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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全县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非徽派建筑整改大会战工作,*年5月31日前完成渔亭慈张线两侧临路的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未完成的任务(县城至宏村公路两侧临路建筑、宏村核心景区非徽派建筑);*年12月31日前完成宏儒公路两侧、西递至县城公路两侧、境内旅游景点(南屏、关麓核心景区可视范围建筑)、县城马道路两侧临街建筑的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时间安排:*年2月1日-3月31日。
主要内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年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县政府与各镇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调查摸排和制订方案阶段
时间安排:*年3月1日-4月30日。
各镇人民政府集中力量,对有目标任务的区域内非徽派建筑进行摸排、调查。着重调查整改幢数、结构形式、产权类别、建筑面积、层数、建设时间等基本情况,登记成册,并附现状照片。3月31日前完成。
对每一幢需整改的建筑,严格按照《保护和弘扬徽派建筑风貌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指导意见》做好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编制投资估算。3月20日前完成渔亭慈张线两侧临路的非徽派建筑整改方案;4月30日前完成其它区域内非徽派建筑整改方案。南屏、关麓、宏村核心景区设计方案须报县非徽派建筑整改领导组严格审查。
(三)组织施工阶段
时间安排:根据目标任务时间要求组织实施。
各责任单位根据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资金筹措情况,编制整改实施计划,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各镇要针对整改情况,精心组织施工力量和施工方式,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自行寻找施工队伍进行整改。县建设局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确保严格按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要求加快组织实施。
三、资金筹措
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徽派建筑整改费用自行解决;沿线个体非徽派建筑整改经费,坚持“谁所有,谁整改”的原则,自行解决,县政府给予整改经费20%的补助;积极争取市政府对列入全市会战区域内(渔亭段)的非徽派建筑整改经费补助;京*旅游开发公司对南屏、关麓核心景区内的非徽派建筑整治经费给予补助。各镇应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县政府成立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领导组(另行发文),全面领导和督查全县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并从各责任单位抽调专人集体办公。各责任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
各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镇长负责制。各镇要把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列入城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
县城主干道两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由县改徽办牵头组织实施。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县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领导组安排专人,每半个月对各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责任单位的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领导重视、宣传发动、整改现场情况、整改具体措施、整改落实完成情况等。县非徽派建筑整改办公室及时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报县领导审核后编发通报。县政府将对整改成果进行专项评比,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当年目标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完成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任务的各镇,在村镇建设单项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将非徽派建筑整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和对中央省驻*单位工作先进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