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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区域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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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区域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案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世界经济日益凸现区域化特征,区域经济的发展从物质资源主导型向创新能力主导型转变。区域创新能力已成为地区经济获取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科研平台建设要求,搭建一批创新资源配置更优、联合创新能力更强、开放服务水平更高、具有良性自我发展机制的产业和区域技术创新平台,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产业和区域技术创新平台是整合集聚相关创新资源,支撑行业和区域自主创新与科技进步的重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基础设施和条件保障。

萍乡市产业和区域技术创新平台建设,要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以建设创新型萍乡为目标,以推进行业科技进步、加快产业技术升级为切入点,深化改革,集聚创新要素,吸纳创新资源,激活创新体制,培养创新人才,转化创新成果,着力提升主要产业的技术、产品及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全市的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二、主要原则

1.政府引导原则。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全市自主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2.企业主体原则。要积极引导和吸引企业、尤其是产业龙头企业参与平台建设,使企业真正成为平台建设投入主体、应用主体和技术创新活动主体。

3.产学研结合原则。平台建设必须要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形成从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到产业化一条龙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和区域创新集群。

4.市场运作原则。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开放、流动、竞争、高效的良性运行机制,谁投入谁受益,使创新平台真正实现企业化运作。

5.资源共享原则。平台建设与运行要充分体现公共性和服务性,要以利益为纽带,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率。

三、基本要求

1.平台必须具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和量大面广的服务对象,具备集聚创新资源、设计创新课题、组织联合攻关、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成果转化、开展人员培训、传播科技信息的基本功能。服务对象一般应在30家以上。

2.平台须具备向本领域广大中小企业、科研人员提供研究开发、中试转化、检测测试等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场地,提供产品设计、咨询、培训服务。产业创新平台建成后仪器、设备、房产等总价值一般不少于300万元,其中新增仪器设备价值一般应在7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一般应达到500平方米。

3.平台建设必须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允许多形式探索,可采取股份制、理事会和会员制等多种有效形式运作。平台应构筑核心层、紧密层、服务层等合理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管理体制,形成开放、共享、流动、竞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平台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既要创造自身利益,更要突出社会效益。

4.平台建设要充分利用原有科技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保持一支精干高效的从事科研、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和管理的固定人员队伍,保持一支流动高效的从事科研、技术服务的高级研究人员队伍。

四、监督管理

平台建设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共同负责管理。

市科技局负责编制平台建设总体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立项会审,组织年度(中期)评估验收和绩效考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平台建设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负责指导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需要,开展平台建设调研工作,在充分调研和咨询的基础上,指导有关平台建设申报单位提出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报送市科技局,并抄送市财政局。涉及县(区)政府投入建设的平台项目必须由县(区)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向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具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应包括平台建设背景、平台建设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平台组织架构、平台功能定位、平台建设目标、平台运行模式、平台服务对象、平台服务计划、平台建设经费构成、仪器设备清单、有关章程和管理制度等。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的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根据行业科技基础、区域经济特点和申报项目的质量,确定当年可支持的平台建设重点,并在年底根据考核评估结果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给予10?20万元资助。

平台建设期一般为2?3年,建设期内应每年向科技部门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建设期满应按时验收。市科技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每两年对已验收合格的平台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衡量平台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之一,评估结果将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对运行管理良好、评估结果为优秀、具有发展前景的平台,给予表彰奖励,并给予适当的滚动支持。对未达到合同要求,一次评估不合格的,提出黄牌警告;对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者将予以摘牌,追回财政投入经费,并通过科技网站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五、建设重点

(一)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从2009年开始,用5年左右的时间,围绕工业陶瓷、电瓷、花炮、光伏、煤化工、建材、冶金、环保、机械(含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生物制药与农产品种植加工业等主要产业,依托产业龙头企业,联合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建设10?15家能够推动产业技术升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研发中心。2009年,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先期选择在工业陶瓷、电瓷、建材、花炮、机械、农产品种植加工等领域重点扶持建设4?6家创新平台。

2009?2013年拟扶持建设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是:

1.萍乡市工业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年限:2009?20*年;建设目标:省级工程中心;依托单位:江西省萍乡市龙发实业有限公司;技术支撑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责任单位:湘东区科技局,责任人:邬粮蕃。

2.萍乡市特种陶瓷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年限:2009?20*年;依托单位:萍乡市中源瓷业有限公司;技术支撑单位: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湖南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责任单位:安源区科技局,责任人:肖福初。

3.萍乡市电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年限:2009?20*年;依托单位:江西强联电瓷制造有限公司、芦溪县电瓷工业局;技术支撑单位:单位湖南大学、西安电瓷研究所;建设目标:省级工程中心;责任单位:芦溪县科技局,责任人:孙亮。

4.萍乡市花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年限:2009?20*年;建设目标:省级工程中心;依托单位:萍乡市金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上栗县花炮工业局;技术支撑单位:萍乡市花炮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责任单位:上栗县科技局,责任人:袁建宇。

5.江西省混凝土外加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年限:20*?2010年;建设目标:省级重点工程中心;依托单位:武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撑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研究总院、江西省建材院;责任单位:安源区科技局,责任人:肖福初。

6.萍乡市光伏技术研发中心。依托单位:江西省芦溪县中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等光伏企业;技术支撑单位: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光波技术研究所、深圳市纳诺材料技术研究等;责任单位:安源区科技局、芦溪县科技局、开发区经贸科技发改局。

7.萍乡市煤化工技术研发中心。依托单位:煤化工行业龙头企业;技术支撑单位:中科院山西煤化所、萍矿集团技术中心;责任单位:安源区科技局,责任人:肖福初。

8.钢铁冶金企业技术中心。依托单位: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撑单位:东北大学、中南大学;责任单位:湘东区科技局,责任人:邬粮蕃。

9.特种合金材料企业技术中心。依托单位:江西永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支撑单位:中南大学;责任单位:莲花县科技局,责任人:刘炳华。

10.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萍乡市慧成精密机电有限公司;技术支撑单位:北京理工大学;责任单位:开发区经贸科技发改局,责任人:曹光明。

*.萍乡市现代农业技术中心。整合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林业科学研究所、畜牧科学研究所、蔬菜科学研究所、水产科学研究所等科研机构现有资源,加强与合作院校相关院系的合作,依托天涯种业、银河杜仲等2?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组建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性农业技术研发与成果推广机构;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综合服务平台

今后一段时间,综合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是要配合全省大力推动的科技入园行动,加强现有科技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鼓励新办民营民办民管科技服务机构,重点扶持建设3?5家综合性科技服务机构:

1.萍乡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省科技厅授牌,综合性科技服务机构,主要从事科技信息、技术中介、项目包装等。2009年建设重点是创新体制,转换机制,提升能力,机构入园。责任单位:市科技情报所,责任人:邓茂萍。

2.萍乡市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依托萍乡高专现代教育中心,国家信息化培训工作先进单位,省科技厅重点支持建设的制造业信息化培训机构。2009年建设重点是加强制造业信息化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信息化实用人才培训,提升服务全市制造业信息化“两甩”试点、示范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萍乡高专现代教育中心,责任人:黄绍斌。

3.中国建筑材料生产力促进中心萍乡分中心。依托单位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转为行业龙头企业,技术支撑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研究总院、中国建筑材料生产力促进中心。责任单位:相关县(区)科技局。

4.萍乡市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拟在2009年按照民办民营民管要求重点新建的综合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其建设旨在增强萍乡高新技术工业园的科技服务功能,提升园区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中心采取股份制形式吸纳社会资金,由有志于从事科技中介服务事业的企业家、个人或其他机构联合创办。责任单位:开发区经贸科技发改局,责任人:曹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