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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当前我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障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全县当前开展的“规范管理年”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校开展“规范管理、廉洁从教”主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和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崇
仁县教育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廉洁从教”主题活动实旌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在全校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解决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教育管理制度,规范从政、从教行为,建设一支廉洁、务实、高效的教育工作队伍,推动我校反腐倡廉建设,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切实办学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学习阶段(6月上旬、中旬)
各年级、处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召开动员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好学习活动。
学习的篇目主要包括:《刑法》、《公务员法》和《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则(试行)》、《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西省监察厅关于学校乱收费及向学校乱收费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省、市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的讲话精神以及县纪委黄发高书记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要八不准弦》、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学习采用集中学习、辅导讲座、讨论交流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学习教育,使全校教职员工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遵纪守法、依法治教、依法施教的坚定性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阶段(从6月下旬至7月中旬)
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以及教育经费、财务、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重点查找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教师是否存在违规补课和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是否违规收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2、是否违规向学生收取借读费。
3、是否存在突破“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
4、学校是否规范财务管理,是否设立“小金库”。
5、是否有利用分管财务和基建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红包”,贪污、私分、挪用公款的情况。
6、是否有利用职务上便利,违规参与学校基建工程、收受学校食堂、油印室、商店等经营者提供的干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是否在涉及到课桌、教学仪器设备、学生用品、校服、学习资料、毕业照像、人身保险、电影放映等购置和业务办理中收取好处费。
7、是否利用职权,在教师调动、人事安排、职称评定以及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收受贿赂。
8、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虚假冒领义务教育经费和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的情况。
9、是否存在利用公款游山玩水,生活不检点,生活作风不正派的情况。
10、教师是否举办或参与举办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和有偿家教。
要认真开展自查,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电话以及召开党支部或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年级、处室会议等方式方法,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增强主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部门于7月26日前将查摆工作情况小结报校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建制阶段(从7月下旬至8月底)
要针对自查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规范”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重在制度建设,重在规范管理,在整改中要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
1、推行科学民主管理,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保证科学民主决策。学校基建项目、课桌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教师职务聘任方案和评优评先方案,学校食堂、油印室、商店等经营承包方案都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2、严格教育收费政策,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教育收费制度,严格遵守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范围收费,杜绝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所有收费纳入上级部门指定的专户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推行学校“阳光财务”制度,实行预算管理,增强学校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完善专项教育经费管理制度,防止教育专项经费被贪污、私分和截留、挪用。
3、完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规范教职工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职员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切实扩大民主,保证教职工对行政人员选拔任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行政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对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行政人员,要按干部管理权限有关程序予以免职。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制定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方案,使教师职务聘任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补充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公开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公平、公正。
4、完善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施教,建立健全教学日常管理制度和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赣教基字【*】34号)文件规定,节假日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除寒假初、高中毕业年级的学生和暑假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为了完成教学计划的需要,可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补习外,其他各年级一律不准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制定教育均衡分班制度。进一步落实《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严格执行《抚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抚教人字[2007]14号),严禁教师私自在学校、家里或租房办班搞有偿补课。
5、加强监督制约,规范廉政制度建设。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对掌管人权、财权、物权等重要岗位的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全校教职员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
各部门的整改情况于8月22日前报校办公室。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阶段(*年9月)
学校结合县教育局“规范管理年”评估总结工作和秋季开学工作检查情况,对各处室、年级开展“规范管理,廉洁从教”主题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各部门学习讨论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制度建设的情况。各部门及教师要认真做好开展主题活动的总结工作,于9月18日前将主题活动工作总结报校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开展“规范管理,廉洁从教”的主题活动是推动我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措施有效载体,也是开展民主评议教育政风行风工作的拓展和深入,对于规范教育管理,树立良好教育行风,防止学校工作出现腐败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全校上下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认真学习、认真查摆、认真整改,切实解决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落实具体分工和工作责任,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做到层层落实,人人参与。要紧紧围绕主题,开展主题活动,并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学习贯彻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县教育局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相结合;与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相结合;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相结合,确保主题活动有效开展。学校成立全校开展“规范管理,廉洁从教”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部门也须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及领导机构名单于6月29日前报校办公室。
(三)落实整改,务求实效。开展主题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要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新的工作规程,建立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全校教职员工都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集中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写出整改报告。各部门在主题活动中要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的事迹教育人、激励人、感召人,确保整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加强监督,强化督导。学校将采取面上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分阶段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对简单应付、流于形式的部门给予批评。同时,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各方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