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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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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县

为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效能年活动。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三中全会、市、县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为动力,着力解决卫生系统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年内卫生系统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明显增强,卫生管理和医疗服务明显改进,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卫生工作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中心,服务于我县良好发展环境这一大局,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二)抓住关键、重点突破。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以解决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作风和效能问题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工作的展开。

(三)依法办事、规范运行。按照依法管理的要求,推动效能建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法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解决当前影响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实效,又要建立起一整套规章制度,形成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求真务实、高效便民。把求真务实的作风贯穿于整个活动中,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使基层和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

三、活动范围

按照市卫生局、县委、县政府要求,今年卫生系统效能年活动的对象范围是局机关及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重点是局机关、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乡(镇)防保站和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县人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乡镇卫生院等)及其工作人员。

四、工作重点

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局机关、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乡(镇)防保站和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局机关和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乡(镇)防保站(共10项)

1、参照市卫生局的做法和确定的原则,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①完成省、市、县政府要求行政审批项目减少“3个30%”的任务,即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至少缩减30%,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至少缩减30%,单项行政审批时间在现有承诺的时限基础上至少缩减30%。②决定下放的审批项目,明确审批主体,落实审批责任,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决定合并的审批项目,做好内部工作职责的整合;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加强事后监督,不允许变相审批。③按照“三个弱化、三个强化”的工作思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即弱化微观直接管理,强化宏观间接管理;弱化事前审批,强化事后监管;弱化权力情节,强化服务意识。

2、建立重点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为重点投资项目主动提供咨询服务;主动上门进行卫生学指导;主动对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督办。

3、进一步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效能。①各项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继续强化审批股职能,做到“一个窗口对外”,实行“统一受理,分别承办,限时办结”,继续推行“七个公开”,即在服务窗口公开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和窗口权限。②在全县卫生监督机构(含县疾控中心和乡镇防保站)推行“八项行为规范”、“八条禁令”和“一字工作法”,即窗口一站式、示范一文本、告知一口清、投诉一拨灵、一周一公示、一月一讲评。③在全县卫生监督机构(含县疾控中心和乡镇防保站)推行“卫生监督服务联系卡”制度,改进办事方式,体现便民、惠民的宗旨。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①在县局机关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程序,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要主动公开。②编制并全面公布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权利运行流程图,不在职权目录的行政权力,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得行使。③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公共资源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5、科学制定、有效执行相关制度。①制定关于加强卫生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重点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AB岗、限时办结、首席代表、否定报备、绩效考核、效能告诫、失职追究等11项制度,突出抓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三项制度”的落实。②完善局机关各股室绩效考评办法和局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③编制效能建设服务指南并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6、规范机关行政行为。①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②集中整治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③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解决评比表彰过多过滥的问题。④理顺机关内部职能关系,对交叉重复和职责不清或职责已明确但执行不好的进行专项集中清理,进一步明确机关内设机构职能、权限和责任,尽量做到一件事情由一个职能股室负责,确需多个职能股室负责的事情,明确主办股室和协办股室,从体制上杜绝推诿扯皮现象。⑤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创建服务型机关,树立良好的机关人员形象。

7、改进机关作风。围绕上级要求解决的八个方面的机关作风问题开展工作:①组织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活动”,把评判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和服务对象,解决“中梗阻”问题。②提高办文、办会质量和效率,出台关于大力精简文件切实提高公文处理质量和效率的意见,切实解决文件多、简报多和公文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出台关于改进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的相关规定,建立会议预告制度,大力精简会议,从严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切实提高会议效率。③修订完善党政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机关运行效能。

8、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①加强干部教育和效能培训,使机关干部熟悉业务知识,精通本职工作,不断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善做群众工作、善解各类矛盾的综合能力。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公开选拔、聘任制以及述职述廉、交流轮岗等方式,大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③严格执行公务员考核制度,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依法予以辞退。

9、加强行政效能监察。①制定卫生行政机关行政效能督查办法,促进机关干部依法、勤政、廉洁、高效开展工作。②聘请行政效能监察员,重点对机关干部作风、机关行政效能进行全程监督;出台卫生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对效能建设监督员的聘请、条件、职责、权利、义务及日常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③建立领导效能联系点制度,指导各单位更好地开展效能建设工作。

10、做好行政效能投诉工作。①制定卫生行政机关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认真受理和办理效能投诉,实行效能投诉回函制,加大直办、转办、督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办理的时效和质效。②把做好效能投诉工作与做好信访工作结合起来,积极研究当前信访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接访和包案制度,实行重要投诉“一事一送”快报制度,建立联合接访机制,积极推行信访双向责任追究制。③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投诉,一律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公开曝光影响效能的典型案件,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公立医疗机构(共10项)

1、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①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按照《抚州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0年)》确定的三年规划,继续从业务用房、设备配置、人员培训、技术和管理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②深入开展医院评审,规范医院管理,强化内涵建设,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危急重症救治水平。

2、提高医疗机构工作效率。①实行无节假日医院服务,为病人提供“无间断医疗服务”。②落实限时服务各项规定,急诊病人到院后医护人员5分钟内处置;医生急诊会诊10分钟内到达救治现场;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在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三大常规等检验项目,急诊30分钟内出报告、特殊检查48小时内出报告(细菌培养、染色体检查除外),放射科急诊摄片30分钟内出报告、平诊2小时内出报告、特殊检查24小时内出报告,B超30分钟内出报告,病理冰冻切片30分钟内出报告。③提升医疗机构运行绩效,病床使用率、术前住院日、平均住院日、急诊留观时间、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清洁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以及CT、MRI、大型X光机阳性率等主要效率指标达到《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版)或第二周期医院评审标准的要求。

3、全面推行人性化服务。①落实公立医院行风建设30条措施,重点抓好首问(首诊)负责、弹性工作、出院病人回访、医患沟通、新农合“直补”等“五项制度”的落实。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③规范科室标识,门诊大厅设置科室分布示意图,门诊、住院各楼层和走廊设置科室分布导向图。④保护患者隐私,门急诊、ICU、治疗室以及超声、心电图检查等诊疗场所设有屏风或隔帘,努力营造与患者“心贴心”的服务环境。

4、规范医疗服务行为。①坚持依法行医,医疗机构按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活动,无科室出租、承包,医务人员持证上岗。②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建立医疗检查考核督察机制,完善医疗机构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③加强临床用药监管,抗菌药物使用符合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④认真执行全省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结果,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虚高药价。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抗菌药物占药物使用比例达到第二周期医院评审标准的规定要求。

5、严格医疗收费管理。①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厉查处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②启动“阳光收费工程”,对现行医疗收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价格标准和说明等内容进行公示,供患者网上查询,并定期医药费用等医疗服务信息。③严格医疗服务价格投诉处理制度,患者在医疗过程中遭遇乱收费,可向县卫生局投诉,医院必须在7天内调查处理,并将解决情况回复投诉人及县卫生局。

6、完善落实工作制度。①健全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制度的落实。②修订完善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并组织学习,使全体医务人员了解、熟悉、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切实加强医院基础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7、深入推进院务公开。①编制《院务公开目录》,规范院务公开,进一步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和院务公开监督制度,把解决患者看病、住院过程中最关心、最担心、最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内容的重点,以社会公众为对象,普遍公开医院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行风建设情况;以患者为对象,定期公开医院收费信息,依法提供病历资料的复印和费用清单及“一日清单”等;以内部职工为对象,有针对性地公开医院内部重大管理信息。到2009年底,全县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院务公开。②配合县局做好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工作,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①重视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认真贯彻执行市局*年拟文转发的《江西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0)》、《江西省医学领先学科与领军人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努力形成层次有序、结构合理的高层次卫生人才梯队。②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三基三严”为重点的岗位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强化医务人员业务能力训练,逐步建设一支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的人才队伍。③加快医院管理人才培训,尽快培养一支适应改革需要和时代要求、精通管理的高素质医院管理人才。④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制度,每两年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进行一次考核,加强对医师执业的管理,提高医师素质。

9、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①建立以医务人员信用为重要内容的医德考评档案,包括主动上缴“红包”、“回扣”的情况、受到服务对象的表扬记录及材料、道德建设中获得的荣誉、发生医疗服务质量问题的群众投诉及查实材料等。医务人员的信用直接与晋升技术职称、干部提拔任用相挂钩,并作为选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②继续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接受患者及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并组织行风社会监督员监督行风。③制定规范医药代表行为制度,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巩固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成果。

10、做好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工作。①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倾听患者呼声,及时化解医患矛盾。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医疗纠纷。③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办理医疗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五、方法步骤

2009年效能年活动从1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本方案明确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内容,把学习教育、明察暗访、建章立制、监督检查贯穿始终,集中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发展环境和医疗服务效率的突出问题。整个活动分学习动员、组织实施、考核总结三个阶段进行,按照“条块结合、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24日-2月28日)

主要任务是:

1、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各单位抓紧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并于2月10日前将本单位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名单报县局效能办。

2、制定实施方案。依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好本单位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并于2月13日前报县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依据实施方案,制定效能年活动各阶段工作进度表。

3、召开动员大会。2月11日左右,召开全县卫生系统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效能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精神和市卫生局效能年活动动员会精神,全面部署我县卫生系统效能年工作。各单位在2月15日前召开动员大会。

4、抓好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分散、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学习上级有关加强效能建设的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充分认识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5、组织开展大讨论。各单位联系各自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思想实际,围绕影响效能建设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加强效能建设大讨论。讨论情况以书面材料于2月23日前报县局效能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10月15日)

主要任务是:

6、深入查找问题。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设立意见箱以及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在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剖析问题原因。对查摆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实事求是的剖析。涉及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由本单位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剖析;涉及股室存在的个性问题,由相关股室负责剖析;涉及干部职工个人的问题,由其本人负责剖析。剖析问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

8、解决实际问题。县局机关、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乡(镇)防保站和公立医院要围绕效能建设的10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对照效能建设的目标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着力解决阻碍卫生改革和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9、完善有关制度。各单位要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形成制度汇编。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承诺制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来推进政(院)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来评价工作实绩,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量化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完善运行机制。

(三)考核总结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是:

10、做好自查工作。县局效能办将以10个方面工作重点的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对照考核工作方案自我检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局效能办。此项工作要求在10月22日前完成。

11、组织评议考核。县局将在11月5日前完成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及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效能建设情况检查,同时做好局机关效能建设自查和接受上级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12、进行工作总结。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实事求是总结本单位全年效能建设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效能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3、召开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效能年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实际效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部署进一步深化效能建设工作。

六、工作要求

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单位必须把开展效能年活动作为今年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来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单位“一把手”是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效能建设的实践者、示范者和推动者,其他领导同志要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分管股室和单位的效能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单位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严格要求,加强监察。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准确把握效能建设规律和效能年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采取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专项检查、专项效能监察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检查情况要计入绩效考核结果。要在聘请行风监督员的基础上,聘请社会各界有关人士、本系统离退休老同志和部分在职同志担任效能建设监察员,进行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发现工作不力的,要明确指出,及时纠正;有不足之处的,要找出原因,及时弥补;走过场或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及时“补课”。要通过深入细致的督促检查,确保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对不按要求认真开展效能建设活动或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并公开通报批评。

(三)健全机制,示范带动。各单位要把效能建设绩效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起钩来,建立健全激励奖罚机制。要认真总结、及时宣传效能建设中不同层面、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并适时进行表彰和奖励,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县卫生系统效能年活动深入开展。

(四)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意识,坚持一手抓好效能建设,一手抓好业务工作,把加强效能建设与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结合起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开展第二周期医院评审结合起来,与做好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增强效能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效能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让群众感受到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散发宣传单和简报、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宣传效能年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开展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卫生系统加强效能建设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示卫生系统的崭新风貌,树立我县卫生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