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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规范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全面提高理财能力、管理水平和干部素质,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局党组决定,在进一步巩固“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年、岗位大练兵”三项活动成果的基础上,20*年,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立的目标任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理财理念,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主动理财的思路,加快“金财工程”实施步伐,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管理机制,规范理财行为,为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绩效型、和谐型“五型”机关奠定基础,为实现县域财政新发展、新跨越提供政治、思想、组织、技术等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制度约束原则。适应新形势变化的要求,调整和完善现有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财政发展实际,建立新制度,制定新办法,建立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新局面。
2、职责明晰原则。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体系,科学界定工作职责,公正考核评议,做到总体目标任务明确,分项目标任务到各乡镇财政、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和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具体目标任务到人,并按分解的目标任务,严格绩效考评。
3、务实高效原则。从全县财政系统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整合规范有关政策、制度,创新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政策和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保证财政管理工作高效、服务便捷、部门协调和群众满意。
4、协调联动原则。规范管理年活动,由局党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各乡镇财政、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和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三)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切实做到“五个规范”,即:收入管理规范、支出管理规范、行政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规范、队伍管理规范;努力做到“五化”,即: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工作标准化、支出精细化、监督经常化,使全县财政系统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收入管理
根据*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财政上年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当期收入目标;进一步完善与国税、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收入稳定增长和均衡入库;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平台,理顺非税收入缴库级次,加强非税收入稽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加强社会保险等基金收入征管,不断壮大基金收入规模,增强保值增值能力,确保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定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收益、处置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按照耕地占用税、契税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依法征收,强化管理;加强县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二)规范支出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法》,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加强项目库管理,逐步建立项目支出预算滚动安排的管理机制,推行项目预算评审制度,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依法执行《*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部门预算审查,建立和完善规范的预算追加、调整制度,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按照《省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若干意见》(*政〔20*〕90号)规定,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提高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改进标准收支测算办法,完善县对乡镇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取消中间环节,实现资金直达;健全惠民资金管理制度,加大整合力度,改进和加强涉农项目的检查和验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清理现有涉及税收、罚没收入返还比例,税收及基金征管手续费等政策,在国家统一政策内,充分考虑部门利益和征管单位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具体执行标准及期限,减少地方性政策对财政资金的再分配,防止财政性资金被“肢解”,增强政府财政的调控能力。加强县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加强考评结果的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支出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行政管理
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优化管理机制,明确操作步骤;完善财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事前听证、公示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实行财政行政许可审批的“阳光”操作;实行政务服务窗口的“一站式”服务;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执法人员一律实行持证上岗;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机要保密规定,完善来信来访工作制度,规范受理、登记、处理、督办等工作;规范会议计划管理、公务接待管理、收发文管理和档案管理;细化落实督办查办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机关率先实施办公自动化,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乡镇财政推进。
(四)规范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衡机制,将财政监督纳入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利用金财工程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对预算编制、执行进行全面监控;强化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切实开展对专项资金、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科学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格依照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在检查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财政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到手续完善备,程序合法,确保监督检查质量;强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以及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五)规范队伍管理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推荐到适合发挥才干的工作岗位;制定规范、长效的干部培训计划,健全干部培训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大规模实施干部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按照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业务考核,实施财政重点工作量化考核,注重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加强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落实为民理财为重点的财政文化建设;以“规范管理年”活动为抓手,推进创建“五型机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塑造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实施步骤和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效能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乡镇财政、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全县财政系统上下协调联动,推动规范管理年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拓展活动载体。重点开展好六项活动:一是开展“五五”普法专题讲座,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一季度,请有关专家,结合财政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辅导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二是开展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活动时间为20*年第二季度,通过竞赛,确保全体人员掌握并熟练运用财政业务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全面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财政信息化水平。三是开展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一、二、三季度,随机确定部分重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采取调帐、进点检查、互查互审等多种方式,对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情况、拨款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的财务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开展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检查,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一、二、三季度,随机抽取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和财政所,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资金管理、内部管理等制度建设及其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五是开展民生工程和“一线实”等专项调研,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三、四季度,对全县民生工程、惠民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一线实”工作开展情况及创新管理方式、存在问题等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六是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有奖征文,活动时间为20*年第四季度,结合学习贯彻*精神和财政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撰写文章,对规范管理年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
各乡镇财政所,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要按照局党组统一布置,根据各地实际并结合当地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拓展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规范管理年活动,把工作抓实、抓好。
(三)精心组织实施。“规范管理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年1月初至3月25日),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和《霍山县财政局20*年财政规范管理年活动任务分解表》,同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统一全县财政系统的认识,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二是查摆问题、细化方案阶段(20*年3月26日至20*年5月10日)。各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进行全面自查,认真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各单位制定细化的活动方案,把任务责任到人,局“规范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将活动方案上报省厅、市局。三是组织实施阶段(20*年5月11日至20*年11月30日)。乡镇财政所,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和开发区财政分局按照财政局统一部署,根据《霍山县财政局20*年财政规范管理年活动任务分解表》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工作,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三是总结考核阶段(20*年12月1日至20*年12月20日),各单位提交总结报告,认真总结活动成功经验,收集广大干部职工撰写活动体会文章。局办公室将“规范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局年终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并抄报省厅、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