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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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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区域卫生环境,巩固卫生城市创建的成果,促进广大群众文明卫生习惯的形成,以全新的区域形象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检查,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夏季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整治时间

*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二、整治范围

范围:全区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和街巷、主次干道,机关企事业单位。

重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三、整治标准

1、城乡结合部道路两侧的各类垃圾彻底清理,做到日产日清,两侧绿化带内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无任何悬挂杂物、塑料袋。

2、主次干道、社区街巷无暴露垃圾、积存渣土、污水横流、杂草丛生现象,清扫保洁要做到两扫全保。废弃物控制指标达到一平方米不见一个烟头。垃圾收运日产日清,车走站净。

3、全区主次干道两侧门前便道、橱窗设施、花草绿地、环卫设施、人行道板等全面整饰。达到以下标准:

①便道无破损、无塌陷、无污迹、无污水横流;

②各类设施,如遮阳蓬、门头牌匾、广告、书报亭等干净整洁,无污迹、无灰尘,文字规范,内容健康,无错、别、繁、简字,门前树木花草和绿地干净整洁,设施完好,周边无悬挂、无枯枝烂叶。

③道路两侧无乱搭乱建,无违章建筑,无乱摆乱设、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主次干道两侧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④村居院落、楼顶上干净无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吊挂。

⑤主要干道两侧村庄的主要道路要干净整洁。田间地头无垃圾,无杂物。

⑥河道干渠两侧无乱堆乱放杂物,无各类垃圾。

5、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室内环境整齐、窗明几净;地面无垃圾、烟头;天花板无蜘蛛网;楼梯内无杂物堆放;屋顶无垃圾、杂物;公共厕所整洁干净、无污垢、无臭味;垃圾房(箱、桶)无破损、无外溢。

6、居(村)民家庭要清除陈年破烂杂物,做到居民家前屋后无乱堆放。

四、责任划分

(一)单位责任区。单位内部(包括房屋楼顶)和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由各单位负责。房屋出租、出借的,其内部和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由房屋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如约定的责任人没有履行责任的,最终仍由房屋所有权人负责。所在街道、乡负责对所有辖区单位的监督管理。区各部门要协助做好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家庭责任区。家庭室内及庭院、屋顶环境卫生由居(村)民自行负责打扫。家庭出租户要督促配合承租人做好环境卫生整治、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居住环境卫生、安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街道、乡负责监督管理。

(三)社区、村责任区。社区、村的环境卫生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区机关挂钩结对部门协助,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管理。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其环境卫生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移交属地管理也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单位自建房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开发商已征用但目前尚未开发的地块,其环境卫生由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按照地块属性,规划、国土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四)市场责任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包括周边“门前三包”责任区)由所在街办、市场主办单位和工商部门共同负责。

(五)河道责任区。河道水面及其两岸的市容环境卫生按照管辖区域划定的责任区分别由区农经局、街道负责。

(六)工地责任区。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由施工单位负责;尚未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七)窗口责任区。永兴汽车站、通沙汽渡、火车站周边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有责任单位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无责任单位的区域由属地街道、乡负责。

(八)道路责任区。主次干道市容环境卫生由专业环卫作业单位、民办保洁队和道路维修养护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临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由临街经营户自行负责整改。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中的和未经验收边施工边通车的道路,由建设单位负责。

(九)绿化责任区。城市道路绿地等各类公共绿地的市容环境卫生由建设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住宅小区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社区负责,各街道负责监督管理;未移交属地管理的,由建设单位负责。

(十)近郊责任区。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由各街道负责。

(十一)环卫设施责任区。公厕、垃圾房(箱、桶)、垃圾中转站等各类环卫设施的保洁工作由区环卫部门和属地单位按照分工分别负责。

五、整治步骤

(一)单位大扫除:5月20日-25日全区统一行动。由开发区、各街道、社区(村)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5月19日前通知到位。开发区、各街道、乡及区各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抓好督促和考核工作。

(二)居(村)民家庭大扫除:5月26日-6月1日全区所有居(村)民统一行动,对家庭室内、庭院和屋顶环境大扫除,尤其是平房和底楼住户要确保一户不漏。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5月25号前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确保所有家庭都能开展家庭大扫除。6月2-3日各街办、乡及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巡查、督促。

(三)社会大扫除:初定6月14日为义务劳动日,区、开发区、街道(乡)、社区(村)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义务劳动,集中力量做好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同时,行动日当天,区创文指挥部将组织力量,对部分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进行帮扶行动。参与村居结对共创的机关和单位都要于行动当天组织人力参与社区、村环境整治行动,确保本单位、共创社区环境整治达标。

(四)检查考核:建立每周例会制度,每周通报制度、旬查制度、考核制度。区创文督查组对环境整治活动全程巡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活动结束后,由区创文指挥部统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六、组织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发动到位、督查到位、责任到位和制度到位,务求取得环境整治的明显成效。各级领导在整治行动中要带头参与、亲自带队。在全面进行环境整治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切实解决新村、后街后巷、施工场地、水面岸坡、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环境问题。

(二)强化组织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夏季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途径,营造浓烈的氛围,动员本地区和本系统、本单位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做好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各监管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

(三)强化舆论宣传。区新闻单位要加强对环境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环境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行动日活动中来。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整治成果,及时报道面上动态,反应广大市民群众呼声,批评破坏环境的行为,推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四)强化督查考核。行动日之后,区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加强对监管区域的达标考核。区创文督查组要加强对全区尤其是重点区域环境整治的督查考核,确保行动取得实际效果。

七、部门责任

1、区发改委要会同开发区、街道(乡)抓好工业企业的生产区、宿舍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区建设局要抓好道路修复、施工道路的垃圾清理以及对污水满溢、井盖缺损等问题的处理。

3、区商贸局要抓好对全区商业、服务业单位特别是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整治。

4、区工商分局、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和各类市场主办单位分别负责所辖市场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到随产随清、市散街净。

5、区规划分局负责对道路两侧的乱搭乱建进行查处和取缔,落实门前责任制。要组织责任单位搞好拆违建筑垃圾的清理,对已拆除而未清理的,要尽快清理。对已部分拆除而未整体拆完的“半拉子”工程,要彻底拆除,并及时清理拆违垃圾。

6、区农经局要会同开发区、街道(乡)加强对河道沟渠杂物及垃圾的清理。督促绿化养管单位对绿地、树木修剪后的树枝、树叶、残土等进行及时清理。

7、区建环局负责对污染企业的违规排放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及时整改;负责对主次干道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污染、扬尘、有毒废弃物的查处、清理、整顿。

8、区爱卫办要加强灭鼠、灭蝇等爱国卫生工作,指导搞好庭院垃圾死角的清理,结合省级卫生村复查搞好农村大环境卫生整治。

9、区城管局要加大对违规违章的动态管理力度,清除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发现运输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抛冒滴漏的,要责令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时清理被污染的路面。环卫处在搞好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的检查、监督。

10、区级机关党工委负责区级机关环境卫生整治、协调督查工作。

11、交巡警三、四大队要加大对主次干道机动车辆乱停放的整治力度,促使主次干道畅通无阻,整治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