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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项国家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持续时间长。国务院决定从2***年开始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并于2***年4月4日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和省、市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普查的意义
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普查是我区区情区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我区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工作。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掌握我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情况及类型、数量、分布规律、保存现状等基本情况,为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提供依据。有利于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完善文物挡案,促进文物保护机构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有利于发掘、整合文物资源,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二、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围是我区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录的我区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
三、普查要求
(一)工作原则
1、加强领导。为使此次普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和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区文体局组织技术骨干组成,定期拟请市级文物专家来*指导工作。各街、农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确保将此次普查工作落实到位。
2、全面调查。在全区行政区域内进行“拉网式”调查。调查对象包括:核查已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量化指标、保存状况及其变化情况;具有一定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遗迹;工业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镇和村队。
3、重点突破。结合历史研究项目,在此次普查工作中突出重点,力争发现重要资料和线索,解决我区历史发展主线中的文化缺环问题。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我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包括:历史街村,工业遗产、古建筑、古墓葬、古遗址、石刻、壁画、近现代史迹、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状况,建立区级文化遗产数据库。
2、编制《*区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并出版文物普查工作成果,形成*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3、推广文物普查成果,使其成为区政府制定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的重要依据,成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的科学参考。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主要任务:一是落实*区第三次文物普查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二是整理己登录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清单;三是收集必要的历史文献、地方史志资料和相关地图册。四是组建普查工作专班;五是落实普查经费并配置仪器和设备。
2、全面普查阶段。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文化厅、市文化局工作计划要求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不可移动文物的野外调查。并初步建立全区文物普查数据库;二是组织专家对我区普查数据库进行审查,对新发现的重要文物进行复查认定;三是登录和申报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3、登录总结阶段。主要任务:一是编制我区文物普查档案和《*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报告》;二是公布我区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三是推广文物普查成果,交区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四是在区国旗馆举办*区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展;五是整理出版有关*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及文化研究方面的书籍;六是举行*区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汇报会;七是召开第三次文物普查总结表彰会,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时间安排
我区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计划从2***年1月开始,到2*1*年3月基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准备阶段(2***年2月——2***年3月)
(1)2***年1月——2***年2月的主要工作为落实文物普查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组建普查队伍;落实普查经费。
(2)2***年2月——2***年3月的主要工作为整理已登录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清单;收集必要的历史文献、地方史志资料和相关地图;配置仪器和设备等。
2、全面普查阶段(2***年4月——2***年4月)
(1)2***年4月——2***年4月完成全面普查。
(2)2***年5月——1*月组织复查。
(3)2***年*月——12月完成我区的数据库登录和普查报告;申报我区的文物保护单位。
3、登录总结阶段(2***年1*月——2*1*年3月)
(五)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凡在我区境内使用和管理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配合普查机构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信息。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拒报、迟报,不得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新的标准和规范要求,通过实地调查准确填报普查信息,确保普查质量。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