问题等。

(三)食品生产环节。由县质监局负责,以城乡结合部和食品生产加工相对集中的村镇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未获生产许可证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儿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蛋制品等为重点产品,进行全面整治。清理并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点;加大对获证产品和企业发证后的监管,对滥用添加刑、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掺杂使假、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进行查处,对构成犯罪或造成较大社会危害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坚决打击和查处一批无基本生产和检验设施,质量难以控制,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企业,严厉惩处制售假冒劣质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对形成特色和一定规模而又相对集中的区域性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对食品生产企业自备仓库、冷库进行检查、防止用其非法生产、保管、存储假劣食品。

(四)食品流通环节。由县工商局负责,要以小麦粉、植物食用油、肉及肉制品、奶制品、水产品、干鲜蔬菜、儿童食品、营养保健品、糖果糕点、酒类及饮料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超市和食品商店为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其主体经营资格(证照和经营范围)是否有无证和证照不全的非法经营行为;检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卫生制度、责任追溯制度、问题食品下架召回制度等是否落实;对市场经营人员,检查是否进行健康体检,是否落实“两罩一帽一套”等措施;对实行“QS”准入制度的品种,是否严格“QS”市场准入;检查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的管理,看是否有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问题;严厉打击经营注水肉,病死内、地沟油、霉变粮、劣质粮和陈化粮等违法行为。

(五)食品消费环节。由县卫生局负责,要以餐饮业、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接待饭店和旅游景点周边餐饮单位为重点对象,全面进行联合整治。重点查处无证照经营,对无卫生许可证的,坚决予以取缔;检查原料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手续是否开全、物品是否安全,原料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严查环境卫生,对餐饮单位周围25米内有垃圾堆等污染源的,加工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条件、工艺流程不合理的,食品和原料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环境卫生赃、乱、差的,以及食品加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治不达标的,一律取缔。

(六)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由县商务局负责,重点对定点屠宰企业的证照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手续不全和私屠滥宰问题。加强检疫、检验、检测监管,主要检查加工环节是否存在违反操作规程、不检、少检问题;对储藏和经营肉品的冷库连行检查,看是否有私藏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合格肉品和病死肉问题等。

(七)清真食品消费环节。由县宗教局负责,重点检查清真食品的消费市场,防止经营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及违背民族宗教食品政策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和具体步骤

专项整治从*年4月1日一10月1日,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为: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年4月1日一10日)。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全县实施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制定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方案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整治内容,确定整治的重点问题、检查的重点单位。同时,明确1名联络员,详细填写联络员登记表(见附表),连同实施方案于*年4目25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问题排查阶段(*年4月11日一5月31日)。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严密组织,相关部门要互相配合、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落实好专项整治内容。严格落实责任制,分环节、分区域、分场所、分品种对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假劣食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问题排查阶段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年6月1日一7月31日)。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分门别类,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定目标,在7月底前将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监管水平,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今年暑期及奥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

第四阶段:应急处理阶段(*年8月1日一10月1日)。相关部门要制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要做到,有预案、有措施,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果断有效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夏季,中华民族百年期盼的奥运会将在北京举行。举办奥运会是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确保奥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是对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政治考验。食品安全关系重大,一旦发生影响奥运会的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影响我县的发展,而且还会对北京奥运会的顺利进行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大政治影响,损害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因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今年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毒识,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通过扎实有效的整治活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影响奥运安全的社会稳定的食品安全问题。

(二)明确责任,强化追究。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要继续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开展好辖区内的专项整治活动。因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将工作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对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主动出击。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突出整治重点,主动出击,从严整治,确保今年夏季,特别是奥运会期间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

(四)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联络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上报工作信息。活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上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曝光力度,使造假者无处容身,违法者受到惩戒。

(六)加强督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作用。在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