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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市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的扑救和处理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职责分工
(一)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镇政府、林场和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二)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火场跨市或镇(场)行政界线的;
2.受害森林面积在20公顷以上尚未扑灭的;
3.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4.威胁居民区和林区主要设施的;
5.需要市支援扑救的。
二、处理程序
凡发生森林火警,所在地的镇、林场必须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并立即组织扑救。在扑救期间,必须24小时值班。属第一点第二小点所述的五种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援助请求后,必须立即做好如下工作:
(一)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并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
(二)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接到报告并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授权指示后,立即向市武装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火灾处理方案,经指挥长批准,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必要时指挥部领导成员要亲临火场指挥扑火;
(四)一次过火面积超过20公顷以上,尚未扑灭的火灾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由市委、市政府研究紧急处理措施。
三、预案要求
(一)各镇、村对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扑救和紧急处理,防止山火蔓延,减少火灾损失,并在扑火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
(二)要严格遵守火灾报告制度,火情信息、火场情况要及时准确地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
(三)对火灾现场要注意保护。发生森林火灾,要以市森林公安分局为主,辖区派出所配合,组织力量查明火因,若属人为山火,追查肇事者,对肇事者和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四、预案内容
(一)组织领导。接到上述第一点第二项所列的“五种火灾”报告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要到防火值班室指挥。在特别防火期内,各级政府、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防火值班室除了组织人员坚持值班外,还要派出力量负责森林火灾处理工作,若人员不足,可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加。有关镇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扑火。
(二)扑火力量。以镇(场)扑火队为第一梯队。发生山火后,当地镇(场)和火场附近镇(场)的扑火队要立即展开扑救,真正做到发现早、行动快、指挥强、方法对,及时把山火“打早、打小、打了”。市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在接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指令后立即赶赴火场扑火。若火情发展形势紧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从各镇(场)和全市各机关、部门及市武装部、武警中队中抽调人员组成扑火队第三梯队,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统一安排调度参加扑火。
(三)火情监视和火场天气预报。火场所在地的天气预报由市气象局负责预测并尽快报告火场前线指挥部,必要时要派人到前线指挥部现场服务。
(四)通讯联络。发生火情时,各级电信部门要密切配合火场前线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做好线路保障工作,并按照特殊通信的规定,确保火场前线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无阻。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根据需要指定人员或调度市、镇电信部门人员携带移动通讯或有线通信、卫星通信设备到火场,同时可指定业务部门安排专人、专门电话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保持联系。
(五)扑火机具的调备。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根据扑火需要在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中调拨扑火物资或从有关镇、部门集中调集灭火机具到火场前线供灭火使用。
(六)后勤保障。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专用车辆的各项优惠政策,发生森林火警时提供所需车辆并保证公路运输畅通无阻;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维护火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灾民撤离和转移;卫生部门要配备必要的药品、器械,组织医务人员到现场做好医护工作;民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对灾民的转移、安置以及生活救济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及时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七)火案查处。对重大和查处难度较大的森林火灾案件,由市检察院和公安、、林业部门协同案发当地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责任人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八)善后处理。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
(九)各级对火情的采访和新闻报道要严格把关,对影响特别严重的森林火灾事故的消息,必须由市林业局统一组织,归口管理。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必须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核实才能。
五、本预案涉及市、镇有关部门的工作事项,请各有关部门具体安排,指定分管领导及专门人员负责,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