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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从今年起,我市用3年时间对境内13条主要河流(*河)进行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河水发黑发臭,河岸乱搭乱建,垃圾、余泥随处倾倒等问题,全面提高河流整体环境质量,将沿河的镇(街)打造成清流环绕、堤岸垂荫的环境优美城镇。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确保整治目标按时按质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结合截污治污、河道清淤、引水冲污等措施,多管齐下,群策群力,共同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全市河流的脏、乱、臭的现象。
二、工作目标
从20*年至20*年,采取“循序渐进,逐步推进”的办法,分区域建设,分阶段实施,使全市13条主要河流的水质得到根本改变,一河两岸的景观得到彻底美化。要做到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显著好转,三年彻底改观。到今年年底,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长效的河流整治工作机制,完成污染治理、引水冲污、河道整治、沿岸绿化等专项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以一到两条河流为试点,探索整治办法,积累整治经验,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到2009年,要基本完成试点工程建设工作,试点河流的整体环境质量要有根本性好转。要在试点河流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其余河流的综合整治工作。到20*年,要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工作并取得预期成效,全市河流的脏、乱、臭的现象得到彻底根除。
三、具体要求
(一)工业污染得到彻底治理。沿岸工业企业按要求配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消除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现象。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未经环保审批的污染项目,一律予以关停。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年内完成46家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杜绝偷排污染物的行为。
(二)城镇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沿岸万人以上的城镇分期分批建成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并配套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网,确保镇区生活污水得到妥善收集和有效处理,减轻生活污水对河流的污染。杰洲污水净化厂及共和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管理,保证满负荷运行。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要在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址山镇、雅瑶镇、龙口镇要在年内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2009年上半年建成并投入运行,古劳镇、桃源镇和鹤城镇要在2009年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当年投入运行。
(三)畜禽养殖业实现规范化管理。做好畜禽养殖专项规划,划定畜禽禁养区,实现养殖业的定点发展,规模经营和规范管理,对污染严重、没有配备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不达标、群众反映强烈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拆除。确保畜禽废水的污染问题得到解决。改变农村散养方式,推广集中圈养模式,实现农村养殖污染的集中处理。
(四)农业面源污染大幅降低。严格控制化肥的施用种类、施用方式和施用量。大力发展生态种植,推广使用有机肥,禁止施用毒性大、残留高、难降解的劣质化肥,减少农药在河水中的累积和河道中的富集。
(五)河流自净能力得到增强,水体容量得到提高。合理调配全市的水资源,科学调度全市各大湖泊、水库的流量,充分利用上游湖库增加河流的自然流量,提高河流自净能力。有条件的河段,要建设引水工程,增加河流的常年流量,提高河流水体容量。
(六)沿岸景观得到美化。对河床淤积的河流进行清淤疏浚,保证河道畅通,消除河床底质对河水的污染,加快河流恢复和生态重建速度。清拆两岸控制范围内的违章建筑,清理河堤范围的垃圾堆放点。在流经各个镇区的河段,加强河岸绿化美化,建成一批沿岸景观,建设一些河岸美化亮点工程。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河流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是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直接体现,是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必由之路,是全面提升我市环境总体质量的重大举措。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上下齐心,各级联动,全力以赴打好河流整治攻坚战。市政府成立由黄国常市长任组长、冯伟华副市长任副组长、各镇(街)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鹤山市河流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整治工作,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任:冯伟华副市长,副主任由各镇(街)分管领导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成员由市有关部门的技术骨干组成,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要切实加强河流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整治任务直接分配到分管领导,实行市领导分工挂钩包干制度。各镇(街)要对辖区内的整治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为实现河流整治工作目标,各镇(街)、各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自身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市政府负责对全市河流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将河流整治纳入镇级实绩考核,并制定方案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河流整治考核工作。跟踪督促各镇(街)、各部门按照工作安排完成各自任务。
各镇(街)负责制定本镇(街)河流整治方案(*河整治方案由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并对辖区内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落实,安排整治资金,组织本镇力量,协同各个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在做好现有污染源治理的同时,要对本辖区的村级山地、坑地、洼地等土地出租进行核审,严格把关,决不允许上污染的工业和养殖业项目。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将各项整治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重点投资项目计划。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和协调落实各项整治工程所需的建设资金。市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各镇(街)做好总体规划,并帮助各镇(街)做好工程设计和工程建设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各镇(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各项整治工程所需用地的落实。
市环保局负责污染源企业的排污监督管理,对违法排污行为予以查处,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污染源整治工作。编制全市畜禽养殖规划,划定畜禽禁养区,审批新上的畜禽养殖项目。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河道清淤、堤岸整治工作,配合各镇做好清拆河流两岸违章建筑,清理河岸露天垃圾点等工作。合理调度湖(库)资源,研究探索引水冲污的可行性,编制引水规划和专项研究报告。
市经贸局、市科技局负责编制工业产业调整规划,指导和督促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广最新的节能降耗技术,降低能耗物耗及污染排放量。
(三)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各镇(街)要采取各种办法,多渠道、多途径筹集整治资金。市财政部门要增加对河流整治经费的投入,有步骤、分阶段安排整治专项资金,帮助和扶持各项整治工程建设。各个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减轻市政府的财政负担。
(四)纳入考核,形成制度。要建立严明的奖惩措施,将河流整治成效纳入镇级实绩考核,对在整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镇(街)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任务没有按时保质完成,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镇(街)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与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