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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事业发展,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荆办发[*]17号)精神,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重民生、解民忧、谋民利”,着力解决影响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评议,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升部门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建设和谐荆门、加快荆门崛起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任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
2、勤政为民,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的情况。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切实规范机关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运行程序,建立和完善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认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为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政务公开,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扩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范围,紧紧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着力实现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进一步健全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
4、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落实和激励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肃执法纪律,加强对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
5、行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案件。
6、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举报投诉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组织实施
1、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局属单位各负其责,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新闻媒体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统一部署,分类指导。局属各单位要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局系统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报告。
3、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评议内容、标准在系统内保持相对一致,做到评深议透。局属各单位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自查自纠的力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评议步骤
局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评议与集中评议、建章立制和全面整改三个阶段,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查自纠与评议相结合,第三方评估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个评议工作从7月份开始到11月底基本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7月份)
1、宣传发动。
(1)成立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局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7月16日前报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召开市劳动保障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风行风评议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及方法步骤,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增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板报、标语、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人人自觉参加政风行风评议,社会关注评议的良好氛围;向社会作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承诺的内容要具体化、指标化、时限化,使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确保部门转作风,群众得实惠。
2、自查自纠。
(1)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自查自纠,查找本单位、本系统在工作效能、执行能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对照实施方案和公开承诺,逐项检查落实情况,以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出的问题逐一核查,认真梳理,深刻剖析。
(3)公开监督电话,设立行风监督意见箱,开展“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征求对本部门、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聘请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召开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座谈会。请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广泛接触与劳动保障部门联系最多、最直接的单位和群众,全面了解和征求意见。
(5)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征求意见小组,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有关部门、基层群众等人员召开座谈会,向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把问题找准查透。
(6)局属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局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及时向市纠风领导小组报告自查自纠情况。
第二阶段:评议与集中评议阶段(8月份至11月中旬)
(1)参加市集中评议大会,听取评议意见和建议,并接受市纠风办采取的第三方评估、集中评议的方式对市局的评议。
(2)县市区局集中评议由当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和全面整改阶段(11月下旬)
1、建章立制。坚持从制度上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和制度,探索建立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2、全面整改。各单位针对评议暴露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限时解决;对涉及政策性强的问题,要作出说明;对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解决;对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劳动保障系统整改工作力度和行评效果。
五、评议方法和评价体系
根据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评议实行全局统一,分级考核,分别计分。参照《湖北省*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分细则》,局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行百分制考核(第三方评估:即,问卷调查、随机抽访、“上线”测评60分、集中评议20分、县市区评议20分)。综合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评议不合格的单位列入下年度重点评议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为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日常工作,把握评议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评议工作有序进行。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做好评议工作。
(二)要明确责任。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融入具体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要规范程序。要严格按照市纠风办和局党组的统一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规范操作,组织好评议工作,确保各方面、各环节的公平公正。同时,要与时俱进,紧紧围绕劳动保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四)要督办检查。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局属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和有关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适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