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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权联〔20*〕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企业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厅发〔20*〕7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府厅字〔20*〕149号)及*省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的通知》(*版权〔20*〕6号)精神,特制定*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版,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形成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抵制盗版、使用正版的良好市场经营秩序,按照“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中型企业为先,中小企业在后”的原则依次推进。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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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与指导。
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市内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总体规划,提出总体目标;负责加大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组织查处;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服务商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开展软件版权保护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检查和督导。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有关工作,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检查和督导。
市财政局: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为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保障。
市经贸委:加强对推进工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并提出工作目标,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鼓励和引导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市国资委: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加强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
市外贸局: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强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
市中小企业局:在主管范围内负责制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落实市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对中小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监督指导。
市工商联:加强对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鼓励和引导大中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银监分局:制定金融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推进银行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并对管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保险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提出实施软件正版化企业名单,加强保险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引导、督促保险公司使用正版软件。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20*年11月,成立推进企业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召开全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确定第一批的市属企业名单(附件1),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全面部署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印发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贯彻实施
1.20*年12月,领导小组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第一批软件正版化企业开展自查(附件2)。自查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现有的计算机种类、数量,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登记企业所需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在12月15日前报送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20*年12月底,由领导小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正版软件服务供应商软件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主管领导和技术部门主管人员组织培训,对第一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核实。领导小组向第一批软件正版化企业推荐软件服务供应商和正版软件目录,并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企业采购正版软件。
(三)第三阶段:验收检查
1.2009年1月上旬,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第一批软件正版化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对拒不使用正版软件的企业,市新闻出版局将依《著作权法》予以查处。
2.2009年1月中旬,对第一批正版化企业使用正版化软件情况向市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上报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表彰,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查处,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本系统(行业)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定具体科室、工作人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和摸底工作是整个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好企业使用软件摸底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准确地了解企业软件使用情况和计算机数量,不得隐瞒、迟报、漏报和虚报,对工作不力的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将对其通报批评。
(三)此次企业更换软件的品种主要是通用办公软件(即操作系统、办公应用软件、杀毒软件等)和常用专业软件(如财务软件、设计绘图软件等)。
(四)此次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清理盗版软件是自觉保护知识产权的开始,今后各企业要建立正版软件购买、使用的责任制度,确定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对企业因使用盗版软件引起的侵权纠纷或诉讼,将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同时,对损害公共利益的,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