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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江门市2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专项活动检查结果的函》(*人口计育办函〔20*〕7号)的要求,为认真落实上级的指导意见,切实解决我市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存在问题,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和任务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全市动员,层级传达贯彻好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检查情况和反馈意见,认真分析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严肃认真、扎实苦干的工作态度,努力变压力为动力,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按照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重点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问题;二是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问题;三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问题。努力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扎扎实实地开展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克服困难,迎头赶上,在限期内扭转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被动局面,积极完成今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各项任务,全面提升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整改措施
为完成好以上的整改目标任务,我市将认真落实以下八方面的整改措施:
(一)认真传达落实好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认真传达贯彻好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反馈意见,我市近期将落实两项工作:一是市政府于7月中旬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通报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检查反馈的情况,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分析,特别是查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调整工作思路,在人、财、物上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围绕创建省一类市的工作目标,加大力度,真抓实干,完成今年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二是各镇(街)、各计生兼职单位要召开人口计生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充分调动各级计生干部的积极性,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抓住重点,攻破难点,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层级责任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整改工作成效,市政府成立了人口计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国常市长,副组长:赖燕芬副市长,成员由市人口计生局、建设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文广新局、公安局、房地产管理局、工商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从7月12日开始,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重点检查各镇(街)今年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特别是今年开展以出租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专项活动的情况,检查结束后,立即向全市通报有关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按照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对责任制工作完成得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到位,不认真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的单位,坚决实行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追究“一把手”和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三)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努力建立流动人口工作新机制。
一是按照建立流动人口“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机制的要求,调整充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队伍。市政府拟调整增加全市11个镇(街)和市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人员编制,解决目前人力不足的问题,调动人口计生干部的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在7月中旬举办一期人口计生工作业务培训班,学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业务规范和省“十一五”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三是在7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各镇(街)计生办、市计生兼职单位的负责人开展学习活动,到先进地区学习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经验;四是落实“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的原则,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
(四)广泛开展人口计生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近期,结合整改工作的进程,利用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市内新闻单位,运用人口计生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出动广播车、组织人口计生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各镇(街)、村(居)委会、社区全方位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掀起一个全市人口计生宣传新高潮。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一法三规一例”、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二是各镇(街)全面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系列活动,完善更新宣传版块,村(居)委会发挥人口计生“一校两室三栏”阵地的作用,向广大群众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教育。
(五)积极开展创建“两无”活动,认真组织计生优质服务月活动。
7月中旬至8月中旬,全市开展以“四术”库存的清理工作为重点的集中服务活动,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制,对流动人口重点地段再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查,深入调查摸底,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抓好育龄对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这个重点,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和手段,实行包干责任制,及时促使流动人口对象落实有关措施,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减少“四术”库存量,使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加大流动人口计生经费投入,确保流动人口免费享受计生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对个别清库任务较重的镇(街),由市政府组织抽调市人口计生局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组驻点进行帮扶,加快工作进度,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均衡发展。同时,计划在7月下旬在址山镇开展一次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专项活动,开展“三查一服务”和普查普治服务,发动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参加活动,提高查环查孕率,及时堵塞漏洞,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齐抓共管,认真发挥计生兼职单位的综合治理作用。
按照市政府《关于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府〔20*〕18号)文件要求,根据综合治理计生工作《责任书》的内容,加强对全市综合治理计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各计生兼职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检查落实“一证先行,无证否办”制度的情况,特别是公安、卫生、工商、劳动、房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兼职单位的协调作用,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市计生职能部门管理职责的有关规定,公安部门在办理《暂住证》时严把计生查验关,没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一律不得办理;卫生医疗部门做好孕检、出生、引产的计划生育验证,确保验证率100%,对无持计生证明的孕妇不给予孕检,流动人口持证生育率85%以上,并将情况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对没有持有效计生证明的流动人口,劳动部门不办理务工手续;工商部门不发给营业执照;交通部门不发给营运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办理房产证和房屋租赁手续。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七)大力加强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
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要求,全市各镇(街)计生办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指定专人负责,重点核对去年10月以来流动人口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和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的通报和反馈情况,认真核查信息档案卡册资料,市人口计生局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信息管理使用,确保工作质量,及时做好有关工作,提高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率和反馈率。
(八)加大力度,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认真贯彻《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对流入人口政策外生育对象,按程序、标准及时发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并做好通报工作。今年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要比去年有较大提高,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力度,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并通过司法介入等强有力的措施依法征收,严厉处罚违法生育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