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农业局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农资打假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农,努力开创“*”期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局,特制定*年我市农资打假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打假工作体制和机制,着力强化市场整顿,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大力开展质量监督,切实搞好市场流通,加强服务指导,稳步推进诚信经营,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创依法治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使我市的农资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农资生产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明显增强,合法经营农资观念明显提高,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初步实现可追溯管理,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无重大事故出现。
(一)全面推进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责任制,加强部门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打假长效机制。
(二)净化市场。通过对农资市场的全面整治,取缔非法经营农资店档,彻底堵住假冒伪劣产品流通渠道。并通过建立经营单位档案,规范农资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净化源头,通过追根溯源,查源头端窝点,彻底捣毁生产、分装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核查和监管,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三、工作重点
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农资市场进行明查暗访,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掌握的线索及时跟踪溯源,特别是对近年来检查中发现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市场、加强核查,彻底捣毁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从生产源头上把好关。
(二)加强对农资市场检查,打击经营假冒伪劣,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农资产品违法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失效和标签不全、打击假冒他人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农资产品和缺乏生产质量标准的违法行为,查处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和违禁使用的农资产品的行为。
(三)建立和健全农资生产、销售的证照管理制度和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农资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承诺机制,建立良好的农资市场环境。
四、工作部署
采取联合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一)农资打假综合检查执法行动。计划安排在3月份和7—8月份组织两次较大规模的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此项工作由计划与法规科牵头、种植业科、畜牧办、渔业办、农机办参与,邀请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二)农药、化肥、种子专项打假行动。主要查处:1、制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包括制售假冒、仿冒、国内外知名品牌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标签不合格的农药产品、“无证”产品和质量不合格产品,过期失效、掺杂使假农药产品,毒鼠强和违禁剧毒杀鼠剂。2、查处肥料产品是否通过农业部或省农业厅登记,包装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获得工业产品许可证。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宣传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抽样检验,检查产品质量是否合格。3、制售假冒伪劣杂交稻种子、杂交玉米和蔬菜种子;无证照从事生产、加工分装、经营种子;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种子质量低于国家规定和种用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种子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种子;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厂名厂址的种子;以及弄虚作假的种子广告。此项工作由种植业科牵头,邀请质量、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三)兽药、饲料及添加剂专项打假行动,主要查处:一是违法制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原料药的企业和窝点,严厉查处饲料企业制售含违禁药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堵塞违禁药品的流通渠道。二是抓好养殖环节监管,查处养殖场户在自配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行为,对生猪生产重点地区开展违禁药品拉网式检测。三是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取缔无生产许可证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查处无批准文号的产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各类饲料产品;假冒伪造或买卖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等虚假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疫苗和制售使用未粘贴专用防伪标签禽流感疫苗等违法违规行为。此项工作由畜牧办牵头、邀请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四)渔业生产资料专项打假行动,主要查处:重点检查非法生产、进口、出口水产种苗的违法行为;查处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违法行为;查处水产种苗场使用人用氯霉素等禁用渔药行为。此项工作由渔业办牵头,邀请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五)农机及零件专项打假行动,主要查处:假冒或盗用“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合格证、未经法定农机鉴定机构检验,擅自在农机产品粘贴或使用超期“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无厂名、无厂址和无合格证的“三无”农机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使用旧件拼装,安全性能差的农机产品;以次充好,滥用厂名,商标(包括零件的包装、合格证、产地证明、执行标准和说明书等)的零件配件。此项工作由农机办牵头,邀请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级农业部门要从实践“*”的高度,从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增收、建设和谐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履行职责,把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作为依法行政的具体行动。一要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整治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三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要整合资源,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开展,同时主动与公安、工商、技监等部门沟通协调、互相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二)增加投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农资打假整治农资市场执法工作资金投入,提高和改善执法人员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交通工具,保证执法办案经费和整治活动经费,把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针对制售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和造假手法多样化的特点,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在整治行动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执法检查与法规宣传相结合,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净化农资市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要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能力;要加强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对违纪国法、违反廉政纪律的,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营造打假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标语、公告、挂图、墙报等宣传媒介,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打假下乡、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现场鉴别真伪农资产品咨询活动,派发技术资料和打假宣传单张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现念和维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品牌和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名优农资产品保护机制,鼓励消费者生产企业使用品牌农资产品。
(六)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要设立和公布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并逐步健全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和相关的管理制度,尽量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进一步疏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七)落实案件上报和执法情况汇报制度。对案值5万元以上的案件要及时上报;要注意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的情况收集,研究农资制假售假的新动向,认真总结打假经验。按省、市的要求,按季度及时汇报,并于今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向市农业局计划法规科书面报送农资打假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