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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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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县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8号),切实做好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全国、全省、全州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全国、全省、全州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紧紧围绕“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工作主题,把“富民惠民,改善民生”的要求落实到实处。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推进*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部门负监管责任的问责力度,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一责任人,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

二、突出抓好四个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抓好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地区、集贸市场;二是突出重点品种,继续把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作为重点品种;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对象,突出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做好基础建设,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深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强餐饮环节监管;四是突出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违法经营行为。

种植养殖环节。认真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和市场准入的监管,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渔药、兽药、饲料等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规范发展一批放心农资点,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规范经营。继续开展优质农场品基地认定、品种认证工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

生产加工环节。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年”活动,开展分类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证无照的非法小作坊,引导、督促获得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生产加工企业通过QS认证。以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饮料、辣椒制品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监控对象,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健全食品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

加强生猪、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和资质等级认定工作,合理规划屠宰加工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实施屠宰技术人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流通环节。集中开展以群众生活必需的粮、肉、调味品、食用油、蔬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以及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以及小食品店、个体摊贩、小摊点、小作坊、小餐馆等为重点对象,围绕重大节日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落实食品经营者质量管理责任。

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各环节的监管,防止陈化粮进入百姓餐桌。

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三绿工程”,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加强集中用餐场所、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制订旅游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旅游食品专项整治,做好旅游黄金周、节假日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积极研究“家宴”、“村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相关措施,加强对“家宴”、“村宴”食品卫生的指导和监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下移监管重心,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我县地处凉山腹心地带,经济和文化相对落后,由于农村地区监管面宽、监管力量薄弱,加之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能力有限,不法分子更多地把假劣食品转移到农村,因此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各监管部门要将日常监管重心下移,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餐馆、熟食品摊点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卫生的监管。针对农村群众消费集中、需求旺盛、保质期短、易发霉变质、时令性强的特点组织开展夏季食品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照和超范围经营,将污染变质、过期食品进行重新包装流入市场的违法行为,严禁有毒有害和自制饮料、自制冷冻食品进入农村消费渠道。

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开展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乡”活动,建立健全乡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协调机制。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和鼓励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化流通方式改造发展食品经营网点,提高统一配送率。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既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也要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打假治劣的成果,既要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更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既要继续抓好城区的宣传,更要深入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多层次的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参与意识,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协作,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

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协作,加强工作联系与沟通,综合利用食品安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整合监管力量,增强打假治劣合力。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牵头部门要继续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抓好中秋、国庆、*年及*年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行动,并根据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相应的专项检查,始终保持对制假售假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办大案要案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适时介入,积极侦查,检察机关要加强监督,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纠正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法等行为。

各监管部门要制定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报送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的情况,收集整理汇总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并于*年12月12日前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年度总结及工作情况报表送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阶段性督查,将督查结果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